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族复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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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焦母坚持驱遣兰芝的原因在以往的解读中曾归因于兰芝“无子”“不顺父母”“焦刘门第差异”及焦母有“恋子情节”等。通过细读文本可以发现导致兰芝被驱遣的根本原因是兰芝与仲卿爱情的发展与焦母重振家门的强烈欲望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而所以出现这样的矛盾冲突,则是由当时的门阀制度和焦母的强势性格决定的。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焦刘爱情;家族复兴悲剧
  勤劳美丽、与丈夫情深意笃的刘兰芝,为什么被焦母所不容、必欲逐之而后快?对此,先后有许多专家和教师对此进行过探讨,然而至今还没见到真正令人信服的解答。笔者多年前也曾为此问题所困扰,今重新细读文本,偶有所得,特草此短文,以求教于方家。
  笔者专题检索有关论文,发现对这一问题有以下几种主要的解读,下面根据个人理解,分别略作评述:
  第一,因兰芝“无子”。礼法规定的“七出之条”第二条就是“无子”,焦母为家族延续考虑,必然遣归兰芝。
  就作品所写来看,兰芝的确没有生育。但是,作为仅仅“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的“新妇”,暂时没有生育不代表今后不能生育,怎能以此为理由就逼着儿子休妻呢?显然说不通。有人根据兰芝告别时对小姑说的“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认为兰芝嫁到焦家绝不止二三年,应该七八年甚至十年以上了。这种理解,不免胶柱鼓瑟。兰芝的婚龄,自然应以仲卿所说为准。至于兰芝对小姑说的话,正确的理解应该是“转眼之间你就长到这么高了”。从修辞学的角度说,“小姑始扶床”是夸小(实际不是那么小;当时仲卿显然已超过20岁,他的父亲去世多年,其妹当然不会太小),“小姑如我长”是夸大(实际没有那么高,只是比初来时高多了,少女在十几岁时发育是很快的)。作者通过对比夸张来强调小姑成长之速,其作用是借以引起下文的“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如果不是强调小姑已经很快长大,对她提出这样的要求或希望,岂非强人所难?
  第二,因兰芝“不顺父母”。而“不顺父母”在“七出之条”里是列在第一位的,焦母因此驱逐兰芝。
  焦母的性格刚愎,表现也很蛮横,据诗中描写确实如此。兰芝性格倔强,在日常言行中也会有所表现。因此焦母所谓“无礼节”“自专由”云云,肯定有所夸大,但未必毫无根据。但婆媳之间有摩擦,实在是司空见惯的家务问题,如果不是有明显的被视为“忤逆”的行为,婆婆是不会赶走媳妇的。何况兰芝不仅精明强干,能吃苦耐劳、为家庭创造财富,并且和仲卿夫妻恩爱、对焦母也不失大礼(告别时的表现足以证明)。 由此看来,性格问题固然是婆媳不和的重要原因,但不会是焦母驱逐兰芝的真正理由。焦母指责“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只能是借口。所谓“吾意久怀忿”, 必然另有原因。
  第三,因兰芝门户低微,焦母出于门第观念,才决意驱逐兰芝,另娶门当户对的罗敷。
  诗中涉及双方门户的字眼不少。刘兰芝告别时说:“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焦母劝止仲卿殉情时也说:“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如果对这些话坐实去理解,似乎两家的门第颇为悬殊。但媒人介绍刘家时说:“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可见刘家也是有官籍的,而兰芝自述“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说明她接受过全面的文化教育,这不是当时一般百姓所能达到的。刘家社会地位如果真的低下,当时何以能和焦家联姻?县令、太守何以会在兰芝被遣之后争相求婚?事实上,如果剔除了人物语言中的自谦、自夸、奉承等因素,客观来看,焦刘兩家基本还是门当户对的。而罗敷,从诗中也看不出在门第上比兰芝家有何优越之处,只不过“窈窕艳城郭”。何况是否门当户对,应该是择婚时考虑的因素;在结婚之后,以此为理由休妻是不成立的,也是不会得到社会舆论支持的。
  第四,因焦母有“恋子情结”,看到兰芝夺去了儿子对她的爱恋之情,不能容忍,所以找借口驱逐兰芝。
  焦母多年守寡,女儿尚小,与儿子相依为命,有某种程度的“恋子情结”,是有可能的。问题是,焦母对儿子的爱,是畸形、变态的吗?她的“恋子情结”达到了非要驱逐兰芝、让儿子另娶的严重程度了吗?
