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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洪山清真寺创建于民国十二年至十三年间,建筑兼具中国传统特色;该寺历史上遭逢动乱,被迫搬迁,后因政策房产得以落实;现址为淄川区寺管会所在地,履行寺管会职责的同时采用阿訇聘任制、民主管理等管理制度;立足当地与蒲学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兼收并蓄,稳固了伊斯兰文化在淄博的传播与发展.通过与当地文化逐渐的交流,使得该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色,成为回族人民、伊斯兰教在齐文化故地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