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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往的选人用人机制存在指标教条化、责任追究机制不成熟、重“显绩”轻“隐绩”等问题。在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导下,选人用人应坚持辩证思维,堵住腐败漏洞,完善考察识别、正当竞争等环节,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机制。
〔关键词〕 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676(2015)04-0034-0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关系到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关键性问题。而选人用人必须立足于其社会关系,因为人首先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知识、能力等等总是随着具体经济社会环境及自身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建立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解决选人用人难题的基本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个行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干部制度建设也在不断进步,但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在不同行业、单位、部门形成各自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建立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性
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来看,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每个国家及其国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当前,面对国家重点支持山西转型综改区建设向纵深发展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把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决策之中,选拔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相适应的各级干部,对于推动山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山西的转型跨越发展至关重要。
(一)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选准用好干部、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
各区域各领域各层次的干部,是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贯彻者执行者。首先,好的干部不仅要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具备高于普通群众的思想品德,这是选拔干部的首要问题。其次,准确识别干部,是正确恰当使用干部的前提。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人的多样性以及识人者的局限性,把干部考准考实是普遍存在的现实难题。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失真失实、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时有发生。尽管其根本原因在于干部本身缺乏自律性,但相应机制缺乏必要制约、关键环节存在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实践表明,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监督等环节,有利于增加干部内在的自律意识,丰富领导干部的阅历,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才干。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是选准用好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
(二)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基本前提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发展迈上了“三个大台阶”: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面临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仍然不强的问题,城乡、区域、行业等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的问题,能源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具有观察处理问题能力,能够全面引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局面,能够运用辩证思维预见未来发展趋向,且始终保持勤政为民品德的大批优秀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帮助和支持不同层次干部成长,在合理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环境中,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才干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二、原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运行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
原有的2002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选人用人的指标教条化造成干部的“短期行为”
从经济社会运行过程来看,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与其他机制相比其影响因素更为复杂。干部的选拔任用常常需要一个过程,识别考察惯例、逐级晋升规定、定岗方式以及干部年轻化等多种指标要求因素的叠加,容易造成干部的“短期行为”,导致干部在晋升的某个阶段或多个阶段出现“小步快走”。加之干部队伍调整频繁,造成干部“快出政绩”、“急功近利”的心理,那些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难以脱颖而出。以往常常在干部在任出现问题之后,对其进行调整、交流或者换岗,这时急于晋升的干部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是否有空缺的岗位”,而不是关心岗位责任“如何担当”,岗位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干”,这样造成“人走政息”、工作缺乏良性传承的恶性循环。
(二)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机制尚不成熟
责任追究机制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逐步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从辩证思维的角度看,权力与责任是对立统一的:权力是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责任则是对权力范围的有效制约和限定。但是,制度及其机制构建和正常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经济社会实践的不断检验后补充和完善,其重要作用才能充分显现。而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机制的构建和运行实践时间极短,没有成熟的经验。正是由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欠缺和不成熟,导致考核方式过分依据量化考核技术和投票方式,甚至出现简单地以分数替代政绩、以票数替代民意的现象,而不愿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做综合分析;考核周期突出当期考核甚至年度考核,而缺乏从既往任期追溯、长期实践检验的角度全面、客观地进行考核。上述种种片面做法往往导致实践中选人用人的失误。客观地说,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方法是选人用人的重要手段,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确实成为某些领导规避用人失察责任的借口。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诱惑干扰和影响着科学合理、有效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完善和正常运行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干部考核往往侧重于经济发展、形象工程、短期政绩等显性、容易量化的指标,而轻视长远发展战略、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难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隐性指标。事实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正当的经济权利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它的正能量以增进公益; 而政治权利则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选人用人方面,由于个别领导干部经受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缺乏制度及其机制的制约和必要的的监督,把政治权利带入市场寻租获得非法利益,造成用人腐败和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四、对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见解与建议
当前处于经济新常态的全新发展条件下,在干部考核中处理好科学合理、有效易行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非常艰巨和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发展生产力、激发人民创造力、增强经济社会活力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实现现代化目标离不开这个最根本的社会基础。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既要考核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驾驭能力,又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筛选出来并使其得到恰当使用。
(一)必须坚持辩证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业绩观
首先,要以辩证思维正确处理科学合理与有效易行的关系。使选人用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激励和制约作用。只有在方法上更加科学合理,操作上才能达到有效易行,要使 “科学合理”寓于“有效易行”之中,“有效易行”体现科学合理的思想精神。其次,还要以辩证思维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两者虽然是识人的不同维度,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要把“以德为先”作为“德才兼备”的前置条件。中国早就有“先做人,后做官”的古训,虽然“才”是施展能力、取得业绩的重要基础,但缺少了“德”,能力和业绩就失去了正确方向,甚至成为祸害。只有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崇尚实实实在在干工作,树立正确业绩观,即树立以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为荣的业绩观,让大批能够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单位一线工作中实绩突出,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优秀干部得到选拔任用。要凸显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业绩作为价值取向,要使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成为我国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干部成长发展、建功立业的加油站和助推器。
(二)堵住传统选人用人形式的漏洞
