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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购买关爱留守儿童公共服务的推进,社会组织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关爱留守儿童公共服务方面普遍存在服务内容有限、非长效性及非针对性等问题。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优化对策,以此实现模式创新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发展备受关注。国外学者多从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的视角阐释环境对儿童成长的影响。国内学者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集中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及学校家庭教育方面。国内外学者关于儿童心理影响因素、儿童社会工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及教育问题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以往学者多尝试从心理学、社会学视角出发来解释儿童存在的问题,国内学者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一贯思路是政府、学校和家庭的综合协调,缺少社会组织的有关分析。本文将从社会组织视角考察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创新,以期提升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一、X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关爱留守儿童公共服务现状
2017年该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公开招标,每个社会组织给予30万的项目资助,社会组织主要开展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服务,开展生活照料、学习教育帮扶,开展强化心理护理服务,开展安全、法治教育服务,加强对女童的“保护”。
在此背景下,X县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主要集中于乡镇中心学校。政府针对一个镇中心学校进行关爱服务的财政拨款约30万元,活动内容包括司法所联合社区综治、卫生、妇联等部门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放学习用品等,给留守儿童进行情感支持和物质帮扶。
二、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留守儿童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关爱X县留守儿童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突出的问题。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有限
调查发现这些关爱服务只集中于乡镇中心小学,关爱的覆盖范围不广。而且开展频率不高,平均几个月到半年一次。特别是村级学校基本没有留守儿童关爱方面的服务,对于特困的孤儿型留守儿童多是以低保减免学费的形式进行帮助。政府推动的X县关爱留守儿童服务覆盖范围存在一定的问题,只能覆盖到乡镇中心学校,村级学校关爱服务辐射不到。然而留守儿童主要是集中于村级学校,反映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都没有得到关爱方面的帮助。另外由于资金以及人员不足,导致开展的活动频率不是太高,服务的连续性缺乏,社会组织倾向于塑造组织形象,致使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流于形式,而非真正的深入帮扶。
(二)志愿服务未形成长效机制
调查发现X县志愿者主要来自地方高校大学生。目前社会组织发动X县的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的活动有包括,大学生志愿者在X县的助力成长屋,讲解课外知识;扩展留守儿童的第二课堂,增长其学习兴趣;与留守儿童一起开展有趣的课外游戏,打开留守儿童的心扉。相较而言,其他社会公众对此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太高,一般居民以及企业参与程度不深。这反映出社会组织对于留守儿童关爱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此外,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关爱的频率具有不确定性,人员构成具有的流动性,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三)留守儿童需求尚需精准厘定
目前X县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社会组织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等的了解实践需要一定的过程,从而出现了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根据既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申报,而忽视其服务的最终消费者——留守儿童的真正需求的问题。
三、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社合作不够深入
目前X县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模式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乡镇学校,统计留守儿童的名单交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针对学校上报的名单开展工作、提供帮助。但部分学校认为社会组织提供的关爱服务并不能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真正帮助,进而配合不足。由于社会组织和学校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社会组织不能依靠强制力来督促学校予以配合,这势必会影响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
(二)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地方财政购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预算资金有限,故而社会组织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加上提供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较少,造成了单个社会组织服务整个县域留守儿童的情况出现。社会组织的资金有限,使得只有部分重点区域能够接受服务,而一些真正需要服务的乡镇往往无法被涉及。
(三)留守儿童服务项目短期化
社会组织参与的政府购买关爱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往往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在服务期内开展活动,未形成长效机制。项目结束后,关爱服务随之结束。提供长期关爱服务的社會机构较少,后续的跟踪帮扶无法实现。
四、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创新路径研究
(一)增加政府购买资金投入,增强政社合作
政府部门根据要求,每年都会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但在投资的力度和规模上有待加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应扩大对留守儿童服务的购买范围,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及内容
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时,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以及社工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服务的质量。一方面,创新组织服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另一方面,丰富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加大对精神、心理等方面的关怀,有效扩展对留守儿童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实现留守儿童的自身能力建设。
(三)精准把握留守儿童需求,关爱留守儿童长效化
