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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两个故事。
2.
13岁的时候,章诺曾拿着一根塑料魔法杖去抢劫学校附近的糖果店,结局?当然是以失败收场。但从那以后,章诺就迷上了魔法,并开始写关于魔法的小说。
她写的小说从未被发表过,因为小说里的情节永远都是乱糟糟的。
章诺唯一的读者,是她的青梅竹马,余昇。当然,余昇也是碍于情面,硬着头皮读的。有一次,他实在读不下去了,小心翼翼地向她提出建议:“你就不能把情节和线索写得稍微清晰一点点吗?”
章诺无奈地叹口气,瞪着眼睛说道:“你懂什么?我又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写人类未来发展史。”
历史不是都发生在过去吗?
关于未来的,还能被称为“历史”吗?
3.
传送师是一个枯燥、但很高尚的职业,在这个世界里有许多传送师。
在城市、在村庄、在旅店,甚至是在荒野,只要你肯稍微用点心,总能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他们。他们的外貌虽然各不相同,但表情大抵相似,一种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漠然。他们都是被长老选中的精英,带着崇高的梦想被分派至世界各地,力所能及地送人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他们是整个世界的交通枢纽,是种族的功臣。只不过,因为在无限的时间里,为了背负着的使命而被禁锢在有限的地方,当最初的热情逐渐褪去,留在他们脸上的,也
只能是积年的漠然了。
我与他们不同,虽然我也被称为传送师。
我四处流浪,除非有任务在身,否则从来不会在某个地方长期滞留;我也不是那种随便给点钱就可以出卖自己能力的家伙;甚至,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知道我是传送师,因为我从来不向别人表露身份;而我与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我根本就没本事将人们传送到他们想去的地方,我只会将某些人传到我自己身边,然后再将传回他本来的地方。从这个角度说,我应该被称作召唤师——可是这个名字显然又撞车了,因为那些每天带着召唤兽四处溜达的
蠢货们也叫召唤师。
后来,我和那为数不多的同伴给自己取了另外一个名字:“秘密传送师”。
就如这个名字一样,秘密传送师是个神秘又危险的职业,尤其是在战争频发的年代,秘密传送师几乎决定着整个战役的成败。
人类和血族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人类统治着富饶的南方,血族占领了广袤的北方,两个种族因为信仰、土地和各自心中的正义,征战不休。小规模械斗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而大规模战役,亦一触即发。
为了取得胜利,每个种族都在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秘密传送师,并千方百计杀死对方的秘密传送师,因此,我几乎每时每刻都身处险境,又可以随时随地置敌人于万劫不复。
每个秘密传送师都必须是最完美的潜伏者,并拥有强大的保命能力,有些人专修自愈能力,有些人则能进入假死状态,还有人高价购买隐身衣,而我,什么魔法都会那么一点皮毛,当然,变身术是我的强项。
我是苏二梅,一个在南方潜伏了五年的血族秘密传送师。
我剪掉尖利的爪子,收起宝石红的眼睛,藏起傲人的利齿,涂上亮眼的脂粉,喷洒甜美的香水,像人类一样微笑,像人类一样交谈,像人类一样打情骂俏,像人类一样柔情万种。当日光散去,当黑夜来临,我总会遥望着北方的星空,等待着长老一声令下。
只需一个命令,只需一秒,我就能把远在北方的强大军队召唤到自己身边,将这里夷为平地,我在这里,就等于千军万马在这里。
我转头看了看熟睡的莫念,如果到了那一天,他支离破碎的尸体,将被废墟掩盖;他愚昧又单纯的灵魂,将会在血族的庆功宴上哭泣,或者愤怒。
4.
16岁的时候,章诺发育成一个肥嘟嘟的胖姑娘,和许多这个年纪的少女一样,她有很多青春烦恼,其中最令她头疼的,就是她的体重。
“太糟糕了!因为太胖,这架飞毯根本无法承载我的重量!”她总是这样抱怨。
而在余昇看来,那飞毯之所以无法起飞,完全与她的体重无关,因为那块皱巴巴的条纹桌布分明是他们一起从地摊上买来的,根本不是什么飞毯。
“那就适当减瘦一点吧。”余昇知道说穿真相只能遭到痛骂,只好顺着她说。
章诺看了看手中吃了一半的冰激凌,咂着嘴说:“如果我太瘦弱,就无法驾驭那头凶悍的召唤兽。”
余昇撇着嘴,无奈地笑。章诺所说的召唤兽,不过是一条小狗,塑料的。说真的,有时候他真怀疑她脑子有毛病。可她的功课永远是最好的,各种知识竞赛也都是第一名,只要不涉及到魔法,她在其它方面都表现的正常、且优秀。
据说去年的时候,章诺的父母曾怀疑她患有严重的妄想症,送她去某家精神疗养院治疗,但只过了一个月,那家疗养院所有的病人,都开始自称是巫女或巫师,甚至还有一个病人披着床单从3楼跳下来,并因此造成骨折。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哪家疗养院敢收她了。她的父母也因为工作忙碌,懒得再带她去治疗这个看似无关痛痒的小毛病,于是这个自称是魔法师的胖丫头,开始愈加肆无忌惮地研究魔法。
章诺吃完了冰激凌,将桌布泡在肥皂水里,然后便鼓起腮帮子使劲向水中吹泡泡,她说这样可以增加飞毯的承载量。
“只要这样泡72小时,”章诺信心满满地说:“我们就可以试飞了!”
余昇有些担忧地问:“怎么试?”
章诺没吭声,指了指客厅里的落地窗。
章诺住在15楼。
5.
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血族的时候,久到连人类都尚处于荒蛮的年代,那个时候,人们是信仰魔法的,但由于智慧和能源都尚未被开发,能够学会使用魔法的人并不多;后来,多数人放弃了对于魔法的期待,转而研究科学,这比魔法更实,人们利用科技达成了连魔法师都无法实现的愿望;再后来,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人们终于放弃了科技,重新开始钻研魔法,因为人类不断进化,新的能量源不断被发现,传说中的魔法突然变得容易起来,而魔法,是比科技更简单、更强大的力量。起码人们不能依靠科技进行瞬间的远距离空间转移,而魔法却能——科学只能带来理想,而魔法带给这个世界的,是梦想。
现在,无论是人类社会还是血族世界,都依赖着魔法而生存。人们用魔法照明,用魔法烹饪,用魔法旅行,用魔法恋爱,也用魔法杀戮。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使用魔法,有一部分人天生无法使用魔法,但他们并没有因为体质的缺陷而成为世界的弃儿,相反,他们是整个种族的宝藏。因为魔法本身具有强大的破坏力,任何一种魔法师,只要具有驾驭魔法的能力,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无法制造法器的,他们在制造法器的过程中,总会被自身拥有的魔法破坏,只有无法驾驭魔法的人,才能制造出或完美、或强大的法器。
无论是在人类还是血族,他们都将那些不会使用魔法的人被称为匠人,每一位匠人都拥有羡煞旁人的财富和备受尊崇的地位。
莫念就是一个匠人,他热衷于设计制造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儿,比如煽动着翅膀的蝴蝶发卡,会跟随心情变换颜色的罗裙,形状怪异的魔法宠物,或者脾气很差的飞行毯。总之,他做出来的东西,全部是有思维有情绪的,却没一样儿正经的。
认识莫念是在我潜入南方的第三年,在那之前,我一直伪装成人类的占卜师,每天在天使城的街市摆摊占卜、为一点小钱与别人大吵大闹,或者故意在占卜中出点小错误,以避免客人太多招人耳目。我小心翼翼地表现出大大咧咧的样子,随心所欲地和很多人交朋友,但不深交,也随心所欲地和许多人结怨,但不结仇,我自认为自己的伪装和表演都十分到位,但不知为何,还是被人类的侦察者盯上了——这群精通隐身术的家伙,是专门搜捕追杀血族秘密传送师的特种部队。
于是,我不得不改头换面偷偷离开繁华的天使城,潜入人类的政治文化中心,尚地。
尚地是人类的都城,这里最危险,也最安全。我变身成一个柔媚的女子,一个又笨又可爱的人类召唤师,为了更好的掩人耳目,我咬着牙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那就是把自己嫁掉。
莫念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当时他正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自己的飞毯讲道理、谈人生,因为他自己制造出的飞毯闹脾气罢工了。人们围在他周围指手画脚议论纷纷,都说他制造出这种有思维的飞行器,实在是自讨苦吃。
就是他了!我想,像莫念这样的秀逗的人,就是活该倒霉的。
哦,忘记说了,血族是没有性别的。
现在,你能深切体会到,莫念是多么倒霉了吧。
6.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只要不涉及到魔法,章诺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孩子。她和余昇约好周日早晨试飞,但实际上,她真正试飞的时间是周六晚上。
那天晚上,她先是在电话留言里和父母道了晚安,然后又假惺惺地和余昇在QQ里闲聊一会儿“明天”的试飞计划,这才“吭哧吭哧”地爬上阳台,拉开窗户。她满怀憧憬地深吸了一口气,将散发着肥皂水味儿的桌布抛向夜空,然后纵身一跃。
桌布轻,顺着风摇摇晃晃地向远处飘去。
章诺重,她甚至都没碰触到桌布,就径直向下坠去。她的手臂打翻了14楼阳台的花盆,小腿撞歪了13楼的衣杆,额头碰倒了12楼的阳台的天文镜,最终,她拖沓的睡衣挂在11楼的空调架上,像一只肥硕的章鱼一样在半空中张牙舞爪。不一会儿,110来了,120来了,119来了,记者也来了,闪烁的车灯照亮了整个黑夜。
第二天,报纸的头条新闻是:“高质量睡衣英雄救美,肥胖少女自杀未遂!”
余昇放下报纸,看了看被裹成木乃伊的章诺,张了张嘴似乎是要责备什么,但是,大抵他知道说什么也没用,只好无奈地叹了句:“你那睡衣什么牌子的?估计要热卖了。”
章诺想笑,但刚微微咧了咧嘴,就痛得皱起眉头。
这时,一个相貌“很教授”的医生大步走进来,有些焦急地问:“她父母还没来吗?”
余昇耸耸肩:“我已经给他们电话留言了。”
医生看了看章诺,将余昇拉到门外:“没有比较直接的联系方式吗?”
余昇说:“她爸妈都是……怎么说呢?你看美剧吗?”
医生不耐烦地摇摇头。
余昇挠挠头,说:“这么说吧,她爸妈都是科学家,就是那种除了特定政府部门谁也不知道他们在研究什么的科学家,懂了吗?他们在做研究项目的时候是限制和外界联系的。只能他们联系你,你联系不到他们。你放心吧,不会欠你们医药费的,章诺信用卡里的钱永远也刷不完。最不济,我帮她付好了。”
那医生似乎并不是在担心医药费的问题,他含含糊糊地说了句:“那你给她父母留言,就说我们必须要将这孩子隔离了。”
章诺仅仅是“自杀未遂”,就算再怎么严重,顶多也只是外伤而已,为什么要隔离呢?
难道她得了什么可怕的疾病吗?
余昇很想问个清楚,但所有的医生都不理会他。他们连道别的机会都没给他,就急匆匆将章诺转移到特级隔离病房。
在那之后的两天里,余昇每天都来医院,隔着重重守卫、隔着重重玻璃门,望着走廊尽头的隔离病房,望着各种相貌“很教授”的男男女女进进出出,每个人都面色凝重,但是,没有人给他答案,连提示都没有。
7.
