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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是依据科学知识建构起来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地位,使它们拥有一些最显著的伦理属性。二者并非独立存在的、可以将伦理思想从外部加之于其上的科学问题,它们只不过是被事实要素所引发并逐渐加剧的伦理关怀,是认知和伦理不可分开的问题。因此,面对分散性的伦理关怀,对知识的需要一直至关重要。在详细考察了伴生的伦理问题之后,本文得出结论认为,重要的是要思考如何创造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与国际社会已经作出的承诺一致,可以确保自主、综合、强有力的科研造福于全人类,同时又保持气候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需要对现有的伦理原则作出澄清,更好地理解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若干特点,并且理解科学伦理、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政策分析之间的种种联系,其中有些联系可能是创新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