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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台湾地区金融统计面临金融统计覆盖范围不全、创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统计信息不足等问题。对此,台湾地区通过修订金融统计标准、夯实金融统计数据基础、修订部门分类和申报报表、扩大金融统计的统计范围、加强以整体金融稳定为目的的金融稳定统计、提高金融统计数据时效性和信息共享性、加强金融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其经验值得中国大陆金融业综合统计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