以“嫁人”的方式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是我一生最愚蠢的决定。人类有性别,男人和女人的体内涌动着不同的柯尔蒙,当这两种柯尔蒙相遇、碰撞、融合的时候,就会产生强大的化学反应,人类称这种化学反应为爱情。据说爱情的能量很强大,可以让人类拥有力量,也可以让人类失去力量,可以令人失去理智,也能令人头脑清晰,爱情也是人类繁衍后代的源动力,人类相信它。
可血族不同。血族之间的感情,只有亲情、友情、同种族之间的兄弟之情,血族靠魔法繁衍制造后代。爱情于我们而言,是十分昂贵的奢侈品,而且还是限制销售的,只有获得长老的特许令,才有资格购买。我记得北方的红雨城就有一家爱情专卖店,店面很小,门可罗雀,店主是血族最优秀的炼金术师,他炼制的爱情药水像被尘封的珍宝一样摆在货架上,看起来神秘又遥远。因此,爱情于我而言,就像是天边的浮云一样虚无缥缈,甚至有点不可理喻。
而现在的莫念,他正用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情感爱着我。他经常用人类特有的那种迷离、酸腐的眼神凝望着我,然后说一些肉麻到倒胃的话,而我,只能尽职尽责地应付着他,让他相信我也用相同的力气爱着他。假装相爱这件事比潜伏本身更辛苦,就好像你明明不喜欢吃榴莲,却要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
莫念在尚地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有一家杂货铺。杂货铺的左边,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圣辉魔法珠专卖店”,店里的每一款宝珠都是全世界唯一的,它们不但拥有不同的魔法能量,造型也都很别致,其中一款叫做“血泣”的珠子最合我心意,它珠体剔透精巧,像一枚钻石一样镶嵌在指环上,若不注意,还真以为那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呢!它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是唯一一个拥有传说中的透视力量的法器,只要戴上它,就能看破侦察者的隐身术和隐身衣,甚至就连我的变身术也能识破——这正是我害怕的,也恰是我需要的,可惜,我买不起,所幸,任何人都买不起。
杂货铺的右边,是一家药店,专门出售各种增强法力的药品。两边的店铺生意都很兴隆,按理说,莫念的杂货铺也应该跟着沾到不少人气,选购魔法珠和药品的客人们常常会顺便走进杂货铺,看看有什么稀奇的小玩意儿。但事实上,莫念的生意并不太好,时常有些气急败坏的顾客会找上门要求退钱,因为莫念制作出来的魔法物品被卖出去后,经常会闹脾气“离家出走”,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也就罢了,那些摆在店铺货架的小东西们,还时常当着客人们的面吵架,甚至有一次,一条蜻蜓吊坠项链大声对要买它的客人说:“买我你会后悔的!因为我认识一个血族的秘密传送师,如果惹恼我,我就请他召唤一群血族杀手,让你家破人亡!”
那客人大惊失色,同样惊慌的,还有我。难道这些小东西发现了什么倪端吗?
那天夜里,趁莫念熟睡时,我偷偷溜进店铺,找到那条项链,问:“你真的认识血族的秘密传送师?”
项链谄媚地煽动着吊坠上透明的薄翼,说:“当然!是假的。老板娘您别生气,我只是不想用如此美丽的身体,去装点她那皱巴巴的脖子而已!”
我温柔地笑笑,将项链放在手心轻轻一拈,它瞬间化作了粉末,飘散在微尘里。
我惬意地舒展了下腰肢,露出尖利的爪牙,货架上的小东西们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呼,就已经全部化成灰烬。自从嫁给莫念,这些多嘴多舌的家伙们就充斥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不但它们带来的麻烦是无穷无尽的,就连它们本身也是无穷无尽的,因为莫念不断有新品上架。
也许,是时候离开莫念了。
我微微闭上眼睛,回忆起两年前离开天使城时的情形——那一夜,我召唤来强大的杀手,将所有熟识我的人全部杀死了。
为了种族的荣耀和未来的胜利,我不得不心狠手辣。
莫念翻了个身,在梦里紧紧攥住我的手,像个孩子一样。
8.
已经第五天了,章诺被关在隔离室,生死未卜。那些医生们一开始还穿着普通的制服出入,后来只有换上隔离服才能进入,再后来连防毒面具都戴上了,看来情况很严重,并且是越来越严重。
余昇心急如焚,甚至塞了很厚的红包给里面的护士,但并没有打听出确切的消息,只是依稀听说,章诺很危险——不是她遭遇了危险,而是她本身对所有人来说,很危险。
第六天的时候,章诺的父母终于接收到留言,他们赶来的时候,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余昇也说不清楚那表情意味着什么,反正不是担忧,也不是焦虑,而是……期待?
他们急匆匆地进去,又急匆匆地出来。一个小时后,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人拿了什么文件给医院的负责人看了看,然后几个全副武装的人将章诺带了出来,塞进一辆黑色的押运车。
那是余昇最后一次看到真正的章诺,她全身缠满了纱布,被套在一个半透明的袋子里,虽然只过了六天,但她看起来瘦了很多。
后来余昇曾多次去那家医院,希望打听出章诺的下落,但奇怪的是,所有和章诺接触过的医生和护士,都不见了。就连章诺的父母也消失了,他们原来住的房子,挂着“出售”的招牌。
章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倘若不是手机里有一张她肥嘟嘟的大头贴,倘若不是那本尚未写完的乱糟糟的小说,余昇甚至怀疑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两年后,余昇继承了父亲的产业,花重金买下了章诺曾经住过的房子,但里面的摆设和装饰早已面目全非,完全了没有当年的影子,没有了章诺存在过的痕迹。
买下房子的那一天,余昇心里空落落地,有点失望,有点愤怒,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偷窃了他灵魂中最重要的东西。
9.
莫念望着一片狼藉的杂货铺,眼眶顿然变得湿湿的,一点男人味儿都没有,我就看不上他这一点。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货架,转身握住我的手:“二梅,别担心,这点损失不算什么,大不了我以后更加努力工作,不会让你吃苦的!”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低声念了句咒语,打算召唤出一条小狗假装调查一下,不想蹦出来的却是一只公鸡,这次可不是我装的,召唤术本来就难以驾驭,何况我只是懂一点皮毛。好在莫念对我这个半吊子召唤师早已习以为常。
“一定是你的某件作品又闯祸惹急了主顾,”我收回公鸡,又召唤出一条小青蛇,继而是一只青蛙,“所以人家洗劫了咱家店,唉,你就不能委曲求全做出点没有思想的法器吗?你整出来的那些小家伙,全部都调皮任性,只会砸招牌而已。”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召唤出一头侦查兽,虎头狮身,威风凌凌,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我意识到它的主人不是我,而是刚刚走进店铺的那个胡子拉碴的警察。他环顾了一眼杂货铺,目光路过我脚下的毛毛虫时,充满了不屑,大概他还从未见过如此不堪一击的召唤兽吧,没错,我这次召唤出来的,是一条毛毛虫。
莫念疑惑地摸摸下巴,说:“我没报警啊?”
“店都被洗劫一空了,为什么还不报警呢?是觉得报警没用呢?还是怕报警后,被警察发现出你们这儿有别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那警察一边说一边命令侦查兽左闻闻、又嗅嗅,那个大家伙忙碌了一圈了,一脸失望地溜到他脚边,蹭着他的裤腿,显然,它什么都没闻出来。
当然。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苏二梅,那么就一定有苏大梅。
苏大梅是血族最优秀的魔法清洗师,她能消除一切魔法的痕迹,在我潜伏的这些年里,每当我不得不使用血族的魔法时,就会将她传送过来为我解除后患,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警察沉吟道:“你店里有什么宝贝吗?有比血泣更值钱的东西吗?”
莫念摇摇头:“都是一些小玩意儿而已。”
警察微微皱起眉头,说:“那就太奇怪了,昨夜隔壁店的血泣被盗,虽然小偷的手法很高明,但我的侦查兽仍然闻到了可疑的魔法气息。而你的店铺里,莫说是可疑的魔法气息,就连平时光顾你店铺的客人们的气息也没有,显然是有魔法清洗师做过手脚。要知道那些魔法清洗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什么令他们放下身段,给一个打劫杂货店的小贼做掩护呢?”
“也许那个贼本身就是个魔法清洗师呢?”我故作镇定。
那警察再次露出不屑的眼神,大概在他眼里,能召唤出毛毛虫这种货色的召唤师,智商也高不到哪去吧?好吧,我承认我刚才那句话很愚蠢,有资格学习魔法清洗术的,都是各种族中备受长老信赖的权贵,他们不可能干这种打家劫舍的勾当。
等等!他刚才说什么来着?
“血泣被盗了?!”我和莫念异口同声。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
10.
余昇一直无法忘记章诺,她是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全部,他喜欢她头脑里的那些稀奇百怪的东西,总是不由自主被她神经兮兮的样子吸引,即便是在他最英俊、她最不美丽的青春期,他也完全无视女生们抛来的媚眼,心甘情愿做她的跟屁虫。
章诺失踪已经六年了,如今的余昇已经成为房地产业的翘楚,每日被禁锢在繁忙的公务和灯红酒绿的应酬之中。他也不痛不痒地交了几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但午夜梦回时,他的整个心房仍旧被章诺肉呼呼的脸庞填得满满的——他仍旧读不懂她的小说,就算硬着头皮勉强读几页,也马上会被里面乱七八糟的情节折腾得头昏脑胀。后来有一天,他索性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只有一句话:“人类因为恐惧而遗弃了他们,而他们因为被遗弃而仇恨人类。”
余昇清晰地记得,他看到这句话时,是在三个月前的某个雨夜。
然而,就在昨天,当他又一次梦到章诺时,当他被梦中的章诺那爽朗的笑声惊醒时,他再次翻开了她写的小说,小说的最后一页竟然又多了一句话,那句话的笔迹和章诺一模一样!
“战争不可避免,双方都显得理直气壮!”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每天晚上,那本破旧的笔记本上,都会多出一句话。
是谁?章诺吗?如果她还活着,那么她在哪里?如果她死了,那么她又在哪里?
以前,余昇虽然喜欢章诺,但他打心眼儿里并不相信她口中那些神叨叨的东西,而现在,面对这诡异的笔记本,他又觉得也许章诺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就算没有魔法,也一定存在着某种人类无法解释、无法驾驭的神秘力量。
章诺到底怎么了?这个盘横在他心底多年的疑问再次浮出水面,她到底为什么被隔离?她被带去了哪里?她现在怎么样了?还活着吗?
余昇抚摸着笔记本上那一行新鲜的字迹,握拳——一定要找到章诺!
11.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血泣被盗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都为之哗然。这件事令人震惊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一百年前它刚刚问世的时候。
一百年前,一个神秘的天才匠人,用尽毕生所学,研制出最强大最独特的魔法珠,他宣称这枚名为“血泣”的魔法珠可以看破世界上一切隐身术和变身术。起先有人不信,但经过数百名侦察者和变身术士亲身体验,验证了它确实存在如此变态的法力。后来没过多久,那名天才匠人就被暗杀,血泣下落不明。人类和血族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搜寻血泣的下落。在之后的几十年里,血泣几经易手,凡是得到它的人,都不得善终。就像古老的武侠小说中的传世宝剑一样,得到宝剑的人固然能变得很厉害,但难免成为众矢之的。
六十二年前,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以天价从一个魔法师手中购得血泣,又以任何人都买不起的价格摆在店铺,做为镇店之宝,这场争夺神器的战争才逐渐平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是具有六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店内的每一款宝珠都价值不菲,他们每一家连锁店的结界膜都是全世界最安全最牢固的。
六百年来,曾有很多心怀不轨的魔法师企图行窃,都以失败而告终。更重要的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和他的继承人们都很神秘,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人类还是血族,但他们数百年来一直保持中立,在人类和血族都有分店。综合这些条件,血泣放在圣辉,是最安全的。它不为任何人所有,也不为任何人所用,它只要放在那里,就等于是一头被禁锢在笼子里的猛兽,就等于给每个人吃了定心丸。
现在,猛兽出笼了,定心丸消失了。
最惶恐不安的是侦察者和变身术士,在血泣面前,他们完全变成了废物,优势尽失;而侦察者和变身术士,直接和秘密传送师的命运紧密相连。侦察者最主要的任务本来就是对付秘密传送师,同样,很多秘密传送师本身就是专修隐身术的侦察者,或者像我一样靠变身术的伪装潜伏在敌人内部。一旦血泣落入敌人手里,那么自己的秘密传送师势必难逃厄运——我早就说过,秘密传送师几乎决定着一场战役的成败,决定着整个种族的兴亡。
人类和血族都蠢蠢欲动,蓄势待发,我已经接到密令,随时准备进入战斗状态、或撤离。
我和莫念又被叫到了警局,杂货铺和圣辉魔法珠专卖店在同一天夜里失窃,看起非同寻常,尤其我还自作聪明地让大梅处理过杂货铺魔法痕迹,这确实更令人生疑。
审问的警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他们问着相同的问题,我们说着相同的答案。
他们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圣辉和杂货铺失窃那晚,苏二梅在哪?”
在他们看来,不会魔法的莫念是没有能力作案的,最有嫌疑的便是身份有几分可疑的我。他们怀疑我在偷窃了血泣之后,又假装洗劫自家的杂货铺,妄图把自己也变成受害者用以洗清嫌疑,他们想法既愚蠢,又复杂。
莫念每次都十分淡定地回答:“那天是我和二梅的结婚纪念日,我们先是在卡萨魔法餐厅吃了烛光晚餐,然后便一起回家,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一整夜都没睡,回忆我们甜蜜的过去,并且用录影虫录下了一切,录影虫是不会说谎的。”
每当莫念说起这些的时候,我都会回忆起当晚的一切。那晚莫念确实带我去卡萨餐厅吃了烛光晚餐,还一直说着一切肉麻的话,话语间似乎还在暗示我什么,而我却因为那该死的项链心神不宁,全然忘记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但我不知道莫念为什么要说谎,也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令录影虫也说了谎。录影虫里记录的一切确实我们结婚纪念日发生的事,只不过是去年的。
我不敢问莫念,我害怕。
我害怕莫念会用他一贯懒洋洋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那晚干了什么。”
我想,莫念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主动帮我做伪证。可是,如果他真的怀疑我的身份,就应该明白我对于人类是怎样的威胁,就应该明白我根本不是女人、甚至连性别都没有,就应该怨,应该恨,他为什么还要帮我呢?
