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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明确了建设和谐社区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扩大党的工作在社区的覆盖面。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探索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开展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