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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各燃气企业所进行的安全管理活动多为“自主性安全管理”的模式,而支撑企业开展“自主性安全管理”的两大支柱则为“安全规程”和“燃气主任技师”这两种制度;另一方面,“自主性”的管理模式也是日本现行《燃气事业法》中涉及到燃气安全的相应条款所阐释的基本法律观点。本文通过细述《燃气事业法》对“安全规程”和“燃气主任技师”这两种制度有着何种阐释和规定,意在说明日本的燃气相关法规在指导和规范日本燃气企业开展自主性安全管理活动时起到何种作用;恰遇我国燃气界业内外希望出台相应燃气管理法规或条例的呼声渐高之时,希望拙译文能对国内同行有所借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