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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办高校贫困生的高额学费、贫困生界定存在特殊性、民办髙校勤工俭学岗位缺乏和贫困生担负着沉重的生活和心理压力等,都成为目前贫困生面临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民办高校;自助;工作
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也有了较大发展。而民办高校贫困生的高额学费、贫困生界定存在特殊性、民办髙校勤工俭学岗位缺乏和贫困生担负着沉重的生活和心理压力等,都成为目前贫困生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对民办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更加迫切。
1 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1.1 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资助工作。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专门机构管理贫困生资助工作。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也要求各高校设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校都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 各高校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比例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通过采取“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资助贫困学生。
1.3 积极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1.4 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协调工作。同时,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了让贫困大学生尤其是秋季入学的新生了解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加大了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各个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要注明学校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二是借助各大网站、媒体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进行宣传。三是将新政策编印成《高等学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问答》的宣传手册,分发到各高等学校和地市即将入学的学生手中。
2 民办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环节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无法做到过程公开
我们知道,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资助真正贫困的学生,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帮困、助学和育人的目的。所以,甄别一个学生是否真正贫困是非常关键的工作。以“一纸证明定贫困”的普遍做法值得深思。因为,对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不少人都会垂涎三尺。所以,从主观上讲,很多学生争当贫困生也并不奇怪。从客观上看,由于种种原因,不同人幵具贫困证明也存在着差别,有的人开个贫困证明易如反掌,而有的人却不太方便。另外,民政部门不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认真度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区别,更何况在贫困生认定方面,目前既没有完善的贫困家庭认定标准和贫困认定工作职责,也没有建立贫困家庭信息库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认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所以,单凭一张贫困证明来认定贫困是不够科学合理的。
2.2 政府配置高等教育资源不够合理对资助工作的影响
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如何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各地区之间和各学校之间进行分配,以期投入的教育资源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我们知道,教育资源配置有三种基本目标:即公平、效率和稳定。具体到教育领域,政府有承担教育发展和进行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义务和责任。在教育活动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民教育做出科学的规划、制定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对待高等教育,政府要承担大部分教育经费以及对贫困学生提供经费资助、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当然,政府提供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政府生产,也可以是政府补贴。因此,在配置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资源方面,政府职能明显缺位,“公私分明”官办民办差距加大,二元发展)的状况,导致出现一系列“民办问题”。
2.3 民办高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贫困生资助工作产生的影响
《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问题、原因与对策》指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不过二十来年的时间,仍处于初级阶段。近年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制度重整,徘徊于“放开”与“一统”之间:政府既想引入民间资金缓解高等教育市场的需求压力,又不愿把高等教育的办学权、管理权彻底“还政于民”。我国民办高校现阶段的发展中存在的办学资金短缺、师资队伍不稳定、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导致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直接原因。相关内容前文已有论述,在此不再赘述。-言以蔽之,民办高校教育资源匮乏不仅是制约其自身发展的瓶颈,也是导致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直接原因。因此,国家打破在教育领域的一统体制刻不容缓,民办高校自身应规范办学,科学发展也十分重要。
3 几点建议
3.1 要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机构。要做好一项工作,完善的组织机构必不可少,民办高校尽管办学资金比较紧张,也应设立“实实在在存在”的资助机构,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
3.2 要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队伍。民办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而且多是身兼数职,频繁流动。所以,民办高校要适当减轻从事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适当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这样才能留得住人。
3.3 要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培训活动。贫困生资助工作多由各班级辅导员具体实施,而且民办高校辅导员流动也是非常之大。因此,必须加强对资助工作实施人的专门培养。可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分散指导、座谈交流以及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4、要把好贫困生认定这个“入口关”。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做好这项工作,通常要做到认定政策规范化、认定标准要量化以及认定程序合法化。还要做好调查、排查以及观察。
3.4 要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以及感恩教育。
参考文献
[1]辛刘方.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10.
[2]杨树兵,朱永新.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资助政策的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7,5.25.
