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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现代慈善文化与传统慈善文化的梳理、对比与分析,本文提出对传统慈善文化如何加以继承与创新的基本思路。
第一,采撷传统慈善文化之精华,融入当代慈善文化的体系。作为佛教慈善活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佛教慈善文化,在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佛教是自古以来中国人比较熟悉的宗教之一,佛家慈善是中国传统慈善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佛教文化中有“慈悲为怀”“善有善报”等一系列宗教慈善理念,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国北方地区佛教信仰者主要供奉佛祖释迦牟尼;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信仰者主要供奉观世音菩萨。信徒们在崇拜佛教时,往往把观世音菩萨作为慈善的鼻祖,即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救世主。在他们的理念上,观世音菩萨来到人世间就是要解救那些穷苦人的,所以信徒们才去敬奉菩萨。善良的人们受到观世音菩萨的护佑,也尽自己之所能做善事,解救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
佛教还有善报与恶报的思想,那些乐于从善的人们是有福气的。他们不仅使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一帆风顺,而且可以隐蔽子孙、家庭和睦。相反,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欺压良民,鱼肉百姓,他们的恶行是要受报应的,即使现世不报,来世也要报。“报应”的说法无论灵与不灵,都是对那些做善事者的安抚和激励,对那些作恶事的人的约束和警示。在佛教慈善文化当中,还有很多说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慈善文化的形成做出了贡献。
第二,宗法维系的孝亲慈善,是慈善文化需要研究的重要形式。中国古代是宗法制社会,血缘纽带紧紧维系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在传统宗法制下,中国形成以家族为细胞和核心的社会组织形态。同一个宗族必定有共同的祖先,在家族祠堂里供奉的就是该家族共同崇拜的祖先。那么,利用宗族慈善这种传统慈善方式,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很有必要。
事实上,我国古代最早的慈善行为就是在宗族之间产生的,宗族的成员大都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当代慈善事业不应当完全除开血缘关系。人们捐出的款物,救助的是包括親戚在内的所有困难人群。在旧时代,一个家族的人口数量较多,其内部贫困人口会得到其他成员救助,这就是早期慈善的萌芽状态。宗法慈善并非仅仅把钱物捐给宗族内部贫困家庭,而且利用祠堂及其宗族势力从事慈善活动,救助宗族之外需要救助的人。
畅行孝亲慈善并延伸其社会感染力仍有必要。在儒家慈善文化里,孝亲是慈善活动的起点。我不赞同这种观点,即认为救济对象与捐赠人之间如果具有血缘关系,其救助行为就不属于慈善活动。其实在几乎所有人的观念中,一个人如果不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他大概是不会真心捐助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人,即使参与了救助活动,其行为也算不得慈善。就儒家慈善文化的内涵而言,首先是以孝敬老人为主的孝言孝行,孝亲本来就是儒家的道德范畴。作为慈善人,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会去孝敬其他老人,尤其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要像对待父母那样对待他们。尽管儒家主张在孝亲的关系上是由近及远的。慈善人,要孝敬父母,这种孝行再向外推广,便可以孝敬近亲,再远一点就要救助困难的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第三,儒家文化对商业领域的渗透,形成“儒商”慈善文化。这是现代慈善文化的重要领域。在当代社会,很多人把对传统文化有兴趣、言谈举止文雅大方而且文质彬彬的商人称作“儒商”。其实在孔子之前,“儒”指的是在乡村帮忙操办红白喜事的人,他们会吹奏乐器,懂得民间习俗以及各种礼仪规则。后来,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在春秋末期成为学术界的“显学”,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并在随后发展为受社会各界独尊的学术流派。在古代历史上,商人没有社会地位,儒家对商人是持排斥态度的,读了“四书五经”的人是不会去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上也有“无商不奸”的说法。至少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者根本不把商人放在重要的社会地位,历代王朝实行的都是“重农抑商”政策,因而商人与儒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更遑论什么“儒商文化”。
当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方式形成后,社会上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潮,由于从事近代工商业并非轻而易举之事,需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文化知识,因而重农轻商局面得到转变。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文人“下海”经商,成就了一大批所谓“儒商”。他们与传统商人有很大区别,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除在社会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外,还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他们生活安稳,言谈得体,举止优雅,经常读书学习,对社会问题有个人见解,这些商人被称为“儒商”。