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吗?
爱情,原来是这样一种令人头脑发昏、是非不分的感情吗?
爱情,到底是什么味道呢?好喝吗?
12.
想找到章诺的不仅仅是余昇,还有别人。并且,那些人还寻到了余昇这里,在他们看来,余昇是章诺最信任的人。
余昇认得他们中的一个,就是当年说要将章诺隔离的那个医生。看来医院里的那些医生护士们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全被调到了某个秘密的地方。
那医生倒也爽快,他开门见山道:“章诺在你这里吗?”
余昇摇摇头:“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六年前,你应该知道的。”
医生笑了笑,掏出一叠照片:“别这么快回答我,因为就算你见过现在的章诺,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余昇接过照片看了看,惊呼了一声,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第一张照片里的章诺虽然比印象中瘦了许多,但五官眉眼还是她本来的样子,很容易分辨;第二张照片里,章诺的五官就变得有棱有角,像个假小子;第三张照片里,分明就是男版的章诺;第四张至第十张照片里,既有清秀的少女,又有成熟的男子,连五官也和原来的章诺判若两人;而最后一张照片里的章诺,竟然面色苍白,尖牙利齿,俨然是电影走出来的怪物!
余昇略微平定了下情绪,说:“开什么国际玩笑?后面的照片里根本不是她!”
医生似乎早就料到余昇会有这种反应,他收回照片,一脸严肃地说:“这件事本来就十分匪夷所思,你不相信也可以理解。但我提醒你,你一旦发现章诺,或者可疑的人,请立刻打电话给我们!如果你不愿意通知我们,也要务必远离她,请相信,这是发自内心的、善意的提醒。”
余昇点点头,随即又马上摇摇头。这“点头”和“摇头”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倘若没有笔记本上那每夜都会多出来的字,余昇是压根儿不可能相信他们的。但在亲身经历了离奇事情之后,他有不得不有几分相信。何况,章诺一直都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余昇忍不住问:“章诺她……到底怎么了?”
“她变成了怪物,或者说,她本来就是怪物。”医生说完,和同伴转身离开。
13.
因为血泣失窃的事,莫念不得不关闭了杂货铺,即便他不关闭,杂货铺里也没什么东西可卖了。但是莫念并没有因此而消沉,他依旧每天给我做饭,陪我散步,看我笨拙地召唤出不合时宜的召唤兽,偶尔也会像以前一样讲一些只有人类才能领会的冷笑话,他努力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样子,竭尽全力维护着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的爱情。
有时候,望着他不经意流露出的那种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眼神,我的心中就会生出难以形容的不安。我很难描述这种感觉,在这个毫无法力的脆弱的人类面前,我觉得自己卑微又肮脏,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表面上硬着头皮和大人顶嘴,心底却在乞求原谅。
有好几次,我几乎就要忍不住捅破这层窗户纸,但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
眼下的局势很乱,人类的侦察者几乎倾巢而出,而血族也派遣了许多侦察者潜入南方,双方都想找到偷走血泣的人,将血泣据为己有。没有长老的命令,我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出门。偷走血泣的家伙十之八九是人类,若被他识破我的身份,那我只有死路一条。更何况,我现在还被当做嫌疑犯被很多警局的爪牙秘密监视着。
莫念又开始设计制作新的法器了,在这样人心惶惶的非常时期,他显得尤为镇定。他紧紧攥着我的手,深情款款地凝望着我,说:“风波总会过去,生活还得继续,不如趁现在多做点东西出来,将来店铺重新营业时,也好有点东西卖。”
可,我们还有将来吗?
莫念一旦工作起来,就十分投入。白天他陪我聊天解闷,晚上哄我入睡后,他就将自己关在研究室,直到早晨才出来。我不知道他又设计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也没有闲暇顾及这些,我接到了新的命令。
我必须躲过莫念那令人纠结的目光,躲过警局那帮监视者的耳目,找一个绝对没有人类侦察者的地方,将大梅再次召唤过来,而她将交给我两件十分重要的东西。
侦察者的隐身术只是让他人无法看到他们、无法觉察到他们的气息,却没有办法真正把自己变成空气,因此,要确定他们是否潜伏在周围,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挑了一个下雨的深夜,趁着莫念钻进研究室时,偷偷溜到附近的水塘。通过雨滴落下的痕迹和水塘内的波纹,确定周围没有侦察者之后,迅速将大梅召唤到自己身边。
大梅面色凝重,目光里充满了担忧。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塞给我一枚指环和一瓶药水。
我把东西收好,低声问:“你不问我为什么要用爱情药水吗?”
大梅笑笑,说:“你一定会说,是潜伏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
我低下头,不敢看她,“你信吗?”
大梅摇摇头,“我信不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信不信?买药水的时候,那个炼金术师说,血族的身体里并不是没有荷尔蒙,而是很少,少得就像没有一样。当这点少得可怜的荷尔蒙被激发出来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冲动。”
我问:“什么冲动?”
大梅说:“购买爱情药水的冲动。爱情药水的作用,就是把血族体内的被激发出的荷尔蒙放大。如果体内的荷尔蒙没有被激发出来,就算是喝一百瓶药水,也不会体验到爱情的。”
我仿佛被看穿了心事一般,沉默很久。我试图转移话题,刚准备问问关于指环的事,却突然听到几声不和谐的水滴声,远处的夜幕里,雨滴串成的珠帘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隔断了——大梅迅速使用回城术,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亦急忙返回家中。
我摸了摸大梅交给我的指环,是血泣!
不,确切说,它和血泣一模一样,甚至连宝珠所散发出的红色光晕和环绕在它周围的强大的魔法气息都一样。诚然,它是一枚能量非凡的魔法珠,但它绝对不是血泣,若不是我亲自将它握在手里,若不是我本身精通变身术,根本无法分辨它与血泣的真正区别。
可是,真正的命令到底是什么?具体的计划又是什么?长老到底要我用这枚足以以假乱真的魔法珠做什么呢?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警察们又找上门了,他们有了新的证据。
有证人证明,一条魔法项链曾在我们的杂货铺宣称,它见过并且认识血族的秘密传送师。而就在当天晚上,杂货铺就被洗劫一空,血泣也神秘被盗,这一切绝对不是巧合,很可能是血族的阴谋。
我正准备狡辩几句,警察们带来的侦查兽突然狂吠不止,我衣兜里的假血泣,发出暗红色的、邪魅的光。
难道这就是长老的计划?
难道,我已经被当做了牺牲品?
14.
余昇终于见到了章诺,以他意想不到的方式。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余昇正坐在落地窗前,皱着眉头读章诺以前写的小说。他试图为她的故事理出主线、支线,但这显然是异想天开。因为这本没有结局的小说根本就是由一段段支离破碎的文字组成的,连主角都没有,更别提主线了。换个角度看的话,它更像是某个奇幻世界的历史散文集。
小说里说,人类爆发了一种可怕的瘟疫,感染瘟疫的人将异化成丑陋的怪物,因为这种异化,他们变得不男不女,与此同时,他们还掌握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这种能量被称为魔法。人类将感染瘟疫的人隔离,因为对魔法的恐惧而千方百计想要想消灭他们。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世界范围的大地震,地震将世界一分为二,人类占领了富饶的南方,而感染瘟疫的人,不得不被逼到荒芜的北方求生,他们在北方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并因为外形酷似传说中的吸血鬼,而称自己为血族。
从此以后,世界以南北为界,分别居住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北方的血族一直崇尚魔法,而南方的人类,一开始继续致力于发展科学,可后来他们发现,自从大地震后,随处都充斥着强大的新型能量源,这种能量源恰恰是魔法的根基。为了能够和血族相抗衡,他们也转而研究魔法,很多年以后,整个世界逐渐演变成梦想中的魔法王国。
余昇觉得章诺还是有点写奇幻小说的天分的,起码她架构的世界观有着很好的发挥余地。就在他沉浸在这个虚幻的世界中时,突然觉得眼前微微一暗,似乎有一片云朵挡住了阳光。起先他并未在意,但后来不经意地一抬眼,竟然看到一块似曾相识的条纹桌布凭空漂浮在窗外,而坐在桌布上的,竟然是章诺。她嘻嘻嘻俏皮地笑着,完全是13岁时的样子。余昇有些恍然,似乎又回到了十几年前,她拖着他用塑料魔法棒去打劫糖果店时的情形。
很快,他回过神儿,惊呼一声跳起来,“章诺!真的是你吗?”
章诺咧着嘴点点头,从外面拉开窗户,坐着桌布飞毯飘过来:“很久不见了哦!瞧,我试飞成功了!”
余昇揉揉眼睛,又掐掐大腿,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以后,抱起章诺欢呼道:“太神奇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你到底怎么了?他们为什么要隔离你?后来他们又对你做了什么?你怎么变成小孩的样子了?天哪,你是怎么令这块破布飞起来的!”
章诺挣扎着跳下来,立刻变成16时胖嘟嘟的样子,她开心地说:“我想变成什么样子就变成什么样子啊?还有更厉害的哦!”说着,她从衣兜里掏出当年那根塑料魔法棒,轻轻念了句什么咒语,然后手臂一挥,多年前那个塑料玩具狗竟然凭空蹦出来,而且在落地的瞬间,竟然变成一头帅气的麒麟!以前所有不可思议的幻想,竟然全部变成了现实!
余昇坚信了二十多年的世界观轰然崩塌,他的心中被各种型号的感叹号填充得慢慢的,他有一裤兜的问题要问,可又不知该从何时问起。他们手舞足蹈地聊到晚上,余昇才弄明白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章诺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女,她的亲生母亲和章伯伯夫妇一起,从事一种秘密新能源的开发工作。章诺的生母很敬业,从怀孕直到生产前,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却不幸因为难产而去世。她的父亲因为妻子的过世,伤心过度,在工作中因为一点小失误也丧生了。于是章伯伯夫妇就收养了章诺。
但他们并不知道,章诺从在母亲肚子里开始,就一直接收那种新能源的辐射,导致了基因变异,从而变成了拥有很多种特殊能力的人,只不过一开始,她体内的很多种特殊能力都被压抑着,唯一被激发出来的,就是预知未来的能力。她把她所预见的未来,都当做小说写了出来。
其实,章诺试飞失败被送进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心跳,但她却仍然活着。起先医生们认为这是一桩奇迹,但后来,章诺的身体也逐渐发生变异,她看起来越来越像个怪物,而与她接触过的几个人,竟然也慢慢开始变异——但,不是所有人,比如那个“很教授”的医生似乎天生就有免疫力。
由于不知道章诺到底得了什么怪病,也不知道这种怪病的传染途径,更无法确定患者得病后是走向死亡还是演化成魔鬼,一切都是未知,只能隔离观察。
章诺没心没肺地笑着,她指了指窗外:“还记得我以前写的关于未来的历史吗?瞧吧,新的时代,已经开启了!”
余昇站在落地窗前,看到一排救护车呼啸而过,跟在救护车后面的,是全副武装的警察。
落地窗对面高楼的大电视屏上,主播正一脸肃穆地播报最新的瘟疫。余昇望着屏幕上那些患病的人,他们被关在坚固的笼子里,个个面目狰狞,仿佛传说中的吸血鬼。屏幕的下方飘过一行红字:“如果近期找不到治愈方法,为了避免疫情扩散,这些病人都将被销毁。”
余昇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们……都是被你传染的吗?”
章诺沉默了良久,无辜地点点头。
之后,两人就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余昇很想说点什么,但所有的词汇都无法描述他此刻的迷茫。他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不是恶梦。最终,他低低地问了句:“你为什么要把瘟疫带出来?为什么?!”
章诺回答得倒是很干脆:“这不是瘟疫,是力量,改变世界的力量!”
15.
“她身上的血泣是假的!”