一方面,在对留守儿童开展服务时,应深入农村社区,综合考察留守儿童的问题和需求,同时结合地方特色、文化传统等实际情况,针对留守儿童的多样化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在社会上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积极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的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大格局。(作者单位:盐城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项目“社会组织嵌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模式创新与路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1810324023x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发展备受关注。国外学者多从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的视角阐释环境对儿童成长的影响。国内学者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集中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及学校家庭教育方面。国内外学者关于儿童心理影响因素、儿童社会工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及教育问题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以往学者多尝试从心理学、社会学视角出发来解释儿童存在的问题,国内学者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一贯思路是政府、学校和家庭的综合协调,缺少社会组织的有关分析。本文将从社会组织视角考察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创新,以期提升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一、X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关爱留守儿童公共服务现状
2017年该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公开招标,每个社会组织给予30万的项目资助,社会组织主要开展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服务,开展生活照料、学习教育帮扶,开展强化心理护理服务,开展安全、法治教育服务,加强对女童的“保护”。
在此背景下,X县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主要集中于乡镇中心学校。政府针对一个镇中心学校进行关爱服务的财政拨款约30万元,活动内容包括司法所联合社区综治、卫生、妇联等部门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放学习用品等,给留守儿童进行情感支持和物质帮扶。
二、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留守儿童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关爱X县留守儿童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突出的问题。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有限
调查发现这些关爱服务只集中于乡镇中心小学,关爱的覆盖范围不广。而且开展频率不高,平均几个月到半年一次。特别是村级学校基本没有留守儿童关爱方面的服务,对于特困的孤儿型留守儿童多是以低保减免学费的形式进行帮助。政府推动的X县关爱留守儿童服务覆盖范围存在一定的问题,只能覆盖到乡镇中心学校,村级学校关爱服务辐射不到。然而留守儿童主要是集中于村级学校,反映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都没有得到关爱方面的帮助。另外由于资金以及人员不足,导致开展的活动频率不是太高,服务的连续性缺乏,社会组织倾向于塑造组织形象,致使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流于形式,而非真正的深入帮扶。
(二)志愿服务未形成长效机制
调查发现X县志愿者主要来自地方高校大学生。目前社会组织发动X县的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的活动有包括,大学生志愿者在X县的助力成长屋,讲解课外知识;扩展留守儿童的第二课堂,增长其学习兴趣;与留守儿童一起开展有趣的课外游戏,打开留守儿童的心扉。相较而言,其他社会公众对此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太高,一般居民以及企业参与程度不深。这反映出社会组织对于留守儿童关爱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此外,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关爱的频率具有不确定性,人员构成具有的流动性,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三)留守儿童需求尚需精准厘定
目前X县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社会组织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等的了解实践需要一定的过程,从而出现了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根据既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申报,而忽视其服务的最终消费者——留守儿童的真正需求的问题。
三、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社合作不够深入
目前X县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模式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乡镇学校,统计留守儿童的名单交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针对学校上报的名单开展工作、提供帮助。但部分学校认为社会组织提供的关爱服务并不能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真正帮助,进而配合不足。由于社会组织和学校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社会组织不能依靠强制力来督促学校予以配合,这势必会影响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
(二)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地方财政购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预算资金有限,故而社会组织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加上提供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较少,造成了单个社会组织服务整个县域留守儿童的情况出现。社会组织的资金有限,使得只有部分重点区域能够接受服务,而一些真正需要服务的乡镇往往无法被涉及。
(三)留守儿童服务项目短期化
社会组织参与的政府购买关爱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往往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在服务期内开展活动,未形成长效机制。项目结束后,关爱服务随之结束。提供长期关爱服务的社會机构较少,后续的跟踪帮扶无法实现。
四、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创新路径研究
(一)增加政府购买资金投入,增强政社合作
政府部门根据要求,每年都会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但在投资的力度和规模上有待加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应扩大对留守儿童服务的购买范围,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及内容
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时,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以及社工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服务的质量。一方面,创新组织服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另一方面,丰富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加大对精神、心理等方面的关怀,有效扩展对留守儿童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实现留守儿童的自身能力建设。
(三)精准把握留守儿童需求,关爱留守儿童长效化
一方面,在对留守儿童开展服务时,应深入农村社区,综合考察留守儿童的问题和需求,同时结合地方特色、文化传统等实际情况,针对留守儿童的多样化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在社会上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积极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的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大格局。(作者单位:盐城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项目“社会组织嵌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模式创新与路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181032402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