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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侦刑嫌调控是监狱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侦查基础任务。由于传统“重危犯查控制度”不具有该侦查基础模式的一些特定功能,而且排查“重危犯”的方法又有着诸多缺陷,致使监狱的侦查视线不能真正“剑有所指”,这决定了监狱必须依托情报导侦平台与科学的情报侦查方法,先要准确及时地排查出哪些罪犯具有再犯罪危险性与可能性,然后才能有效开展刑嫌信息的研判、预警、侦查、控制等职能。那么,监狱为实现;住确控制与精确打击犯罪的战略目标,对刑嫌对象的排查应如何建立起科学适用的方法体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