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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落实相关政策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