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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洗钱指的是犯罪分子将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盗窃以及偷漏税等“黑钱”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农村信用社应紧紧围绕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反洗钱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领导,不斷完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存在问题;实施措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34-01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发布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农村信用社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反洗钱法》中,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二、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意识,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银行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农村信用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三)全面推进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是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是银行做好客户风险分类、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其他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一是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实行“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对居民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二是了解客户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三是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为司法和执法当局日后的追查提供翔实的金融信息资料,达到利用有效的金融信息控制洗钱的目的。四是重点审查高风险客户,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内部审查的频率应远远高于低风险客户,尽职调查程序要得到客户个人财产、资金来源等问题的答案。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存在问题;实施措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34-01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发布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农村信用社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反洗钱法》中,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二、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意识,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银行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农村信用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三)全面推进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是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是银行做好客户风险分类、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其他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一是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实行“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对居民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二是了解客户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三是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为司法和执法当局日后的追查提供翔实的金融信息资料,达到利用有效的金融信息控制洗钱的目的。四是重点审查高风险客户,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内部审查的频率应远远高于低风险客户,尽职调查程序要得到客户个人财产、资金来源等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