在一般人的认识里,所谓儒商,指经商的人们受到一定的文化熏染,尤其受到慈善文化的熏染,涵养个人道德,具有乐善好施、奉献社会的理念,愿意把自己经商积累的一部分财富捐给需要帮助的人们,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当今社会,应当大力提倡儒商慈善文化,鼓励企业界的成功人士,无论他们是否“儒商”,只要他们愿意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全社会献出自己的爱心,就应当予以肯定和表彰。
第四,创新现代社区慈善文化,提倡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在中国古代社会,远亲不如近邻。如邻里遇到暂时困难,便会有人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社区是现代社会管理的最基层,也是慈善事业的抓手。社区负责人应当做好与社区群众紧密相关的慈善活动,调动社区居民互帮互助的积极性,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社区慈善与每个人相关,有人可能需要社区的救助,有人可能需要为社区慈善活动捐款捐物。对社区慈善工作,我的见解是,社区里的每家每户要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让自己和家人衣食无忧;当自家有了帮助他人的能力时,再去资助别人,参与社区组织的慈善活动。假如自家青黄不接、衣衫褴褛,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其他贫困人家提供资助的。
第五,慈善会系统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充分发挥慈善引领作用。慈善会属性是民间社会团体,而非官办。慈善会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全民慈善事业,从中央到各省、市、区、县,以至于街办、乡镇和社区、村庄,都将慈善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党和政府也多次下发关于慈善事业的文件,从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上对慈善事业提供支持,在组织上发挥引领作用,整合社会各方面慈善资源,构成了“大慈善”的工作格局,把与慈善相关的各方面工作总揽其中,在慈善实践中切实加以推行。
近几年来,国内的慈善组织获得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民办慈善机构,与慈善会共同建构的慈善网络,不仅涵盖了所有城市社区和绝大部分农村乡镇。慈善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慈善活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慈善文化进校园,大中小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非常有利于慈善文化的传播和慈善事业的广泛开展。◎
本文在陈国庆教授指导下完成,特此致谢!
作者简介:曹松,西北大学哲学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社会思想、慈善和慈善文化。
第一,采撷传统慈善文化之精华,融入当代慈善文化的体系。作为佛教慈善活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佛教慈善文化,在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佛教是自古以来中国人比较熟悉的宗教之一,佛家慈善是中国传统慈善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佛教文化中有“慈悲为怀”“善有善报”等一系列宗教慈善理念,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国北方地区佛教信仰者主要供奉佛祖释迦牟尼;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信仰者主要供奉观世音菩萨。信徒们在崇拜佛教时,往往把观世音菩萨作为慈善的鼻祖,即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救世主。在他们的理念上,观世音菩萨来到人世间就是要解救那些穷苦人的,所以信徒们才去敬奉菩萨。善良的人们受到观世音菩萨的护佑,也尽自己之所能做善事,解救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
佛教还有善报与恶报的思想,那些乐于从善的人们是有福气的。他们不仅使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一帆风顺,而且可以隐蔽子孙、家庭和睦。相反,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欺压良民,鱼肉百姓,他们的恶行是要受报应的,即使现世不报,来世也要报。“报应”的说法无论灵与不灵,都是对那些做善事者的安抚和激励,对那些作恶事的人的约束和警示。在佛教慈善文化当中,还有很多说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慈善文化的形成做出了贡献。
第二,宗法维系的孝亲慈善,是慈善文化需要研究的重要形式。中国古代是宗法制社会,血缘纽带紧紧维系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在传统宗法制下,中国形成以家族为细胞和核心的社会组织形态。同一个宗族必定有共同的祖先,在家族祠堂里供奉的就是该家族共同崇拜的祖先。那么,利用宗族慈善这种传统慈善方式,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很有必要。
事实上,我国古代最早的慈善行为就是在宗族之间产生的,宗族的成员大都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当代慈善事业不应当完全除开血缘关系。人们捐出的款物,救助的是包括親戚在内的所有困难人群。在旧时代,一个家族的人口数量较多,其内部贫困人口会得到其他成员救助,这就是早期慈善的萌芽状态。宗法慈善并非仅仅把钱物捐给宗族内部贫困家庭,而且利用祠堂及其宗族势力从事慈善活动,救助宗族之外需要救助的人。
