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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如果乡村没有专业人才,再好的资源也难以利用。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目前,全国有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要加入新的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型农村人才、服务型农村人才。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主导;人才引进
1.乡村振兴的发展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新时期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和振兴战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指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要让农民来做主角;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是农民,建设主体也理应是农民;乡村振兴还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乡村振兴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体现,只有全面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受益主体、建设主体和治理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乡村振兴是全体农民的共同责任。乡村振兴中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市场的推动、社会的关心和农民的参与缺一不可。当前尤其需要提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意识。只有当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并且勇敢地、自觉地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乡村振兴战略才能真正激发出全体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乡村振兴只有确保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活动不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和目标,才能真正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加快培育农民人才的措施
乡村振兴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来支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抓好培训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还要确立好培育对象,做到有的放矢、以点带面。要利用好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着力从贫困人口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依靠各地根据自身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推行诸如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育模式、典型示范型培育模式、项目推动型培育模式等,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适合当地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包括大力推行农技推广面对面等培训模式;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实现在线学习、在线技术咨询、共享教学资源信息等等,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
3.1健全全新职业农民培训机构
要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宣传力度。同时,整合资源,丰富培训形式。建立培训师资库,精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拔尖人才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结合实际需求制定课程标准。根据不同产业特点,采取集中式、分散式、分段式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实训,做好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网络交流等跟踪服务。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农业专家热线、农业咨询机构、农业技术服务团等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政策咨询、科技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3.2提升农民能力是关键
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提升能力是关键。为此,要为农民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素质提供必要的有效途径,提升农民作为乡村振兴建设主体的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熟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和监督的权利、规则和技术,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能力;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逐步培养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意识。
3.3提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意识。只有当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并且勇敢地、自觉地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乡村振兴战略才能真正激发出全体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乡村振兴只有确保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活动不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和目标,才能真正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4建立和完善农民主体地位的制度
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是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和农民自治组织参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的制度,明确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的要求和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计划讨论和协商有据可依;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公开、公示的制度,确保农民对村级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再次,要建立农民对村级重要事务有效监督的制度,使农民能够真正行使对事关村民利益的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权。
作者简介:
李娟妮,女,硕士学位,中级工程师职称,2010年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发展与城市规划,在北京中聯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担任技术总监。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主导;人才引进
1.乡村振兴的发展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新时期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和振兴战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指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要让农民来做主角;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是农民,建设主体也理应是农民;乡村振兴还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乡村振兴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体现,只有全面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受益主体、建设主体和治理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乡村振兴是全体农民的共同责任。乡村振兴中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市场的推动、社会的关心和农民的参与缺一不可。当前尤其需要提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意识。只有当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并且勇敢地、自觉地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乡村振兴战略才能真正激发出全体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乡村振兴只有确保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活动不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和目标,才能真正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加快培育农民人才的措施
乡村振兴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来支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抓好培训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还要确立好培育对象,做到有的放矢、以点带面。要利用好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着力从贫困人口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依靠各地根据自身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推行诸如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育模式、典型示范型培育模式、项目推动型培育模式等,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适合当地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包括大力推行农技推广面对面等培训模式;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实现在线学习、在线技术咨询、共享教学资源信息等等,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
3.1健全全新职业农民培训机构
要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宣传力度。同时,整合资源,丰富培训形式。建立培训师资库,精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拔尖人才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结合实际需求制定课程标准。根据不同产业特点,采取集中式、分散式、分段式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实训,做好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网络交流等跟踪服务。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农业专家热线、农业咨询机构、农业技术服务团等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政策咨询、科技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3.2提升农民能力是关键
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提升能力是关键。为此,要为农民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素质提供必要的有效途径,提升农民作为乡村振兴建设主体的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熟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和监督的权利、规则和技术,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能力;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逐步培养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意识。
3.3提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意识。只有当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并且勇敢地、自觉地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乡村振兴战略才能真正激发出全体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乡村振兴只有确保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活动不偏离乡村振兴的初衷和目标,才能真正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4建立和完善农民主体地位的制度
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是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和农民自治组织参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的制度,明确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的要求和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计划讨论和协商有据可依;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公开、公示的制度,确保农民对村级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再次,要建立农民对村级重要事务有效监督的制度,使农民能够真正行使对事关村民利益的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权。
作者简介:
李娟妮,女,硕士学位,中级工程师职称,2010年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发展与城市规划,在北京中聯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担任技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