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党和政府一再强调,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本文即详细阐述了政府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政府;监督执法;技术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概述
1、加强对建筑工程投资的监管符合现时国家政策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既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又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随着政府体制的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正向“小政府大社会”,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进行转变。对于政府投资的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工程,政府是投资商,也是业主,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是有法可循的。 有了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规范管理起到龙头效果,从今年初国务院就提出为刺激国民经济发展,必须扩大内需,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毕竟政府作为投资者身份才是市场的主导力量。[1]
2、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政府对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质量责任希望的全面监控
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的、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施工几百天甚至几年或更长施工时间,仅在几次现场抽查就“判断”一下,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政府监督必须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才能促使建设各方发挥自身的素质功能控制好工程质量。
因此,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必须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转向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形式为延伸,并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一)做好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
1、工程施工前的监督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主要工作是設计等相关准备工作,这时候的监督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二是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监督重点是有关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以确保工程的相关程序和准备工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细致、充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如果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是经济处罚或者是法律制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工程监督管理的重点。可以说,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就是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两部分,要在施工前、中、后进行多次巡回监督管理,不仅要质监人员现场查看,而且需要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精密的检查,得出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进行判断监督,使得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这样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人们的使用安全[2]
3、工程竣工后的监督工作
建筑工程竣工之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要加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加强对工程整体质量的检查,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果建筑工程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地方,就不能予以通过,避免“豆腐渣工程”出现。如果把关不严格,让低劣工程进入市场流通,则会给国家、企业和使用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出现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是做好工程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后的维修维护以及装修等工作要严格把关,以免在这些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甚至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造成破坏,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对国家和用户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另外,工程质量保险要大力提倡和推行,可以解决很多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免除后顾之忧。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措施
1、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
由于过去的监督工作缺少法律依据,而且其体制也不健全,员工的素质能力差,自身建设的水平差,对监督执法的需要无法满足,使得国家建设部的工作要求与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存在差异和很多违法的现象。
颁布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或法规等制度,对建筑工程的违法行为加大力度进行惩处,但还有的质量监督机构,其法律的落实并不太理想。执法的情况在各地也不平衡,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还在很多地方发生,对违规违法的行为仍是零惩处的记录。若执法不严对责任主体的惩戒或质量监管的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在对监管队伍的素质进行提高的同时也要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对监督人员要求必须有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给予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大力的支持和高度的重视,保证监督工作能够全面开展。加大管理机构与工程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尤其对工程质量上违规违法的行为加大执法的力度。
深刻地认识到任何的不良行为都会面临严肃的处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若在监督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必须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升质量检测技能,实现检测成果终身责任制
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之时,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科技创新,助力工程检测行业技术进步。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程检测信息化。即政府相关部门要建设建筑工程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并将这一平台投入运行到当前建筑业当中,政府部门也要针对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信息;其次,由于目前材料检测单位逐步开始市场化经营,在材料抽检、送检以及检测的过程中存在人为的相关因素。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材料抽样的过程中,实行建设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现场监督并会签送检报告单。在样品送达后,检测单位对该项目的所有材料抽样的检测结果出具相关报告,同时对报告内的数据及结论实行终身责任制。[3]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工程质量,对于工程质量的提高有很大影响,监督工作是管理人员的一个行为,监督的效果由人的素质决定,因此监督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监督的结果会有很高的影响,要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必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主要的方法有两点: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使监督人员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监督并给予意见,在质量面前不说假话,以事实为依据,给出客观的结论,不有损政府部门的监督形象;二是加强业务技能素质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掌握基础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法规标准,并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结合,提高整体素质。以上内容都需要政府定期开展培训,或是请专家讲解,或是通过视频、讨论等方式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朱孟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分析[J].科技资讯,2009(07)
[2]朱同照.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12)
[3]倪雪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 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7)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政府;监督执法;技术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概述
1、加强对建筑工程投资的监管符合现时国家政策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既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又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随着政府体制的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正向“小政府大社会”,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进行转变。对于政府投资的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工程,政府是投资商,也是业主,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是有法可循的。 有了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规范管理起到龙头效果,从今年初国务院就提出为刺激国民经济发展,必须扩大内需,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毕竟政府作为投资者身份才是市场的主导力量。[1]
2、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政府对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质量责任希望的全面监控
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的、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施工几百天甚至几年或更长施工时间,仅在几次现场抽查就“判断”一下,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政府监督必须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才能促使建设各方发挥自身的素质功能控制好工程质量。
因此,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必须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转向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形式为延伸,并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一)做好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
1、工程施工前的监督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主要工作是設计等相关准备工作,这时候的监督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二是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监督重点是有关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以确保工程的相关程序和准备工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细致、充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如果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是经济处罚或者是法律制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工程监督管理的重点。可以说,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就是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两部分,要在施工前、中、后进行多次巡回监督管理,不仅要质监人员现场查看,而且需要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精密的检查,得出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进行判断监督,使得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这样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人们的使用安全[2]
3、工程竣工后的监督工作
建筑工程竣工之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要加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加强对工程整体质量的检查,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果建筑工程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地方,就不能予以通过,避免“豆腐渣工程”出现。如果把关不严格,让低劣工程进入市场流通,则会给国家、企业和使用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出现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是做好工程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后的维修维护以及装修等工作要严格把关,以免在这些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甚至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造成破坏,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对国家和用户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另外,工程质量保险要大力提倡和推行,可以解决很多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免除后顾之忧。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措施
1、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
由于过去的监督工作缺少法律依据,而且其体制也不健全,员工的素质能力差,自身建设的水平差,对监督执法的需要无法满足,使得国家建设部的工作要求与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存在差异和很多违法的现象。
颁布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或法规等制度,对建筑工程的违法行为加大力度进行惩处,但还有的质量监督机构,其法律的落实并不太理想。执法的情况在各地也不平衡,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还在很多地方发生,对违规违法的行为仍是零惩处的记录。若执法不严对责任主体的惩戒或质量监管的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在对监管队伍的素质进行提高的同时也要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对监督人员要求必须有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给予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大力的支持和高度的重视,保证监督工作能够全面开展。加大管理机构与工程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尤其对工程质量上违规违法的行为加大执法的力度。
深刻地认识到任何的不良行为都会面临严肃的处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若在监督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必须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升质量检测技能,实现检测成果终身责任制
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之时,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科技创新,助力工程检测行业技术进步。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程检测信息化。即政府相关部门要建设建筑工程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并将这一平台投入运行到当前建筑业当中,政府部门也要针对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信息;其次,由于目前材料检测单位逐步开始市场化经营,在材料抽检、送检以及检测的过程中存在人为的相关因素。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材料抽样的过程中,实行建设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现场监督并会签送检报告单。在样品送达后,检测单位对该项目的所有材料抽样的检测结果出具相关报告,同时对报告内的数据及结论实行终身责任制。[3]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工程质量,对于工程质量的提高有很大影响,监督工作是管理人员的一个行为,监督的效果由人的素质决定,因此监督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监督的结果会有很高的影响,要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必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主要的方法有两点: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使监督人员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监督并给予意见,在质量面前不说假话,以事实为依据,给出客观的结论,不有损政府部门的监督形象;二是加强业务技能素质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掌握基础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法规标准,并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结合,提高整体素质。以上内容都需要政府定期开展培训,或是请专家讲解,或是通过视频、讨论等方式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朱孟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分析[J].科技资讯,2009(07)
[2]朱同照.建筑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12)
[3]倪雪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 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