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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前语
“没有人,没有劳动力,粮食安全谈不上,现代农业谈不上,新农村建设也谈不上,还会影响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
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而现实。
只有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才能“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一种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富裕农民,就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提高农民,就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扶持农民,就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和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明确提出,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要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回答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还回答了“怎样种地”的问题,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宁夏围绕特色、高质、高端、高效的“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使农业经营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促进了农民大幅增收。被称之为专业大户升级版的家庭农场,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使“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农场农业”的“大时代”;日趋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规模发展、合作发展,在“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实现了对接,抗风险能力更强、经济效益提升;稳步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使农业效益更好、农民增收更快。近期,本刊记者深入宁夏各地部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采访调研,对这些有代表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本期刊发的四篇通讯报道,集中反映了我区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的一些做法和初步的工作成就。
——编 者
“没有人,没有劳动力,粮食安全谈不上,现代农业谈不上,新农村建设也谈不上,还会影响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
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而现实。
只有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才能“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一种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富裕农民,就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提高农民,就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扶持农民,就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和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明确提出,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要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回答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还回答了“怎样种地”的问题,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宁夏围绕特色、高质、高端、高效的“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使农业经营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促进了农民大幅增收。被称之为专业大户升级版的家庭农场,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使“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农场农业”的“大时代”;日趋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规模发展、合作发展,在“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实现了对接,抗风险能力更强、经济效益提升;稳步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使农业效益更好、农民增收更快。近期,本刊记者深入宁夏各地部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采访调研,对这些有代表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本期刊发的四篇通讯报道,集中反映了我区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的一些做法和初步的工作成就。
——编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