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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催化剂"项目,通过与金融创新主体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制定试验披露豁免政策、无异议函政策,推动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发展。我国应借鉴"催化剂"项目经验,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关系,建立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创新产品管理机制,加强与金融创新主体的沟通交流及消费者行为研究,探索符合金融科技发展的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