莫念,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挺直了胸膛站到身前。他伸出手,只见他每一根手指上,都套着一枚指环,和我衣兜里的那枚一模一样,和血泣一模一样。
“这是我最近做出的新货,怎么样?很逼真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功能也很强大哦!”莫念本身并没有驾驭魔法的能力,他边说边将戒指一枚一枚摘下来,随便套在一个警察的手指上,轻轻启动了按钮。
“这枚是照明用的。”指环发出刺眼的光芒;
“这枚是收音机。”指环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人正在评论血泣失窃带给这个世界的影响;
“啊,这枚啊,要小心哦,是飞行器!”警察猛地窜到屋顶,头顶撞出一个大包。
“至于这一枚,”莫念看了我一眼,从我衣兜里掏出假血泣,轻轻套在我的中指上,他的手因为紧张而轻轻颤抖着,分明是在故作镇定,“这是我送给爱人的礼物。”
警察不甘心地问:“那么,这个礼物,有什么功能?”
莫念笑了笑,将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只是稍微在指环上摸索了一下,就轻而易举找到了连我都没发现的隐秘开关,真不愧是匠人出身!指环微微震动了两下,屋里所有的魔法灯瞬间熄灭了,黑暗中,指环映射出一行淡灰色的字:“这枚指环足以以假乱真,你很可能因此被当做窃贼抓获。别反抗,因为他们一定会把你带到戒备最森严的尚地中心监狱。只要你到了那里,就立刻行动!”
那行字只出现了几秒,就立刻消失了。原来,长老是希望我潜伏到中心监狱,然后把血族的秘密部队召唤过来,解救被关押在那里的同伴。他们都是曾在南方执行潜入任务的优秀魔法师,一旦他们重获自由,血族的力量将进入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魔法灯又亮了,警察们有些惊愕,似乎还在咀嚼适才那行字的真正含义,莫念大抵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微微楞了愣,然后哈哈大笑道:“怎么样?这本来是我哄老婆开心用的整蛊魔法道具,却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好玩吧?”
显然,警察们并不觉得好玩,更不觉得好笑,连我都觉得莫念的笑声在这间屋子里显得十分突兀,他的解释实在过于牵强。
“把苏二梅给我抓起来!”一个警察大声喝道。
“且慢!”莫念毫不退让,将我紧紧护在身后,厉声说道:“我说她这枚指环是我做的,它就是我的做的!我说她只是个法力微弱的小小召唤师,她就是!她是我的女人,你们不许动她!”说到这里,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坚定,“我以我的性命和莫氏家族的名誉担保,她绝对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人类利益的事,若以后因此造成什么后果,全由我莫念一人承担!”
莫氏家族?啊,对啊,莫念是姓莫的,为什么我之前没有想到呢,这个看起来胸无大志整天无所事事的家伙,竟然和人类的长老同一姓氏。大抵,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拥有如此尊贵血统的人竟然不会魔法吧;大抵,我永远也不会想到,拥有如此地位的人会流落市井吧。
警察们互相对视一眼,又不放心地看了看我,恨恨地转头离开。
莫念长舒一口气,将我紧紧拥在怀里,喃喃着:“没事了,没事了。”
没错,有莫念在,我确实获得了暂时的安全,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越来越不安。我心虚地问:“你不问我那枚指环是哪来的吗?你不问我究竟是谁吗?”
莫念轻轻吻了吻我的耳垂,低声说:“你不是也没问过吗?你没问过我到底和莫氏家族有什么关系,也没问为什么那些警察肯做出让步?”
我心中有一种酸酸涩涩的东西喷涌到喉咙,我忍不住哽咽道:“可是,你不想知道吗?你不怀疑吗?”
莫念摇摇头:“你不说,我就不问。我信你。”
“你为什么信我?”
莫念笑着刮刮我的鼻梁:“因为我爱你啊,傻丫头!”
“爱?什么是爱?”
莫念再次将我拥在怀里,紧紧地,似乎是要将我灵魂抱进他的心窝里,他说:“你觉得爱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那一刻,我依偎着他的胸膛,听着他“砰砰砰”的心跳声,沉浸在他散发出的特有的男人气息里,我只觉得,自己灵魂里也有什么东西随着他的心脏“砰砰”跳个不停,我有点心慌,有点害怕,甚至有点躁乱,嘴里干巴巴的,似乎身体里的水分都被抽干了一样,轻飘飘的。那一刻,世界不重要了,胜负成败不重要了,种族也不重要了,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值一提,只有眼前这个人,只有他。
可,这到底是爱情的味道?还是爱情药水的味道呢?
16.
余昇一直想改变章诺,即便不能把她变回原来的样子,起码……起码不要像现在,一会儿是女人,一会儿是男人,一会儿又干脆变成性别不明的怪物。他知道自己的爱很肤浅,因为他只爱女人章诺,哪怕胖胖的。
章诺一直想把余昇变成血族,因为爱情这种感情过于脆弱,种族和血统造就的天生的情感,才更长久。
但余昇无法改变章诺,章诺也无法改变天生具有免疫力的余昇。他们一直如此纠结、痴缠,直到大地震来临那一天。
17.
偷走血泣的人依旧没有抓到,而我也因为昨夜的变故,无法继续执行长老的命令。更要命的是,我根本没有办法将这一消息传递出去,只能眼巴巴地干着急。
爱情果然神奇,一旦你爱上你一个人,你就会从另外一角度去看待他、观察他,甚至,你就会重新去认识他。自从我发现自己可笑地爱上莫念以后,我就觉得莫念变了一个人。确切说,他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我没有觉察到罢了。莫念虽然信誓旦旦地说他相信我,但我总觉得,他相信的是他自己。他虽然不会魔法,既没有攻击力,也没有防御能力,但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包括我自己,也不过是永远逃不出五指山的孙悟空而已。
就在我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向长老传递信息的时候,我又接到了新的命令。显然,在尚地的潜伏者并不只有我一个,长老已经知晓了一切,并调整了作战计划。
根据可靠情报,人类的魔法师们已经搜查到泣血的下落,并且今晚就会行动将神器夺到手。而我的任务,就是今夜赶到城郊的望月坡,把成千上万的血族魔法师召唤到身边,歼灭人类魔法师的主力,抢夺血泣。
倘若是在以前,这项任务与我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可现在不同,现在的我因为莫念,而变得畏首畏尾,患得患失。莫念,或者种族的胜利,两者只能选一个。
选莫念吗?那,莫念能和我永远相爱吗?不,这不可能。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截然不同的血液,从我们互不相识的时候,甚至从我们一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是敌人。难道我要依靠变身术伪装一辈子吗?难道我要抛弃自己的种族在人类的世界委曲求全吗?就算我肯,人类又岂能容得下我这个血族的秘密传送师?就算是莫念,也应该是难以接受的,毕竟我是因为背负着杀戮人类的使命才来到这里的。
爱情?该死的,见鬼去吧,当爱情药水的药效过去,或许,我就是又是从前那个心狠手辣、无忧无虑的我了。
莫念大概也感觉到了什么,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浓情蜜意,那眼睛里似水的柔情,似乎要将我融化似的,似乎第二天就是世界末日似的,似乎他知道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似的。而那些讨厌的警察们,虽然表面上做出了让步,但暗地里并没有放松警惕,仍旧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思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拉着莫念一起去,他是最好的挡箭牌。
当我心怀忐忑地向莫念提出要去望月坡赏月时,他竟然很爽快就答应了。这爽快反而令我更加不安,因为最近这段时日,莫念和我都十分忌讳出门这件事,我是担心被拥有血泣的人看破身份,而莫念是害怕我再遭遇什么变故。
去望月坡的路上,莫念紧紧拉着我的手,一刻也舍不得放开。他不时转头凝望着我,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轻吻一下额头,仿佛我们不是去赏月,而是要离别。
确实不是赏月,确实是要离别的,当我轻轻挥一挥手,将千军万马传送过来时,莫念这样一个不会魔法的匠人,莫说是还手之力,就算没人攻击他,他也肯定会丧身于乱斗之中。
或许,到了那一刻,我可以保护他?
算了,还是放弃这个愚蠢的念头吧,就如他无法保护我一生一世一样,我也无法永远保护他。我们注定,就是敌人。
望月坡已经到了,莫念依旧紧紧攥着我的手,生怕一松开,我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抬头看了看头,叹口气说:“阴天了。”
“是啊,”我也无限感概的叹口气:“怎么突然就阴天了?”
莫念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低低的、带着一丝哽咽,问:“二梅,你,你爱过我吗?”
我的心一揪一揪地疼:“我不知道。”
莫念又问:“那你讨厌我吗?”
我很肯定地说:“不,莫念,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有时候,甚至开心得忘记了自己是谁。”
莫念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期待:“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开心下去好不好?就像现在这样,我们找一个谁也找不到的角落,忘记自己,拥有彼此,好吗?”
他说“好吗”的时候,声音里竟然有一丝哀求。
我咬咬牙,挣脱他的掌心,说:“不好。”
我扬起手掌,迅速默念咒语,然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莫念绝望地和我做着相同的动作,这是秘密传送师召唤盟军时特有的魔法姿势!
只是一瞬间,在我召唤来血族军队的那一瞬间,更多的人类魔法师被莫念召唤过来,将望月坡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和莫念,在刀光剑影里,在震天的厮杀声里,默默对视。这个时候,月亮出来了,莫念轻叹一声,抬头看了看惨白的月光。
爱情是没有重量的。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在没有战争的时候,它很重很重,比整个世界还要重;而此刻,当我看着同族被人类围困、剿杀,当我的鼻孔里塞满了鲜血的味道,当我的耳朵里充斥着惨叫的这一刻,爱情变得很轻很轻,只要轻轻吹一口气,它就会烟消云散。我咬咬牙,趁莫念不备,握起拳头,用中指上的“假血泣”砸向他的心口,可惜,他手中的匕首更快。
他将我拥在怀里,在流光飞影中淡定自若地坐在地上,柔声道:“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赏月了。”
我奄奄一息地抬起头,本来想问问他还爱不爱我,可这句话在心里挣扎了半天,说出来时却变成:“请,放过我的族人。”
莫念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嘘,别说话,赏月吧。”
18.
余昇死了,在他已经成为一个固执老头的时候。
章诺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死的,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血族,就像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灵一样,出生、死亡、一生。
章诺除外,她一直活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将来,以及更久以后的现在。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直活着,而是一直死着,从她试飞失败垂落的时候,她就死了,一直死到现在。她既不是人类,也不是血族,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或许,她什么都不是。
余昇死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他说,他深爱着那个胖嘟嘟的、不会魔法的章诺。
章诺不想变成人类,但她想变成余昇深爱的女人。于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找到了活着意义,那就是研究出治疗“瘟疫”的药水,然后以余昇深爱着姿势,死去。
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也需要很多钱。时间她有,钱却拮据。于是她开了一家魔法宝珠专卖店,取名为“圣辉”。人类和血族的战争越激烈,她的生意越好。有时候,双方都打累了想偃旗息鼓的时候,她就会想办法制造点事端,比如故意让血泣失踪。
这件事儿,莫念干得不错,虽然他目的不纯,有所图谋。
19.
莫念只是想从章诺那里得到药水而已,一种可以把自己变成血族的药水。他知道,背弃种族是奇耻大辱,可他都想好了,如果二梅可以为自己放弃种族间的仇恨,他就可以为她放弃整个种族。
他相信章诺,那个神奇又神秘的人一定可以令自己达成心愿。
当年,身为莫氏家族嫡长子的他,因为天生的体质缺陷无法驾驭魔法,而无法继承长老的位置。但他并未因此而难过,相反,他觉得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匠人更加快乐。后来机缘巧合,他结识了章诺,并从她那里得到了改变体质的药水,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制造法器的魔法师,唯一的缺陷就是,他制造出的法器都是拥有思维的。
他体质的改变令长老十分高兴,有匠人身份的做掩饰,他最适合成为秘密传送师,最适合承担起保护尚地的使命。由于他制作出的那些小家伙们都具有灵魂,并且听命于他,于是,他的耳目可谓遍及各个角落,没有什么事情能瞒过他,包括苏二梅。
从她进入尚地的第一天,他就知道她是谁。
她假意嫁他,他就假意娶她,只是在不知不觉中,他竟然真的爱上了这个明知没有性别的敌人,于是他再次找到章诺。
他原本是期望章诺把二梅变成女人,可章诺只有把人类变成血族的药水,却没有把血族变成人类的药水,好吧,他忍了。
章诺的条件是:用血泣换。
但莫念并不知道,血泣本来就属于章诺,她这么做只不过是想制造个战争的借口,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不劳而获而已。
现在,莫念终于拿到了药水,可惜一切却变成了一场自作多情的笑话。
他真的爱她吗?又爱她什么呢?
也许就像他自己说的,爱情这东西,你觉得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20.
这其实是一个故事。
这是两个故事。
2.
