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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和附条件不起诉都是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重要制度,虽然二者各不相同,但两者在理论基础、功能、适用条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契合之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主体范围的扩大提供了契机,将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扩大至认罪认罚的成年人案件,同时基于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指导思想的不同,在具体适用罪名、刑期、附带条件、监督考察等方面需要区别对待。在认罪认罚从宽视阈下,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重构,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现有的不起诉体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动刑事案件审前分流,缓解庭审案件的压力都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