畅行孝亲慈善并延伸其社会感染力仍有必要。在儒家慈善文化里,孝亲是慈善活动的起点。我不赞同这种观点,即认为救济对象与捐赠人之间如果具有血缘关系,其救助行为就不属于慈善活动。其实在几乎所有人的观念中,一个人如果不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他大概是不会真心捐助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人,即使参与了救助活动,其行为也算不得慈善。就儒家慈善文化的内涵而言,首先是以孝敬老人为主的孝言孝行,孝亲本来就是儒家的道德范畴。作为慈善人,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会去孝敬其他老人,尤其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要像对待父母那样对待他们。尽管儒家主张在孝亲的关系上是由近及远的。慈善人,要孝敬父母,这种孝行再向外推广,便可以孝敬近亲,再远一点就要救助困难的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第三,儒家文化对商业领域的渗透,形成“儒商”慈善文化。这是现代慈善文化的重要领域。在当代社会,很多人把对传统文化有兴趣、言谈举止文雅大方而且文质彬彬的商人称作“儒商”。其实在孔子之前,“儒”指的是在乡村帮忙操办红白喜事的人,他们会吹奏乐器,懂得民间习俗以及各种礼仪规则。后来,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在春秋末期成为学术界的“显学”,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并在随后发展为受社会各界独尊的学术流派。在古代历史上,商人没有社会地位,儒家对商人是持排斥态度的,读了“四书五经”的人是不会去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上也有“无商不奸”的说法。至少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者根本不把商人放在重要的社会地位,历代王朝实行的都是“重农抑商”政策,因而商人与儒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更遑论什么“儒商文化”。
当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方式形成后,社会上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潮,由于从事近代工商业并非轻而易举之事,需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文化知识,因而重农轻商局面得到转变。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文人“下海”经商,成就了一大批所谓“儒商”。他们与传统商人有很大区别,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除在社会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外,还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他们生活安稳,言谈得体,举止优雅,经常读书学习,对社会问题有个人见解,这些商人被称为“儒商”。
在一般人的认识里,所谓儒商,指经商的人们受到一定的文化熏染,尤其受到慈善文化的熏染,涵养个人道德,具有乐善好施、奉献社会的理念,愿意把自己经商积累的一部分财富捐给需要帮助的人们,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当今社会,应当大力提倡儒商慈善文化,鼓励企业界的成功人士,无论他们是否“儒商”,只要他们愿意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全社会献出自己的爱心,就应当予以肯定和表彰。
第四,创新现代社区慈善文化,提倡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在中国古代社会,远亲不如近邻。如邻里遇到暂时困难,便会有人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社区是现代社会管理的最基层,也是慈善事业的抓手。社区负责人应当做好与社区群众紧密相关的慈善活动,调动社区居民互帮互助的积极性,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社区慈善与每个人相关,有人可能需要社区的救助,有人可能需要为社区慈善活动捐款捐物。对社区慈善工作,我的见解是,社区里的每家每户要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让自己和家人衣食无忧;当自家有了帮助他人的能力时,再去资助别人,参与社区组织的慈善活动。假如自家青黄不接、衣衫褴褛,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其他贫困人家提供资助的。
第五,慈善会系统组织健全,工作得力,充分发挥慈善引领作用。慈善会属性是民间社会团体,而非官办。慈善会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全民慈善事业,从中央到各省、市、区、县,以至于街办、乡镇和社区、村庄,都将慈善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党和政府也多次下发关于慈善事业的文件,从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上对慈善事业提供支持,在组织上发挥引领作用,整合社会各方面慈善资源,构成了“大慈善”的工作格局,把与慈善相关的各方面工作总揽其中,在慈善实践中切实加以推行。
近几年来,国内的慈善组织获得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民办慈善机构,与慈善会共同建构的慈善网络,不仅涵盖了所有城市社区和绝大部分农村乡镇。慈善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慈善活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慈善文化进校园,大中小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非常有利于慈善文化的传播和慈善事业的广泛开展。◎
本文在陈国庆教授指导下完成,特此致谢!
作者简介:曹松,西北大学哲学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社会思想、慈善和慈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