13岁的时候,章诺曾拿着一根塑料魔法杖去抢劫学校附近的糖果店,结局?当然是以失败收场。但从那以后,章诺就迷上了魔法,并开始写关于魔法的小说。
她写的小说从未被发表过,因为小说里的情节永远都是乱糟糟的。
章诺唯一的读者,是她的青梅竹马,余昇。当然,余昇也是碍于情面,硬着头皮读的。有一次,他实在读不下去了,小心翼翼地向她提出建议:“你就不能把情节和线索写得稍微清晰一点点吗?”
章诺无奈地叹口气,瞪着眼睛说道:“你懂什么?我又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写人类未来发展史。”
历史不是都发生在过去吗?
关于未来的,还能被称为“历史”吗?
3.
传送师是一个枯燥、但很高尚的职业,在这个世界里有许多传送师。
在城市、在村庄、在旅店,甚至是在荒野,只要你肯稍微用点心,总能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他们。他们的外貌虽然各不相同,但表情大抵相似,一种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漠然。他们都是被长老选中的精英,带着崇高的梦想被分派至世界各地,力所能及地送人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他们是整个世界的交通枢纽,是种族的功臣。只不过,因为在无限的时间里,为了背负着的使命而被禁锢在有限的地方,当最初的热情逐渐褪去,留在他们脸上的,也
只能是积年的漠然了。
我与他们不同,虽然我也被称为传送师。
我四处流浪,除非有任务在身,否则从来不会在某个地方长期滞留;我也不是那种随便给点钱就可以出卖自己能力的家伙;甚至,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知道我是传送师,因为我从来不向别人表露身份;而我与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我根本就没本事将人们传送到他们想去的地方,我只会将某些人传到我自己身边,然后再将传回他本来的地方。从这个角度说,我应该被称作召唤师——可是这个名字显然又撞车了,因为那些每天带着召唤兽四处溜达的
蠢货们也叫召唤师。
后来,我和那为数不多的同伴给自己取了另外一个名字:“秘密传送师”。
就如这个名字一样,秘密传送师是个神秘又危险的职业,尤其是在战争频发的年代,秘密传送师几乎决定着整个战役的成败。
人类和血族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人类统治着富饶的南方,血族占领了广袤的北方,两个种族因为信仰、土地和各自心中的正义,征战不休。小规模械斗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而大规模战役,亦一触即发。
为了取得胜利,每个种族都在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秘密传送师,并千方百计杀死对方的秘密传送师,因此,我几乎每时每刻都身处险境,又可以随时随地置敌人于万劫不复。
每个秘密传送师都必须是最完美的潜伏者,并拥有强大的保命能力,有些人专修自愈能力,有些人则能进入假死状态,还有人高价购买隐身衣,而我,什么魔法都会那么一点皮毛,当然,变身术是我的强项。
我是苏二梅,一个在南方潜伏了五年的血族秘密传送师。
我剪掉尖利的爪子,收起宝石红的眼睛,藏起傲人的利齿,涂上亮眼的脂粉,喷洒甜美的香水,像人类一样微笑,像人类一样交谈,像人类一样打情骂俏,像人类一样柔情万种。当日光散去,当黑夜来临,我总会遥望着北方的星空,等待着长老一声令下。
只需一个命令,只需一秒,我就能把远在北方的强大军队召唤到自己身边,将这里夷为平地,我在这里,就等于千军万马在这里。
我转头看了看熟睡的莫念,如果到了那一天,他支离破碎的尸体,将被废墟掩盖;他愚昧又单纯的灵魂,将会在血族的庆功宴上哭泣,或者愤怒。
4.
16岁的时候,章诺发育成一个肥嘟嘟的胖姑娘,和许多这个年纪的少女一样,她有很多青春烦恼,其中最令她头疼的,就是她的体重。
“太糟糕了!因为太胖,这架飞毯根本无法承载我的重量!”她总是这样抱怨。
而在余昇看来,那飞毯之所以无法起飞,完全与她的体重无关,因为那块皱巴巴的条纹桌布分明是他们一起从地摊上买来的,根本不是什么飞毯。
“那就适当减瘦一点吧。”余昇知道说穿真相只能遭到痛骂,只好顺着她说。
章诺看了看手中吃了一半的冰激凌,咂着嘴说:“如果我太瘦弱,就无法驾驭那头凶悍的召唤兽。”
余昇撇着嘴,无奈地笑。章诺所说的召唤兽,不过是一条小狗,塑料的。说真的,有时候他真怀疑她脑子有毛病。可她的功课永远是最好的,各种知识竞赛也都是第一名,只要不涉及到魔法,她在其它方面都表现的正常、且优秀。
据说去年的时候,章诺的父母曾怀疑她患有严重的妄想症,送她去某家精神疗养院治疗,但只过了一个月,那家疗养院所有的病人,都开始自称是巫女或巫师,甚至还有一个病人披着床单从3楼跳下来,并因此造成骨折。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哪家疗养院敢收她了。她的父母也因为工作忙碌,懒得再带她去治疗这个看似无关痛痒的小毛病,于是这个自称是魔法师的胖丫头,开始愈加肆无忌惮地研究魔法。
章诺吃完了冰激凌,将桌布泡在肥皂水里,然后便鼓起腮帮子使劲向水中吹泡泡,她说这样可以增加飞毯的承载量。
“只要这样泡72小时,”章诺信心满满地说:“我们就可以试飞了!”
余昇有些担忧地问:“怎么试?”
章诺没吭声,指了指客厅里的落地窗。
章诺住在15楼。
5.
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血族的时候,久到连人类都尚处于荒蛮的年代,那个时候,人们是信仰魔法的,但由于智慧和能源都尚未被开发,能够学会使用魔法的人并不多;后来,多数人放弃了对于魔法的期待,转而研究科学,这比魔法更实,人们利用科技达成了连魔法师都无法实现的愿望;再后来,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人们终于放弃了科技,重新开始钻研魔法,因为人类不断进化,新的能量源不断被发现,传说中的魔法突然变得容易起来,而魔法,是比科技更简单、更强大的力量。起码人们不能依靠科技进行瞬间的远距离空间转移,而魔法却能——科学只能带来理想,而魔法带给这个世界的,是梦想。
现在,无论是人类社会还是血族世界,都依赖着魔法而生存。人们用魔法照明,用魔法烹饪,用魔法旅行,用魔法恋爱,也用魔法杀戮。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使用魔法,有一部分人天生无法使用魔法,但他们并没有因为体质的缺陷而成为世界的弃儿,相反,他们是整个种族的宝藏。因为魔法本身具有强大的破坏力,任何一种魔法师,只要具有驾驭魔法的能力,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无法制造法器的,他们在制造法器的过程中,总会被自身拥有的魔法破坏,只有无法驾驭魔法的人,才能制造出或完美、或强大的法器。
无论是在人类还是血族,他们都将那些不会使用魔法的人被称为匠人,每一位匠人都拥有羡煞旁人的财富和备受尊崇的地位。
莫念就是一个匠人,他热衷于设计制造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儿,比如煽动着翅膀的蝴蝶发卡,会跟随心情变换颜色的罗裙,形状怪异的魔法宠物,或者脾气很差的飞行毯。总之,他做出来的东西,全部是有思维有情绪的,却没一样儿正经的。
认识莫念是在我潜入南方的第三年,在那之前,我一直伪装成人类的占卜师,每天在天使城的街市摆摊占卜、为一点小钱与别人大吵大闹,或者故意在占卜中出点小错误,以避免客人太多招人耳目。我小心翼翼地表现出大大咧咧的样子,随心所欲地和很多人交朋友,但不深交,也随心所欲地和许多人结怨,但不结仇,我自认为自己的伪装和表演都十分到位,但不知为何,还是被人类的侦察者盯上了——这群精通隐身术的家伙,是专门搜捕追杀血族秘密传送师的特种部队。
于是,我不得不改头换面偷偷离开繁华的天使城,潜入人类的政治文化中心,尚地。
尚地是人类的都城,这里最危险,也最安全。我变身成一个柔媚的女子,一个又笨又可爱的人类召唤师,为了更好的掩人耳目,我咬着牙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那就是把自己嫁掉。
莫念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当时他正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自己的飞毯讲道理、谈人生,因为他自己制造出的飞毯闹脾气罢工了。人们围在他周围指手画脚议论纷纷,都说他制造出这种有思维的飞行器,实在是自讨苦吃。
就是他了!我想,像莫念这样的秀逗的人,就是活该倒霉的。
哦,忘记说了,血族是没有性别的。
现在,你能深切体会到,莫念是多么倒霉了吧。
6.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只要不涉及到魔法,章诺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孩子。她和余昇约好周日早晨试飞,但实际上,她真正试飞的时间是周六晚上。
那天晚上,她先是在电话留言里和父母道了晚安,然后又假惺惺地和余昇在QQ里闲聊一会儿“明天”的试飞计划,这才“吭哧吭哧”地爬上阳台,拉开窗户。她满怀憧憬地深吸了一口气,将散发着肥皂水味儿的桌布抛向夜空,然后纵身一跃。
桌布轻,顺着风摇摇晃晃地向远处飘去。
章诺重,她甚至都没碰触到桌布,就径直向下坠去。她的手臂打翻了14楼阳台的花盆,小腿撞歪了13楼的衣杆,额头碰倒了12楼的阳台的天文镜,最终,她拖沓的睡衣挂在11楼的空调架上,像一只肥硕的章鱼一样在半空中张牙舞爪。不一会儿,110来了,120来了,119来了,记者也来了,闪烁的车灯照亮了整个黑夜。
第二天,报纸的头条新闻是:“高质量睡衣英雄救美,肥胖少女自杀未遂!”
余昇放下报纸,看了看被裹成木乃伊的章诺,张了张嘴似乎是要责备什么,但是,大抵他知道说什么也没用,只好无奈地叹了句:“你那睡衣什么牌子的?估计要热卖了。”
章诺想笑,但刚微微咧了咧嘴,就痛得皱起眉头。
这时,一个相貌“很教授”的医生大步走进来,有些焦急地问:“她父母还没来吗?”
余昇耸耸肩:“我已经给他们电话留言了。”
医生看了看章诺,将余昇拉到门外:“没有比较直接的联系方式吗?”
余昇说:“她爸妈都是……怎么说呢?你看美剧吗?”
医生不耐烦地摇摇头。
余昇挠挠头,说:“这么说吧,她爸妈都是科学家,就是那种除了特定政府部门谁也不知道他们在研究什么的科学家,懂了吗?他们在做研究项目的时候是限制和外界联系的。只能他们联系你,你联系不到他们。你放心吧,不会欠你们医药费的,章诺信用卡里的钱永远也刷不完。最不济,我帮她付好了。”
那医生似乎并不是在担心医药费的问题,他含含糊糊地说了句:“那你给她父母留言,就说我们必须要将这孩子隔离了。”
章诺仅仅是“自杀未遂”,就算再怎么严重,顶多也只是外伤而已,为什么要隔离呢?
难道她得了什么可怕的疾病吗?
余昇很想问个清楚,但所有的医生都不理会他。他们连道别的机会都没给他,就急匆匆将章诺转移到特级隔离病房。
在那之后的两天里,余昇每天都来医院,隔着重重守卫、隔着重重玻璃门,望着走廊尽头的隔离病房,望着各种相貌“很教授”的男男女女进进出出,每个人都面色凝重,但是,没有人给他答案,连提示都没有。
7.
