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般院校法学专业主要培养地方性应用型法律人才。但目前法学专业课程考试在考试制度、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及评分标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已成为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最大“瓶颈”,阻碍着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本文在法学专业课程考试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将考试分成平时表现、作业、司法实践、口试、笔试等5个部分,并确定了独特的评分标准,能从根本上杜绝“临时抱佛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