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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理学家赫伯特·哈特是实证主义法学派代表人物,其法律思想是在评析前辈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的基础上提出的,即著名的“法律规则论”这个核心思想,这标志着实证主义法学开始重新焕发光彩,确定了其在法哲学史上不可忽视的地位。文章重点通过对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简述以及哈特对其思想的批判,来梳理哈特“法律规则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