以“嫁人”的方式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是我一生最愚蠢的决定。人类有性别,男人和女人的体内涌动着不同的柯尔蒙,当这两种柯尔蒙相遇、碰撞、融合的时候,就会产生强大的化学反应,人类称这种化学反应为爱情。据说爱情的能量很强大,可以让人类拥有力量,也可以让人类失去力量,可以令人失去理智,也能令人头脑清晰,爱情也是人类繁衍后代的源动力,人类相信它。
可血族不同。血族之间的感情,只有亲情、友情、同种族之间的兄弟之情,血族靠魔法繁衍制造后代。爱情于我们而言,是十分昂贵的奢侈品,而且还是限制销售的,只有获得长老的特许令,才有资格购买。我记得北方的红雨城就有一家爱情专卖店,店面很小,门可罗雀,店主是血族最优秀的炼金术师,他炼制的爱情药水像被尘封的珍宝一样摆在货架上,看起来神秘又遥远。因此,爱情于我而言,就像是天边的浮云一样虚无缥缈,甚至有点不可理喻。
而现在的莫念,他正用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情感爱着我。他经常用人类特有的那种迷离、酸腐的眼神凝望着我,然后说一些肉麻到倒胃的话,而我,只能尽职尽责地应付着他,让他相信我也用相同的力气爱着他。假装相爱这件事比潜伏本身更辛苦,就好像你明明不喜欢吃榴莲,却要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
莫念在尚地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有一家杂货铺。杂货铺的左边,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圣辉魔法珠专卖店”,店里的每一款宝珠都是全世界唯一的,它们不但拥有不同的魔法能量,造型也都很别致,其中一款叫做“血泣”的珠子最合我心意,它珠体剔透精巧,像一枚钻石一样镶嵌在指环上,若不注意,还真以为那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呢!它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是唯一一个拥有传说中的透视力量的法器,只要戴上它,就能看破侦察者的隐身术和隐身衣,甚至就连我的变身术也能识破——这正是我害怕的,也恰是我需要的,可惜,我买不起,所幸,任何人都买不起。
杂货铺的右边,是一家药店,专门出售各种增强法力的药品。两边的店铺生意都很兴隆,按理说,莫念的杂货铺也应该跟着沾到不少人气,选购魔法珠和药品的客人们常常会顺便走进杂货铺,看看有什么稀奇的小玩意儿。但事实上,莫念的生意并不太好,时常有些气急败坏的顾客会找上门要求退钱,因为莫念制作出来的魔法物品被卖出去后,经常会闹脾气“离家出走”,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也就罢了,那些摆在店铺货架的小东西们,还时常当着客人们的面吵架,甚至有一次,一条蜻蜓吊坠项链大声对要买它的客人说:“买我你会后悔的!因为我认识一个血族的秘密传送师,如果惹恼我,我就请他召唤一群血族杀手,让你家破人亡!”
那客人大惊失色,同样惊慌的,还有我。难道这些小东西发现了什么倪端吗?
那天夜里,趁莫念熟睡时,我偷偷溜进店铺,找到那条项链,问:“你真的认识血族的秘密传送师?”
项链谄媚地煽动着吊坠上透明的薄翼,说:“当然!是假的。老板娘您别生气,我只是不想用如此美丽的身体,去装点她那皱巴巴的脖子而已!”
我温柔地笑笑,将项链放在手心轻轻一拈,它瞬间化作了粉末,飘散在微尘里。
我惬意地舒展了下腰肢,露出尖利的爪牙,货架上的小东西们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呼,就已经全部化成灰烬。自从嫁给莫念,这些多嘴多舌的家伙们就充斥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不但它们带来的麻烦是无穷无尽的,就连它们本身也是无穷无尽的,因为莫念不断有新品上架。
也许,是时候离开莫念了。
我微微闭上眼睛,回忆起两年前离开天使城时的情形——那一夜,我召唤来强大的杀手,将所有熟识我的人全部杀死了。
为了种族的荣耀和未来的胜利,我不得不心狠手辣。
莫念翻了个身,在梦里紧紧攥住我的手,像个孩子一样。
8.
已经第五天了,章诺被关在隔离室,生死未卜。那些医生们一开始还穿着普通的制服出入,后来只有换上隔离服才能进入,再后来连防毒面具都戴上了,看来情况很严重,并且是越来越严重。
余昇心急如焚,甚至塞了很厚的红包给里面的护士,但并没有打听出确切的消息,只是依稀听说,章诺很危险——不是她遭遇了危险,而是她本身对所有人来说,很危险。
第六天的时候,章诺的父母终于接收到留言,他们赶来的时候,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余昇也说不清楚那表情意味着什么,反正不是担忧,也不是焦虑,而是……期待?
他们急匆匆地进去,又急匆匆地出来。一个小时后,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人拿了什么文件给医院的负责人看了看,然后几个全副武装的人将章诺带了出来,塞进一辆黑色的押运车。
那是余昇最后一次看到真正的章诺,她全身缠满了纱布,被套在一个半透明的袋子里,虽然只过了六天,但她看起来瘦了很多。
后来余昇曾多次去那家医院,希望打听出章诺的下落,但奇怪的是,所有和章诺接触过的医生和护士,都不见了。就连章诺的父母也消失了,他们原来住的房子,挂着“出售”的招牌。
章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倘若不是手机里有一张她肥嘟嘟的大头贴,倘若不是那本尚未写完的乱糟糟的小说,余昇甚至怀疑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两年后,余昇继承了父亲的产业,花重金买下了章诺曾经住过的房子,但里面的摆设和装饰早已面目全非,完全了没有当年的影子,没有了章诺存在过的痕迹。
买下房子的那一天,余昇心里空落落地,有点失望,有点愤怒,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偷窃了他灵魂中最重要的东西。
9.
莫念望着一片狼藉的杂货铺,眼眶顿然变得湿湿的,一点男人味儿都没有,我就看不上他这一点。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货架,转身握住我的手:“二梅,别担心,这点损失不算什么,大不了我以后更加努力工作,不会让你吃苦的!”
我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低声念了句咒语,打算召唤出一条小狗假装调查一下,不想蹦出来的却是一只公鸡,这次可不是我装的,召唤术本来就难以驾驭,何况我只是懂一点皮毛。好在莫念对我这个半吊子召唤师早已习以为常。
“一定是你的某件作品又闯祸惹急了主顾,”我收回公鸡,又召唤出一条小青蛇,继而是一只青蛙,“所以人家洗劫了咱家店,唉,你就不能委曲求全做出点没有思想的法器吗?你整出来的那些小家伙,全部都调皮任性,只会砸招牌而已。”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召唤出一头侦查兽,虎头狮身,威风凌凌,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我意识到它的主人不是我,而是刚刚走进店铺的那个胡子拉碴的警察。他环顾了一眼杂货铺,目光路过我脚下的毛毛虫时,充满了不屑,大概他还从未见过如此不堪一击的召唤兽吧,没错,我这次召唤出来的,是一条毛毛虫。
莫念疑惑地摸摸下巴,说:“我没报警啊?”
“店都被洗劫一空了,为什么还不报警呢?是觉得报警没用呢?还是怕报警后,被警察发现出你们这儿有别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那警察一边说一边命令侦查兽左闻闻、又嗅嗅,那个大家伙忙碌了一圈了,一脸失望地溜到他脚边,蹭着他的裤腿,显然,它什么都没闻出来。
当然。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苏二梅,那么就一定有苏大梅。
苏大梅是血族最优秀的魔法清洗师,她能消除一切魔法的痕迹,在我潜伏的这些年里,每当我不得不使用血族的魔法时,就会将她传送过来为我解除后患,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警察沉吟道:“你店里有什么宝贝吗?有比血泣更值钱的东西吗?”
莫念摇摇头:“都是一些小玩意儿而已。”
警察微微皱起眉头,说:“那就太奇怪了,昨夜隔壁店的血泣被盗,虽然小偷的手法很高明,但我的侦查兽仍然闻到了可疑的魔法气息。而你的店铺里,莫说是可疑的魔法气息,就连平时光顾你店铺的客人们的气息也没有,显然是有魔法清洗师做过手脚。要知道那些魔法清洗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什么令他们放下身段,给一个打劫杂货店的小贼做掩护呢?”
“也许那个贼本身就是个魔法清洗师呢?”我故作镇定。
那警察再次露出不屑的眼神,大概在他眼里,能召唤出毛毛虫这种货色的召唤师,智商也高不到哪去吧?好吧,我承认我刚才那句话很愚蠢,有资格学习魔法清洗术的,都是各种族中备受长老信赖的权贵,他们不可能干这种打家劫舍的勾当。
等等!他刚才说什么来着?
“血泣被盗了?!”我和莫念异口同声。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
10.
余昇一直无法忘记章诺,她是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全部,他喜欢她头脑里的那些稀奇百怪的东西,总是不由自主被她神经兮兮的样子吸引,即便是在他最英俊、她最不美丽的青春期,他也完全无视女生们抛来的媚眼,心甘情愿做她的跟屁虫。
章诺失踪已经六年了,如今的余昇已经成为房地产业的翘楚,每日被禁锢在繁忙的公务和灯红酒绿的应酬之中。他也不痛不痒地交了几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但午夜梦回时,他的整个心房仍旧被章诺肉呼呼的脸庞填得满满的——他仍旧读不懂她的小说,就算硬着头皮勉强读几页,也马上会被里面乱七八糟的情节折腾得头昏脑胀。后来有一天,他索性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只有一句话:“人类因为恐惧而遗弃了他们,而他们因为被遗弃而仇恨人类。”
余昇清晰地记得,他看到这句话时,是在三个月前的某个雨夜。
然而,就在昨天,当他又一次梦到章诺时,当他被梦中的章诺那爽朗的笑声惊醒时,他再次翻开了她写的小说,小说的最后一页竟然又多了一句话,那句话的笔迹和章诺一模一样!
“战争不可避免,双方都显得理直气壮!”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每天晚上,那本破旧的笔记本上,都会多出一句话。
是谁?章诺吗?如果她还活着,那么她在哪里?如果她死了,那么她又在哪里?
以前,余昇虽然喜欢章诺,但他打心眼儿里并不相信她口中那些神叨叨的东西,而现在,面对这诡异的笔记本,他又觉得也许章诺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就算没有魔法,也一定存在着某种人类无法解释、无法驾驭的神秘力量。
章诺到底怎么了?这个盘横在他心底多年的疑问再次浮出水面,她到底为什么被隔离?她被带去了哪里?她现在怎么样了?还活着吗?
余昇抚摸着笔记本上那一行新鲜的字迹,握拳——一定要找到章诺!
11.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血泣被盗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都为之哗然。这件事令人震惊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一百年前它刚刚问世的时候。
一百年前,一个神秘的天才匠人,用尽毕生所学,研制出最强大最独特的魔法珠,他宣称这枚名为“血泣”的魔法珠可以看破世界上一切隐身术和变身术。起先有人不信,但经过数百名侦察者和变身术士亲身体验,验证了它确实存在如此变态的法力。后来没过多久,那名天才匠人就被暗杀,血泣下落不明。人类和血族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搜寻血泣的下落。在之后的几十年里,血泣几经易手,凡是得到它的人,都不得善终。就像古老的武侠小说中的传世宝剑一样,得到宝剑的人固然能变得很厉害,但难免成为众矢之的。
六十二年前,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以天价从一个魔法师手中购得血泣,又以任何人都买不起的价格摆在店铺,做为镇店之宝,这场争夺神器的战争才逐渐平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是具有六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店内的每一款宝珠都价值不菲,他们每一家连锁店的结界膜都是全世界最安全最牢固的。
六百年来,曾有很多心怀不轨的魔法师企图行窃,都以失败而告终。更重要的是,圣辉魔法珠专卖店的老板和他的继承人们都很神秘,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人类还是血族,但他们数百年来一直保持中立,在人类和血族都有分店。综合这些条件,血泣放在圣辉,是最安全的。它不为任何人所有,也不为任何人所用,它只要放在那里,就等于是一头被禁锢在笼子里的猛兽,就等于给每个人吃了定心丸。
现在,猛兽出笼了,定心丸消失了。
最惶恐不安的是侦察者和变身术士,在血泣面前,他们完全变成了废物,优势尽失;而侦察者和变身术士,直接和秘密传送师的命运紧密相连。侦察者最主要的任务本来就是对付秘密传送师,同样,很多秘密传送师本身就是专修隐身术的侦察者,或者像我一样靠变身术的伪装潜伏在敌人内部。一旦血泣落入敌人手里,那么自己的秘密传送师势必难逃厄运——我早就说过,秘密传送师几乎决定着一场战役的成败,决定着整个种族的兴亡。
人类和血族都蠢蠢欲动,蓄势待发,我已经接到密令,随时准备进入战斗状态、或撤离。
我和莫念又被叫到了警局,杂货铺和圣辉魔法珠专卖店在同一天夜里失窃,看起非同寻常,尤其我还自作聪明地让大梅处理过杂货铺魔法痕迹,这确实更令人生疑。
审问的警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他们问着相同的问题,我们说着相同的答案。
他们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圣辉和杂货铺失窃那晚,苏二梅在哪?”
在他们看来,不会魔法的莫念是没有能力作案的,最有嫌疑的便是身份有几分可疑的我。他们怀疑我在偷窃了血泣之后,又假装洗劫自家的杂货铺,妄图把自己也变成受害者用以洗清嫌疑,他们想法既愚蠢,又复杂。
莫念每次都十分淡定地回答:“那天是我和二梅的结婚纪念日,我们先是在卡萨魔法餐厅吃了烛光晚餐,然后便一起回家,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一整夜都没睡,回忆我们甜蜜的过去,并且用录影虫录下了一切,录影虫是不会说谎的。”
每当莫念说起这些的时候,我都会回忆起当晚的一切。那晚莫念确实带我去卡萨餐厅吃了烛光晚餐,还一直说着一切肉麻的话,话语间似乎还在暗示我什么,而我却因为那该死的项链心神不宁,全然忘记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但我不知道莫念为什么要说谎,也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令录影虫也说了谎。录影虫里记录的一切确实我们结婚纪念日发生的事,只不过是去年的。
我不敢问莫念,我害怕。
我害怕莫念会用他一贯懒洋洋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那晚干了什么。”
我想,莫念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主动帮我做伪证。可是,如果他真的怀疑我的身份,就应该明白我对于人类是怎样的威胁,就应该明白我根本不是女人、甚至连性别都没有,就应该怨,应该恨,他为什么还要帮我呢?