[3]周国平.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研究——基于西安市的调查[M].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1.15.
关键词:民办高校;自助;工作
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也有了较大发展。而民办高校贫困生的高额学费、贫困生界定存在特殊性、民办髙校勤工俭学岗位缺乏和贫困生担负着沉重的生活和心理压力等,都成为目前贫困生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对民办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更加迫切。
1 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1.1 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资助工作。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专门机构管理贫困生资助工作。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也要求各高校设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校都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 各高校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比例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通过采取“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资助贫困学生。
1.3 积极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1.4 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协调工作。同时,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了让贫困大学生尤其是秋季入学的新生了解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加大了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各个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要注明学校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二是借助各大网站、媒体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进行宣传。三是将新政策编印成《高等学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问答》的宣传手册,分发到各高等学校和地市即将入学的学生手中。
2 民办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环节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无法做到过程公开
我们知道,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资助真正贫困的学生,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帮困、助学和育人的目的。所以,甄别一个学生是否真正贫困是非常关键的工作。以“一纸证明定贫困”的普遍做法值得深思。因为,对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不少人都会垂涎三尺。所以,从主观上讲,很多学生争当贫困生也并不奇怪。从客观上看,由于种种原因,不同人幵具贫困证明也存在着差别,有的人开个贫困证明易如反掌,而有的人却不太方便。另外,民政部门不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认真度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区别,更何况在贫困生认定方面,目前既没有完善的贫困家庭认定标准和贫困认定工作职责,也没有建立贫困家庭信息库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认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所以,单凭一张贫困证明来认定贫困是不够科学合理的。
2.2 政府配置高等教育资源不够合理对资助工作的影响
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如何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各地区之间和各学校之间进行分配,以期投入的教育资源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我们知道,教育资源配置有三种基本目标:即公平、效率和稳定。具体到教育领域,政府有承担教育发展和进行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义务和责任。在教育活动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民教育做出科学的规划、制定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对待高等教育,政府要承担大部分教育经费以及对贫困学生提供经费资助、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当然,政府提供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政府生产,也可以是政府补贴。因此,在配置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资源方面,政府职能明显缺位,“公私分明”官办民办差距加大,二元发展)的状况,导致出现一系列“民办问题”。
2.3 民办高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贫困生资助工作产生的影响
《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问题、原因与对策》指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不过二十来年的时间,仍处于初级阶段。近年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制度重整,徘徊于“放开”与“一统”之间:政府既想引入民间资金缓解高等教育市场的需求压力,又不愿把高等教育的办学权、管理权彻底“还政于民”。我国民办高校现阶段的发展中存在的办学资金短缺、师资队伍不稳定、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导致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直接原因。相关内容前文已有论述,在此不再赘述。-言以蔽之,民办高校教育资源匮乏不仅是制约其自身发展的瓶颈,也是导致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直接原因。因此,国家打破在教育领域的一统体制刻不容缓,民办高校自身应规范办学,科学发展也十分重要。
3 几点建议
3.1 要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机构。要做好一项工作,完善的组织机构必不可少,民办高校尽管办学资金比较紧张,也应设立“实实在在存在”的资助机构,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
3.2 要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队伍。民办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而且多是身兼数职,频繁流动。所以,民办高校要适当减轻从事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适当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这样才能留得住人。
3.3 要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培训活动。贫困生资助工作多由各班级辅导员具体实施,而且民办高校辅导员流动也是非常之大。因此,必须加强对资助工作实施人的专门培养。可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分散指导、座谈交流以及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4、要把好贫困生认定这个“入口关”。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做好这项工作,通常要做到认定政策规范化、认定标准要量化以及认定程序合法化。还要做好调查、排查以及观察。
3.4 要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以及感恩教育。
参考文献
[1]辛刘方.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10.
[2]杨树兵,朱永新.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资助政策的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7,5.25.
[3]周国平.民办高校贫困生资助研究——基于西安市的调查[M].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