  仔细研读文本,我们看到,诗中的焦母对仲卿并不溺爱,而是始终端着家长架子,居高临下。由此可知她对仲卿的爱是爱之深而责之切。尤为重要的是,如果驱逐兰芝就能夺回失去的母子之爱,那她又何必急着张罗为儿子向“窈窕艳城郭”的罗敷求婚呢?难道她就不担心罗敷来了,与仲卿更加如胶似漆,对她更加疏远,以致“前门送狼、后门进虎”吗?由此看来,这条理由也是难以成立的。
  那么,焦母坚持驱逐兰芝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我认为,应该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尤其是东汉的门阀制度和焦家的处境加以考察。
  门阀,是门第和阀阅的合称,指世代为官的名门望族。门阀制度,是从两汉到隋唐最为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东汉时期选士,首先看族姓阀阅,所以门阀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活动中照例可以优先。在这种制度下,出身门第对一个人仕途的影响要远比其自身的才能更为重要。社会下层人士向上层流动,难度可想而知。这种制度,使世家大族得以长期占据并保持着统治地位,而其影响深入到整个社会,下层士民也必然对门阀特别重视。那些因某种原因从社会上层跌落下来的,自然也强烈希望能重振家门,回到上流社会。
  焦家在当时的社会上处于怎样的地位?从诗中来看,兰芝对焦母称仲卿为“贵家子”,其中固然有礼貌的成分,但不会是无中生有,否则岂非讽刺?焦母劝告仲卿不要殉情时说:“汝是大家子”,可见焦母也自认为是大户人家、属于“贵族”阶层的。焦母所说“仕宦于台阁”,而仲卿明明是州府小吏,因此不排除是指其家中前辈的可能。不过由于焦父早死,门第不免败落,与其在世并且在职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好在仲卿还曾读书,又已在府中任职,还有重振家风的希望。
  再看刘家,虽然“承籍有宦官”,即上代也曾有人为官,但同样由于刘父早死,家道不振,而刘家的继承人——刘兄,就其语言表现来看,已沦为不学无术的市井之徒。按理说,刘家既然有条件让兰芝接受全面教育,那么不会不让儿子受教育。出现此种结局,原因不外两种:一是刘兄为了支撑门户,放弃了读书求学机会;二是刘兄自己不上进,学无所成,进而沦为市井。   这样看来,两家原来基本是门当户对的,但从发展前景来看,差距或将日益拉大。当然,仅仅如此,如前文所说,焦母仍不致非要儿子休妻另娶不可。
  然而,焦母驱逐兰芝的决定,却应与其重振家门的强烈愿望有着直接关系。生性好强、性格刚愎而又格外重视家庭门第的焦母把所有希望寄托于仲卿,一心指望他重振家门。本来,教子成才的任务主要是由父亲承担的,但因焦父已死,这副重担只能落在她的肩上。对此,焦母是有充分自觉的。在她看来,只有实现了这样的心愿,才算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也不枉自己多年的清苦守节。这种心理之强烈,已非一般父母“望子成龙”可比。她为儿子娶媳妇,是希望為他找到“贤内助”——能够让他在外面专心供职,不必挂念家里,以免错过任何上升的机会。谁知事与愿违,和兰芝结婚后,仲卿却沉溺于夫妻情爱之中,一门心思只想着“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了。不仅如此,尤为严重的是,他竟然对仕途进取失去了兴趣,公然宣称:“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
  可以看出,在仲卿心目中,娶到兰芝是很幸运的事,认为此生足矣,而对于仕途发展则不再抱有希望。这种“爱情至上”的观念,在当时的社会里和焦母的心目中,都是很另类、很可怕的。至于仲卿这种观念在多大程度上来自于兰芝,当然无法进行量化分析,但与兰芝有关,则是毫无疑义的。殊不知,这恰恰是焦母最大的心病!她对儿子的不争气极度失望,却把罪责都归到兰芝身上。在她看来,好媳妇的主要标准,不仅仅是生儿育女,也不仅仅是勤劳能干,当然更不是与丈夫卿卿我我,而首先应该是“相夫”,即激励丈夫上进,力争使丈夫出人头地。而兰芝恰恰在这最关键的一点上,与焦母的心愿背道而驰。兰芝的美丽和善于打扮,她的多才多艺,紧紧地拴住了仲卿的心,使得他身在官府却心系闺房,把原来或许有过的一点上进心消融殆尽。如此一来,焦母重振家门的心愿自然会付诸流水。有了这一条不可饶恕的罪过,其他再多的优点当然就不值得一提了。然而,焦母把她的心事直接告诉仲卿或兰芝,阻止他们继续恩爱,却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而且显然未必有效。所以,她铁了心把兰芝赶走,试图造成既定事实,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扭转局势,让仲卿彻底解脱出来。因此,仲卿越是强调他们夫妻感情深厚、不可分离,越是极力挽留兰芝,焦母驱逐兰芝的决心就越是坚定不可动摇。直到兰芝已死,仲卿与其死别之时,她才流下了痛心的泪水,坦露出心迹:“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也就是告诉仲卿:和仕途上进、重振家门比起来,夫妻恩爱是算不上什么的。但一切都太迟了,她的观念本来就不为仲卿所接受,何况仲卿此时已万念俱灰,决意殉情。结果是她赶走儿媳,又搭上儿子,不仅其重振家门的希望彻底破灭,而且想再回到原来的小康之家也绝无可能了。
  如此看来,此诗的悲剧,不仅是焦刘爱情的悲剧,也是一个力图重返上层社会的家庭毁灭的悲剧。诗中人物里最悲哀的,应该莫过于焦母了。她深陷于绝望之中,欲活无趣,欲死不能(还有女儿需要抚养),今后只能以泪洗面了吧。
  我以为,这样探究焦母驱逐兰芝的原因,才能使全诗的解读顺理成章。一孔之见,仅供语文同行参考。
  作者简介:魏伯河(1953— ),男,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国学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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