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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青岛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此时距青岛市政府下发《青岛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相隔仅仅10天。10天内相继出台《办法》和《意见》,可以看出,青岛市政府对会展业发展正在谋划新战略。
《意见》勾画出了青岛市会展业发展的总体蓝图,即到2010年,在做好已有会展品牌的基础上,新创1至2个会展名牌,力争承展规模、接待参观人数比2005年翻一番,展馆总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年会展项目超过100个(其中国际展达到65%;接待会议能力进一步提高,承接国际、国内会议数量达到300个(其中5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10个),争取国际性重大会展活动在青岛设立分会场;培育引进名牌会展公司,力争引进5至7家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基本建成区域性会展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内家电电子、海洋科技,纺织服装、农林水产等专业品牌会展的主要举办城市,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会展活动平台,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城市”品牌。
根据这一蓝图,《意见》提出了加强会展业发展的具体规划。首先是以品牌战略为主体理念,整合布局会展项目。瞄准国际会展品牌建设目标,推进现有重点会展品牌建设。对行业影响小、管理不规范,生命力不强、有不良记录的弱势项目坚决予以淘汰。尽快建立品牌会展的培育引进机制。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潜力会展,以3年为一个政策培育周期,市财力集中投入、滚动扶持,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会展品牌。实行“一展一策”,积极吸引国内外品牌会展落户青岛。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10个左右国际固定品牌展为龙头,各类中小展竞相发展的会展格局。
同时,以区域特点为主题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会展系列。在遵循现代会展业发展规律,积极引进培育各类会展项目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青岛奥运城市、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全省“龙头”城市三大主题系列会展项目开发,提升档次与专业化水平,真正做出品牌和特色。力争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三大主题系列30个左右特色会展,凸显青岛会展的鲜明特色。
此外,以环境条件为基本依托,建设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城市。发挥青岛独特的环境和资源优势,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功能,积极争取国际会议组织和会议公司等来青岛市举办高层次论坛、奖励会议、采购会议等多种形式的会议。力争用3至5年时间,青岛市各类会议设施得到基本完善,逐步成为承接中高端会议为主的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城市。以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为重点,发挥会展业强大带动效应。
在加快青岛会展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意见》提出,要采取政府主导、联合各方投资的方式,整合政府现有办展力量,组建大型专业会展企业。将目前政府主办的重点会展转交大型专业会展企业承办,并使其承担起展会运作职能。政府可在资金、运作、人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合作、参股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引入品牌会展。
而《青岛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青岛市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定位,规定市政府原则上不参与会展活动,但符合三项标准之一的会展活动,可以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协办或支持。这“三项标准”分别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全市重大战略或外事外贸多、双边工作需要的会展活动;由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主办,要求市政府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国家部委或省政府与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会展活动:展会规模大,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展会展览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展位超过800个,或参展客商超过4万人的。
在一定程度上,青岛市政府将退出展会主办的主体,逐步实施市场化运作。由《办法》和《意见》的相继颁布可以看出,青岛政府正在积极向这个方向努力。
《意见》勾画出了青岛市会展业发展的总体蓝图,即到2010年,在做好已有会展品牌的基础上,新创1至2个会展名牌,力争承展规模、接待参观人数比2005年翻一番,展馆总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年会展项目超过100个(其中国际展达到65%;接待会议能力进一步提高,承接国际、国内会议数量达到300个(其中5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10个),争取国际性重大会展活动在青岛设立分会场;培育引进名牌会展公司,力争引进5至7家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基本建成区域性会展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内家电电子、海洋科技,纺织服装、农林水产等专业品牌会展的主要举办城市,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会展活动平台,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城市”品牌。
根据这一蓝图,《意见》提出了加强会展业发展的具体规划。首先是以品牌战略为主体理念,整合布局会展项目。瞄准国际会展品牌建设目标,推进现有重点会展品牌建设。对行业影响小、管理不规范,生命力不强、有不良记录的弱势项目坚决予以淘汰。尽快建立品牌会展的培育引进机制。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潜力会展,以3年为一个政策培育周期,市财力集中投入、滚动扶持,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会展品牌。实行“一展一策”,积极吸引国内外品牌会展落户青岛。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10个左右国际固定品牌展为龙头,各类中小展竞相发展的会展格局。
同时,以区域特点为主题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会展系列。在遵循现代会展业发展规律,积极引进培育各类会展项目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青岛奥运城市、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全省“龙头”城市三大主题系列会展项目开发,提升档次与专业化水平,真正做出品牌和特色。力争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三大主题系列30个左右特色会展,凸显青岛会展的鲜明特色。
此外,以环境条件为基本依托,建设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城市。发挥青岛独特的环境和资源优势,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功能,积极争取国际会议组织和会议公司等来青岛市举办高层次论坛、奖励会议、采购会议等多种形式的会议。力争用3至5年时间,青岛市各类会议设施得到基本完善,逐步成为承接中高端会议为主的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城市。以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为重点,发挥会展业强大带动效应。
在加快青岛会展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意见》提出,要采取政府主导、联合各方投资的方式,整合政府现有办展力量,组建大型专业会展企业。将目前政府主办的重点会展转交大型专业会展企业承办,并使其承担起展会运作职能。政府可在资金、运作、人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合作、参股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引入品牌会展。
而《青岛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青岛市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定位,规定市政府原则上不参与会展活动,但符合三项标准之一的会展活动,可以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协办或支持。这“三项标准”分别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全市重大战略或外事外贸多、双边工作需要的会展活动;由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主办,要求市政府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国家部委或省政府与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会展活动:展会规模大,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展会展览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展位超过800个,或参展客商超过4万人的。
在一定程度上,青岛市政府将退出展会主办的主体,逐步实施市场化运作。由《办法》和《意见》的相继颁布可以看出,青岛政府正在积极向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