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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民族政法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综合性、相对独立性、政策性强和敏感性等特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政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坚持和完善;初步形成了民族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散杂居民族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少数民族人权保障事业取得巨大发展;民族识别和公民民族成分的确定工作基本完成等.文章还总结了民族政法工作的基本经验并阐述其今后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