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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国当前的时代主题。对于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法院及其法官而言,如何通过履行职能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就成为了法治进程中需要我们思考的重大课题。陈燕萍法官处理案件的工作方法是对能动司法的深刻全面阐释,对能动司法理念下司法为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