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吗?
爱情,原来是这样一种令人头脑发昏、是非不分的感情吗?
爱情,到底是什么味道呢?好喝吗?
12.
想找到章诺的不仅仅是余昇,还有别人。并且,那些人还寻到了余昇这里,在他们看来,余昇是章诺最信任的人。
余昇认得他们中的一个,就是当年说要将章诺隔离的那个医生。看来医院里的那些医生护士们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全被调到了某个秘密的地方。
那医生倒也爽快,他开门见山道:“章诺在你这里吗?”
余昇摇摇头:“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六年前,你应该知道的。”
医生笑了笑,掏出一叠照片:“别这么快回答我,因为就算你见过现在的章诺,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余昇接过照片看了看,惊呼了一声,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第一张照片里的章诺虽然比印象中瘦了许多,但五官眉眼还是她本来的样子,很容易分辨;第二张照片里,章诺的五官就变得有棱有角,像个假小子;第三张照片里,分明就是男版的章诺;第四张至第十张照片里,既有清秀的少女,又有成熟的男子,连五官也和原来的章诺判若两人;而最后一张照片里的章诺,竟然面色苍白,尖牙利齿,俨然是电影走出来的怪物!
余昇略微平定了下情绪,说:“开什么国际玩笑?后面的照片里根本不是她!”
医生似乎早就料到余昇会有这种反应,他收回照片,一脸严肃地说:“这件事本来就十分匪夷所思,你不相信也可以理解。但我提醒你,你一旦发现章诺,或者可疑的人,请立刻打电话给我们!如果你不愿意通知我们,也要务必远离她,请相信,这是发自内心的、善意的提醒。”
余昇点点头,随即又马上摇摇头。这“点头”和“摇头”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倘若没有笔记本上那每夜都会多出来的字,余昇是压根儿不可能相信他们的。但在亲身经历了离奇事情之后,他有不得不有几分相信。何况,章诺一直都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余昇忍不住问:“章诺她……到底怎么了?”
“她变成了怪物,或者说,她本来就是怪物。”医生说完,和同伴转身离开。
13.
因为血泣失窃的事,莫念不得不关闭了杂货铺,即便他不关闭,杂货铺里也没什么东西可卖了。但是莫念并没有因此而消沉,他依旧每天给我做饭,陪我散步,看我笨拙地召唤出不合时宜的召唤兽,偶尔也会像以前一样讲一些只有人类才能领会的冷笑话,他努力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样子,竭尽全力维护着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的爱情。
有时候,望着他不经意流露出的那种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眼神,我的心中就会生出难以形容的不安。我很难描述这种感觉,在这个毫无法力的脆弱的人类面前,我觉得自己卑微又肮脏,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表面上硬着头皮和大人顶嘴,心底却在乞求原谅。
有好几次,我几乎就要忍不住捅破这层窗户纸,但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
眼下的局势很乱,人类的侦察者几乎倾巢而出,而血族也派遣了许多侦察者潜入南方,双方都想找到偷走血泣的人,将血泣据为己有。没有长老的命令,我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出门。偷走血泣的家伙十之八九是人类,若被他识破我的身份,那我只有死路一条。更何况,我现在还被当做嫌疑犯被很多警局的爪牙秘密监视着。
莫念又开始设计制作新的法器了,在这样人心惶惶的非常时期,他显得尤为镇定。他紧紧攥着我的手,深情款款地凝望着我,说:“风波总会过去,生活还得继续,不如趁现在多做点东西出来,将来店铺重新营业时,也好有点东西卖。”
可,我们还有将来吗?
莫念一旦工作起来,就十分投入。白天他陪我聊天解闷,晚上哄我入睡后,他就将自己关在研究室,直到早晨才出来。我不知道他又设计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也没有闲暇顾及这些,我接到了新的命令。
我必须躲过莫念那令人纠结的目光,躲过警局那帮监视者的耳目,找一个绝对没有人类侦察者的地方,将大梅再次召唤过来,而她将交给我两件十分重要的东西。
侦察者的隐身术只是让他人无法看到他们、无法觉察到他们的气息,却没有办法真正把自己变成空气,因此,要确定他们是否潜伏在周围,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挑了一个下雨的深夜,趁着莫念钻进研究室时,偷偷溜到附近的水塘。通过雨滴落下的痕迹和水塘内的波纹,确定周围没有侦察者之后,迅速将大梅召唤到自己身边。
大梅面色凝重,目光里充满了担忧。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塞给我一枚指环和一瓶药水。
我把东西收好,低声问:“你不问我为什么要用爱情药水吗?”
大梅笑笑,说:“你一定会说,是潜伏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
我低下头,不敢看她,“你信吗?”
大梅摇摇头,“我信不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信不信?买药水的时候,那个炼金术师说,血族的身体里并不是没有荷尔蒙,而是很少,少得就像没有一样。当这点少得可怜的荷尔蒙被激发出来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冲动。”
我问:“什么冲动?”
大梅说:“购买爱情药水的冲动。爱情药水的作用,就是把血族体内的被激发出的荷尔蒙放大。如果体内的荷尔蒙没有被激发出来,就算是喝一百瓶药水,也不会体验到爱情的。”
我仿佛被看穿了心事一般,沉默很久。我试图转移话题,刚准备问问关于指环的事,却突然听到几声不和谐的水滴声,远处的夜幕里,雨滴串成的珠帘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隔断了——大梅迅速使用回城术,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亦急忙返回家中。
我摸了摸大梅交给我的指环,是血泣!
不,确切说,它和血泣一模一样,甚至连宝珠所散发出的红色光晕和环绕在它周围的强大的魔法气息都一样。诚然,它是一枚能量非凡的魔法珠,但它绝对不是血泣,若不是我亲自将它握在手里,若不是我本身精通变身术,根本无法分辨它与血泣的真正区别。
可是,真正的命令到底是什么?具体的计划又是什么?长老到底要我用这枚足以以假乱真的魔法珠做什么呢?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警察们又找上门了,他们有了新的证据。
有证人证明,一条魔法项链曾在我们的杂货铺宣称,它见过并且认识血族的秘密传送师。而就在当天晚上,杂货铺就被洗劫一空,血泣也神秘被盗,这一切绝对不是巧合,很可能是血族的阴谋。
我正准备狡辩几句,警察们带来的侦查兽突然狂吠不止,我衣兜里的假血泣,发出暗红色的、邪魅的光。
难道这就是长老的计划?
难道,我已经被当做了牺牲品?
14.
余昇终于见到了章诺,以他意想不到的方式。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余昇正坐在落地窗前,皱着眉头读章诺以前写的小说。他试图为她的故事理出主线、支线,但这显然是异想天开。因为这本没有结局的小说根本就是由一段段支离破碎的文字组成的,连主角都没有,更别提主线了。换个角度看的话,它更像是某个奇幻世界的历史散文集。
小说里说,人类爆发了一种可怕的瘟疫,感染瘟疫的人将异化成丑陋的怪物,因为这种异化,他们变得不男不女,与此同时,他们还掌握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这种能量被称为魔法。人类将感染瘟疫的人隔离,因为对魔法的恐惧而千方百计想要想消灭他们。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世界范围的大地震,地震将世界一分为二,人类占领了富饶的南方,而感染瘟疫的人,不得不被逼到荒芜的北方求生,他们在北方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并因为外形酷似传说中的吸血鬼,而称自己为血族。
从此以后,世界以南北为界,分别居住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北方的血族一直崇尚魔法,而南方的人类,一开始继续致力于发展科学,可后来他们发现,自从大地震后,随处都充斥着强大的新型能量源,这种能量源恰恰是魔法的根基。为了能够和血族相抗衡,他们也转而研究魔法,很多年以后,整个世界逐渐演变成梦想中的魔法王国。
余昇觉得章诺还是有点写奇幻小说的天分的,起码她架构的世界观有着很好的发挥余地。就在他沉浸在这个虚幻的世界中时,突然觉得眼前微微一暗,似乎有一片云朵挡住了阳光。起先他并未在意,但后来不经意地一抬眼,竟然看到一块似曾相识的条纹桌布凭空漂浮在窗外,而坐在桌布上的,竟然是章诺。她嘻嘻嘻俏皮地笑着,完全是13岁时的样子。余昇有些恍然,似乎又回到了十几年前,她拖着他用塑料魔法棒去打劫糖果店时的情形。
很快,他回过神儿,惊呼一声跳起来,“章诺!真的是你吗?”
章诺咧着嘴点点头,从外面拉开窗户,坐着桌布飞毯飘过来:“很久不见了哦!瞧,我试飞成功了!”
余昇揉揉眼睛,又掐掐大腿,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以后,抱起章诺欢呼道:“太神奇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你到底怎么了?他们为什么要隔离你?后来他们又对你做了什么?你怎么变成小孩的样子了?天哪,你是怎么令这块破布飞起来的!”
章诺挣扎着跳下来,立刻变成16时胖嘟嘟的样子,她开心地说:“我想变成什么样子就变成什么样子啊?还有更厉害的哦!”说着,她从衣兜里掏出当年那根塑料魔法棒,轻轻念了句什么咒语,然后手臂一挥,多年前那个塑料玩具狗竟然凭空蹦出来,而且在落地的瞬间,竟然变成一头帅气的麒麟!以前所有不可思议的幻想,竟然全部变成了现实!
余昇坚信了二十多年的世界观轰然崩塌,他的心中被各种型号的感叹号填充得慢慢的,他有一裤兜的问题要问,可又不知该从何时问起。他们手舞足蹈地聊到晚上,余昇才弄明白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章诺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女,她的亲生母亲和章伯伯夫妇一起,从事一种秘密新能源的开发工作。章诺的生母很敬业,从怀孕直到生产前,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却不幸因为难产而去世。她的父亲因为妻子的过世,伤心过度,在工作中因为一点小失误也丧生了。于是章伯伯夫妇就收养了章诺。
但他们并不知道,章诺从在母亲肚子里开始,就一直接收那种新能源的辐射,导致了基因变异,从而变成了拥有很多种特殊能力的人,只不过一开始,她体内的很多种特殊能力都被压抑着,唯一被激发出来的,就是预知未来的能力。她把她所预见的未来,都当做小说写了出来。
其实,章诺试飞失败被送进医院时,已经停止了心跳,但她却仍然活着。起先医生们认为这是一桩奇迹,但后来,章诺的身体也逐渐发生变异,她看起来越来越像个怪物,而与她接触过的几个人,竟然也慢慢开始变异——但,不是所有人,比如那个“很教授”的医生似乎天生就有免疫力。
由于不知道章诺到底得了什么怪病,也不知道这种怪病的传染途径,更无法确定患者得病后是走向死亡还是演化成魔鬼,一切都是未知,只能隔离观察。
章诺没心没肺地笑着,她指了指窗外:“还记得我以前写的关于未来的历史吗?瞧吧,新的时代,已经开启了!”
余昇站在落地窗前,看到一排救护车呼啸而过,跟在救护车后面的,是全副武装的警察。
落地窗对面高楼的大电视屏上,主播正一脸肃穆地播报最新的瘟疫。余昇望着屏幕上那些患病的人,他们被关在坚固的笼子里,个个面目狰狞,仿佛传说中的吸血鬼。屏幕的下方飘过一行红字:“如果近期找不到治愈方法,为了避免疫情扩散,这些病人都将被销毁。”
余昇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们……都是被你传染的吗?”
章诺沉默了良久,无辜地点点头。
之后,两人就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余昇很想说点什么,但所有的词汇都无法描述他此刻的迷茫。他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不是恶梦。最终,他低低地问了句:“你为什么要把瘟疫带出来?为什么?!”
章诺回答得倒是很干脆:“这不是瘟疫,是力量,改变世界的力量!”
15.
“她身上的血泣是假的!”
