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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有限的司法资源和社会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诉调对接机制应运而生。诉调对接机制目前已经形成江苏、长宁、徐汇和浦东模式。但是在实践中诉调对接机制也暴露出法律法规欠缺、法院强行调解与机制运行保障力缺乏等问题。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在诉调对接实践中的经验,我国诉调对接应完善法律法规、找准法院的定位,以形成多元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