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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探索的重要问题。《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为大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对于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依据
1.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理论依据。本科生导师制源于14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是牛津大学教育制度的标志性成果之一。首先,学业导师制体现了因材施教原则,导师根据每名学生的特长、能力等对学生进行有的放矢的专业教育;其次,体现了学思结合的原则,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深入思考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于专业实践,提高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
2.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政策依据。教书育人是我国党和国家规定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的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可见,高等学校全体教师都负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义务和职责。
二、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必要性
1.弥补辅导员对学生专业教育、科研能力培养的不足。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辅导员与学生所学专业不一致,辅导员很难从专业角度对学生的专业学习、科技活动、科研创新等进行指导,使实践育人效果受到影响。
2.学业导师能够帮助学生明确专业学习目标。大学一、二年级是大学生明确专业认识、确定专业目标的重要时期。大多学生在刚进入大学时,对自己所学专业并不了解,并且对大学的学习方式感到陌生。这时,学业导师通过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方法、学科和专业内容、专业发展方向、科学前沿、专业领域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将来的就业方向等,能够使大学生加深专业认识,增强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标。
3.学业导师能够帮助学生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大学教育是高层次的专业教育,要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实力,仅仅依靠课堂理论学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学生的课外钻研与动手实践。各高校普遍在学生升入大四年级才给配备毕业设计导师,这很难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因此,在低年级就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专业实践、科技活动与科研创作,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也可参与到学业导师的科研活动中,广泛涉猎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提高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实施途径
1.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首先,通过座谈会、个别指导的方式使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发展,加深专业认识;其次,根据学生兴趣与合理知识架构的搭建,指导学生有目的地选课,引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明确专业学习方向与学习目标。
2.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共同探讨专业问题;引导学生走进创新实验室,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科技创作;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将课本知识用于生产实践。
四、对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建议
1.学生在低年级时,就配备学业导师,全程指导其学业。近些年,国内部分高校实施了学业导师制,但大多是在高年级甚至到大四年级才给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分配导师后,导师直接指导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科研创作,这样就趋向于一种精英培养,对多数学生的学业没有起到指导作用。因此,建议从低年级就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全程指导学生的学业,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要充分调动学业导师的主动性,就必须完善考核机制。每学年末,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从领导评议、导师自评、学生评议等方面对学业导师的工作给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职称、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此外,还应完善激励机制。首先,认可学业导师的辛苦付出,把其工作纳入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报酬;其次,开展校、院的优秀学业导师评选,对其给予肯定和表彰。
3.正确处理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的关系。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教师并没有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学业导师制能够有效弥补高校教育中的这一缺陷,使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有机结合,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指导,辅导员负责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工作,两者应加强沟通合作,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学业导师实践育人是实现高校创新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而实现辅导员与专业教师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姜宇,刘群东.浅谈本科生辅导员与学业导师有效协作机制的建立[J].学周刊,2011(11):206.
[2]方小玲,肖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24(6):103-104.
[3]唐书泽,邓永忠,李华玉等.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量年度考核分析与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6):80-83.
[4]彭倩雯.高校本科生班导师制的实施与思考[J].科教文汇,2011(11):33-34.
项目基金:本文系201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Lslktsz2012-074),课题名称《以科技创新为载体探索学业导师实践育人新模式》。
一、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依据
1.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理论依据。本科生导师制源于14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是牛津大学教育制度的标志性成果之一。首先,学业导师制体现了因材施教原则,导师根据每名学生的特长、能力等对学生进行有的放矢的专业教育;其次,体现了学思结合的原则,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深入思考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于专业实践,提高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
2.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政策依据。教书育人是我国党和国家规定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的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可见,高等学校全体教师都负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义务和职责。
二、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必要性
1.弥补辅导员对学生专业教育、科研能力培养的不足。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辅导员与学生所学专业不一致,辅导员很难从专业角度对学生的专业学习、科技活动、科研创新等进行指导,使实践育人效果受到影响。
2.学业导师能够帮助学生明确专业学习目标。大学一、二年级是大学生明确专业认识、确定专业目标的重要时期。大多学生在刚进入大学时,对自己所学专业并不了解,并且对大学的学习方式感到陌生。这时,学业导师通过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方法、学科和专业内容、专业发展方向、科学前沿、专业领域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将来的就业方向等,能够使大学生加深专业认识,增强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标。
3.学业导师能够帮助学生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大学教育是高层次的专业教育,要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实力,仅仅依靠课堂理论学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学生的课外钻研与动手实践。各高校普遍在学生升入大四年级才给配备毕业设计导师,这很难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因此,在低年级就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专业实践、科技活动与科研创作,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也可参与到学业导师的科研活动中,广泛涉猎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提高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实施途径
1.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首先,通过座谈会、个别指导的方式使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发展,加深专业认识;其次,根据学生兴趣与合理知识架构的搭建,指导学生有目的地选课,引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明确专业学习方向与学习目标。
2.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共同探讨专业问题;引导学生走进创新实验室,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科技创作;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将课本知识用于生产实践。
四、对学业导师实践育人的建议
1.学生在低年级时,就配备学业导师,全程指导其学业。近些年,国内部分高校实施了学业导师制,但大多是在高年级甚至到大四年级才给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分配导师后,导师直接指导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科研创作,这样就趋向于一种精英培养,对多数学生的学业没有起到指导作用。因此,建议从低年级就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全程指导学生的学业,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要充分调动学业导师的主动性,就必须完善考核机制。每学年末,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从领导评议、导师自评、学生评议等方面对学业导师的工作给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职称、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此外,还应完善激励机制。首先,认可学业导师的辛苦付出,把其工作纳入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报酬;其次,开展校、院的优秀学业导师评选,对其给予肯定和表彰。
3.正确处理学业导师与辅导员的关系。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教师并没有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学业导师制能够有效弥补高校教育中的这一缺陷,使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有机结合,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指导,辅导员负责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工作,两者应加强沟通合作,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学业导师实践育人是实现高校创新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而实现辅导员与专业教师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姜宇,刘群东.浅谈本科生辅导员与学业导师有效协作机制的建立[J].学周刊,2011(11):206.
[2]方小玲,肖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24(6):103-104.
[3]唐书泽,邓永忠,李华玉等.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量年度考核分析与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6):80-83.
[4]彭倩雯.高校本科生班导师制的实施与思考[J].科教文汇,2011(11):33-34.
项目基金:本文系201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Lslktsz2012-074),课题名称《以科技创新为载体探索学业导师实践育人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