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还是特别辩护权?——对我国事态犯罪归责方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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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该类犯罪使刑法首次将调整对象由传统的行为性危害行为括及于事态性危害行为,因此对犯罪证明责任这一刑法基本理论问题产生了重大冲击。严格责任是解决相关问题的最简便方法,但与我国的刑事法制环境不相适合。因此,为了实现控辩双方权益的平衡,应当设立事态犯罪嫌疑人特别辩护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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