莫念,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挺直了胸膛站到身前。他伸出手,只见他每一根手指上,都套着一枚指环,和我衣兜里的那枚一模一样,和血泣一模一样。
“这是我最近做出的新货,怎么样?很逼真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功能也很强大哦!”莫念本身并没有驾驭魔法的能力,他边说边将戒指一枚一枚摘下来,随便套在一个警察的手指上,轻轻启动了按钮。
“这枚是照明用的。”指环发出刺眼的光芒;
“这枚是收音机。”指环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人正在评论血泣失窃带给这个世界的影响;
“啊,这枚啊,要小心哦,是飞行器!”警察猛地窜到屋顶,头顶撞出一个大包。
“至于这一枚,”莫念看了我一眼,从我衣兜里掏出假血泣,轻轻套在我的中指上,他的手因为紧张而轻轻颤抖着,分明是在故作镇定,“这是我送给爱人的礼物。”
警察不甘心地问:“那么,这个礼物,有什么功能?”
莫念笑了笑,将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只是稍微在指环上摸索了一下,就轻而易举找到了连我都没发现的隐秘开关,真不愧是匠人出身!指环微微震动了两下,屋里所有的魔法灯瞬间熄灭了,黑暗中,指环映射出一行淡灰色的字:“这枚指环足以以假乱真,你很可能因此被当做窃贼抓获。别反抗,因为他们一定会把你带到戒备最森严的尚地中心监狱。只要你到了那里,就立刻行动!”
那行字只出现了几秒,就立刻消失了。原来,长老是希望我潜伏到中心监狱,然后把血族的秘密部队召唤过来,解救被关押在那里的同伴。他们都是曾在南方执行潜入任务的优秀魔法师,一旦他们重获自由,血族的力量将进入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魔法灯又亮了,警察们有些惊愕,似乎还在咀嚼适才那行字的真正含义,莫念大抵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微微楞了愣,然后哈哈大笑道:“怎么样?这本来是我哄老婆开心用的整蛊魔法道具,却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好玩吧?”
显然,警察们并不觉得好玩,更不觉得好笑,连我都觉得莫念的笑声在这间屋子里显得十分突兀,他的解释实在过于牵强。
“把苏二梅给我抓起来!”一个警察大声喝道。
“且慢!”莫念毫不退让,将我紧紧护在身后,厉声说道:“我说她这枚指环是我做的,它就是我的做的!我说她只是个法力微弱的小小召唤师,她就是!她是我的女人,你们不许动她!”说到这里,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坚定,“我以我的性命和莫氏家族的名誉担保,她绝对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人类利益的事,若以后因此造成什么后果,全由我莫念一人承担!”
莫氏家族?啊,对啊,莫念是姓莫的,为什么我之前没有想到呢,这个看起来胸无大志整天无所事事的家伙,竟然和人类的长老同一姓氏。大抵,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拥有如此尊贵血统的人竟然不会魔法吧;大抵,我永远也不会想到,拥有如此地位的人会流落市井吧。
警察们互相对视一眼,又不放心地看了看我,恨恨地转头离开。
莫念长舒一口气,将我紧紧拥在怀里,喃喃着:“没事了,没事了。”
没错,有莫念在,我确实获得了暂时的安全,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越来越不安。我心虚地问:“你不问我那枚指环是哪来的吗?你不问我究竟是谁吗?”
莫念轻轻吻了吻我的耳垂,低声说:“你不是也没问过吗?你没问过我到底和莫氏家族有什么关系,也没问为什么那些警察肯做出让步?”
我心中有一种酸酸涩涩的东西喷涌到喉咙,我忍不住哽咽道:“可是,你不想知道吗?你不怀疑吗?”
莫念摇摇头:“你不说,我就不问。我信你。”
“你为什么信我?”
莫念笑着刮刮我的鼻梁:“因为我爱你啊,傻丫头!”
“爱?什么是爱?”
莫念再次将我拥在怀里,紧紧地,似乎是要将我灵魂抱进他的心窝里,他说:“你觉得爱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那一刻,我依偎着他的胸膛,听着他“砰砰砰”的心跳声,沉浸在他散发出的特有的男人气息里,我只觉得,自己灵魂里也有什么东西随着他的心脏“砰砰”跳个不停,我有点心慌,有点害怕,甚至有点躁乱,嘴里干巴巴的,似乎身体里的水分都被抽干了一样,轻飘飘的。那一刻,世界不重要了,胜负成败不重要了,种族也不重要了,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值一提,只有眼前这个人,只有他。
可,这到底是爱情的味道?还是爱情药水的味道呢?
16.
余昇一直想改变章诺,即便不能把她变回原来的样子,起码……起码不要像现在,一会儿是女人,一会儿是男人,一会儿又干脆变成性别不明的怪物。他知道自己的爱很肤浅,因为他只爱女人章诺,哪怕胖胖的。
章诺一直想把余昇变成血族,因为爱情这种感情过于脆弱,种族和血统造就的天生的情感,才更长久。
但余昇无法改变章诺,章诺也无法改变天生具有免疫力的余昇。他们一直如此纠结、痴缠,直到大地震来临那一天。
17.
偷走血泣的人依旧没有抓到,而我也因为昨夜的变故,无法继续执行长老的命令。更要命的是,我根本没有办法将这一消息传递出去,只能眼巴巴地干着急。
爱情果然神奇,一旦你爱上你一个人,你就会从另外一角度去看待他、观察他,甚至,你就会重新去认识他。自从我发现自己可笑地爱上莫念以后,我就觉得莫念变了一个人。确切说,他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我没有觉察到罢了。莫念虽然信誓旦旦地说他相信我,但我总觉得,他相信的是他自己。他虽然不会魔法,既没有攻击力,也没有防御能力,但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包括我自己,也不过是永远逃不出五指山的孙悟空而已。
就在我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向长老传递信息的时候,我又接到了新的命令。显然,在尚地的潜伏者并不只有我一个,长老已经知晓了一切,并调整了作战计划。
根据可靠情报,人类的魔法师们已经搜查到泣血的下落,并且今晚就会行动将神器夺到手。而我的任务,就是今夜赶到城郊的望月坡,把成千上万的血族魔法师召唤到身边,歼灭人类魔法师的主力,抢夺血泣。
倘若是在以前,这项任务与我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可现在不同,现在的我因为莫念,而变得畏首畏尾,患得患失。莫念,或者种族的胜利,两者只能选一个。
选莫念吗?那,莫念能和我永远相爱吗?不,这不可能。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截然不同的血液,从我们互不相识的时候,甚至从我们一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是敌人。难道我要依靠变身术伪装一辈子吗?难道我要抛弃自己的种族在人类的世界委曲求全吗?就算我肯,人类又岂能容得下我这个血族的秘密传送师?就算是莫念,也应该是难以接受的,毕竟我是因为背负着杀戮人类的使命才来到这里的。
爱情?该死的,见鬼去吧,当爱情药水的药效过去,或许,我就是又是从前那个心狠手辣、无忧无虑的我了。
莫念大概也感觉到了什么,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浓情蜜意,那眼睛里似水的柔情,似乎要将我融化似的,似乎第二天就是世界末日似的,似乎他知道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似的。而那些讨厌的警察们,虽然表面上做出了让步,但暗地里并没有放松警惕,仍旧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思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拉着莫念一起去,他是最好的挡箭牌。
当我心怀忐忑地向莫念提出要去望月坡赏月时,他竟然很爽快就答应了。这爽快反而令我更加不安,因为最近这段时日,莫念和我都十分忌讳出门这件事,我是担心被拥有血泣的人看破身份,而莫念是害怕我再遭遇什么变故。
去望月坡的路上,莫念紧紧拉着我的手,一刻也舍不得放开。他不时转头凝望着我,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轻吻一下额头,仿佛我们不是去赏月,而是要离别。
确实不是赏月,确实是要离别的,当我轻轻挥一挥手,将千军万马传送过来时,莫念这样一个不会魔法的匠人,莫说是还手之力,就算没人攻击他,他也肯定会丧身于乱斗之中。
或许,到了那一刻,我可以保护他?
算了,还是放弃这个愚蠢的念头吧,就如他无法保护我一生一世一样,我也无法永远保护他。我们注定,就是敌人。
望月坡已经到了,莫念依旧紧紧攥着我的手,生怕一松开,我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抬头看了看头,叹口气说:“阴天了。”
“是啊,”我也无限感概的叹口气:“怎么突然就阴天了?”
莫念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低低的、带着一丝哽咽,问:“二梅,你,你爱过我吗?”
我的心一揪一揪地疼:“我不知道。”
莫念又问:“那你讨厌我吗?”
我很肯定地说:“不,莫念,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有时候,甚至开心得忘记了自己是谁。”
莫念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期待:“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开心下去好不好?就像现在这样,我们找一个谁也找不到的角落,忘记自己,拥有彼此,好吗?”
他说“好吗”的时候,声音里竟然有一丝哀求。
我咬咬牙,挣脱他的掌心,说:“不好。”
我扬起手掌,迅速默念咒语,然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莫念绝望地和我做着相同的动作,这是秘密传送师召唤盟军时特有的魔法姿势!
只是一瞬间,在我召唤来血族军队的那一瞬间,更多的人类魔法师被莫念召唤过来,将望月坡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和莫念,在刀光剑影里,在震天的厮杀声里,默默对视。这个时候,月亮出来了,莫念轻叹一声,抬头看了看惨白的月光。
爱情是没有重量的。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在没有战争的时候,它很重很重,比整个世界还要重;而此刻,当我看着同族被人类围困、剿杀,当我的鼻孔里塞满了鲜血的味道,当我的耳朵里充斥着惨叫的这一刻,爱情变得很轻很轻,只要轻轻吹一口气,它就会烟消云散。我咬咬牙,趁莫念不备,握起拳头,用中指上的“假血泣”砸向他的心口,可惜,他手中的匕首更快。
他将我拥在怀里,在流光飞影中淡定自若地坐在地上,柔声道:“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赏月了。”
我奄奄一息地抬起头,本来想问问他还爱不爱我,可这句话在心里挣扎了半天,说出来时却变成:“请,放过我的族人。”
莫念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嘘,别说话,赏月吧。”
18.
余昇死了,在他已经成为一个固执老头的时候。
章诺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死的,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就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血族,就像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灵一样,出生、死亡、一生。
章诺除外,她一直活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将来,以及更久以后的现在。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直活着,而是一直死着,从她试飞失败垂落的时候,她就死了,一直死到现在。她既不是人类,也不是血族,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或许,她什么都不是。
余昇死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他说,他深爱着那个胖嘟嘟的、不会魔法的章诺。
章诺不想变成人类,但她想变成余昇深爱的女人。于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找到了活着意义,那就是研究出治疗“瘟疫”的药水,然后以余昇深爱着姿势,死去。
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也需要很多钱。时间她有,钱却拮据。于是她开了一家魔法宝珠专卖店,取名为“圣辉”。人类和血族的战争越激烈,她的生意越好。有时候,双方都打累了想偃旗息鼓的时候,她就会想办法制造点事端,比如故意让血泣失踪。
这件事儿,莫念干得不错,虽然他目的不纯,有所图谋。
19.
莫念只是想从章诺那里得到药水而已,一种可以把自己变成血族的药水。他知道,背弃种族是奇耻大辱,可他都想好了,如果二梅可以为自己放弃种族间的仇恨,他就可以为她放弃整个种族。
他相信章诺,那个神奇又神秘的人一定可以令自己达成心愿。
当年,身为莫氏家族嫡长子的他,因为天生的体质缺陷无法驾驭魔法,而无法继承长老的位置。但他并未因此而难过,相反,他觉得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匠人更加快乐。后来机缘巧合,他结识了章诺,并从她那里得到了改变体质的药水,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制造法器的魔法师,唯一的缺陷就是,他制造出的法器都是拥有思维的。
他体质的改变令长老十分高兴,有匠人身份的做掩饰,他最适合成为秘密传送师,最适合承担起保护尚地的使命。由于他制作出的那些小家伙们都具有灵魂,并且听命于他,于是,他的耳目可谓遍及各个角落,没有什么事情能瞒过他,包括苏二梅。
从她进入尚地的第一天,他就知道她是谁。
她假意嫁他,他就假意娶她,只是在不知不觉中,他竟然真的爱上了这个明知没有性别的敌人,于是他再次找到章诺。
他原本是期望章诺把二梅变成女人,可章诺只有把人类变成血族的药水,却没有把血族变成人类的药水,好吧,他忍了。
章诺的条件是:用血泣换。
但莫念并不知道,血泣本来就属于章诺,她这么做只不过是想制造个战争的借口,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不劳而获而已。
现在,莫念终于拿到了药水,可惜一切却变成了一场自作多情的笑话。
他真的爱她吗?又爱她什么呢?
也许就像他自己说的,爱情这东西,你觉得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20.
这其实是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