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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非营利组织监管机制存在监管主体去中心化、认证制度的精益化、税惠政策的扩大化和监管手段的信息化四种创新,为我国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创新提供借鉴意义,如有条不紊地实现政府职能转移;法治是自治的基础,自治是监管的目标;运用分类思想提高监管针对性;机制创新的合法性源于沟通;借助大数据促进直接监管向间接监管转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