选人用人机制以及干部成长过程都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性。传统选人用人方式中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问题,推荐结果选拔任用定位问题,民主推荐形式方法问题,民主民意集中及质量问题等等,长期困扰着许多区域、行业及部门的选人用人工作。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如:对民主推荐进行合理定位,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把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民主推荐情况只是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以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强调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人选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等等。2014年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基础上形成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约机制,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这就为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依据。只有科学合理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得到正常运行,才能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以规范,切实把那些优秀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构建并完善选人用人过程中的考察识别机制
正确考察、准确识别是形成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为今后选人用人机制的构建完善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进措施。其一是从完善考察内容方面强调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干部工作实绩。其二是从考察方法上加以改进,优化程序,规定了考察一般应当坚持的方法,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办法,并新增了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方法,扩大了换届考察公示的范围,规定干部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必须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其三是突出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规定考察时除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外,根据需要还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其四是体现看平时、重一贯的要求,在考察程序中增加了综合分析的环节,要求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纵观以上内容,可以看到中央对深入考察、准确识别选拔干部的重视程度。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经济新常态的发展方式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为我们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强调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情,尽量让市场决定GDP的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的干部政绩观的弊端。
(四)构建并完善选人用人过程中的正当竞争机制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方式之一。要选拔服务型政府所急需的有知识、敢担当的领导干部,服务型政府和干部应当为市场机制运行提供好的投资环境,好的制度保障,好的监管方式,并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资源禀赋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做好发展规划、政策引导,让区域资源尽可能地合理利用起来。要从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制度机制、发展战略、政策方针导向等一列实践工作中准确识别干部的德与才。这样的考察识别机制是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最为直接、最为坚实的保障。
首先,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科学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纠正以分取人现象是形成正当竞争机制的基本准则。要根据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实际发展状况确定干部选拔方式,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的权重,避免一刀切。要根据不同区域行业的不同发展特点,改进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而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避免简单地以年龄划线导致任职年龄的层层递减。其次,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考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在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发展中,要依据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促进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根据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干部品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品德的评价标准。总之,要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形成良性正当的竞争机制,使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易行。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N].人民日报,2013-06-30.
[2] 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3] 赵锡军.不单纯考核GDP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EB/OL].人民网,2013-12-10.
责任编辑:苗全优
〔关键词〕 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676(2015)04-0034-0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关系到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关键性问题。而选人用人必须立足于其社会关系,因为人首先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知识、能力等等总是随着具体经济社会环境及自身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建立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解决选人用人难题的基本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个行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干部制度建设也在不断进步,但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在不同行业、单位、部门形成各自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建立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性
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来看,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每个国家及其国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当前,面对国家重点支持山西转型综改区建设向纵深发展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把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决策之中,选拔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相适应的各级干部,对于推动山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山西的转型跨越发展至关重要。
(一)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选准用好干部、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
各区域各领域各层次的干部,是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贯彻者执行者。首先,好的干部不仅要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具备高于普通群众的思想品德,这是选拔干部的首要问题。其次,准确识别干部,是正确恰当使用干部的前提。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人的多样性以及识人者的局限性,把干部考准考实是普遍存在的现实难题。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失真失实、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时有发生。尽管其根本原因在于干部本身缺乏自律性,但相应机制缺乏必要制约、关键环节存在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实践表明,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监督等环节,有利于增加干部内在的自律意识,丰富领导干部的阅历,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才干。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是选准用好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
(二)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基本前提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发展迈上了“三个大台阶”: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面临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仍然不强的问题,城乡、区域、行业等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的问题,能源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具有观察处理问题能力,能够全面引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局面,能够运用辩证思维预见未来发展趋向,且始终保持勤政为民品德的大批优秀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帮助和支持不同层次干部成长,在合理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环境中,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才干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二、原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运行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
原有的2002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选人用人的指标教条化造成干部的“短期行为”
从经济社会运行过程来看,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与其他机制相比其影响因素更为复杂。干部的选拔任用常常需要一个过程,识别考察惯例、逐级晋升规定、定岗方式以及干部年轻化等多种指标要求因素的叠加,容易造成干部的“短期行为”,导致干部在晋升的某个阶段或多个阶段出现“小步快走”。加之干部队伍调整频繁,造成干部“快出政绩”、“急功近利”的心理,那些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难以脱颖而出。以往常常在干部在任出现问题之后,对其进行调整、交流或者换岗,这时急于晋升的干部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是否有空缺的岗位”,而不是关心岗位责任“如何担当”,岗位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干”,这样造成“人走政息”、工作缺乏良性传承的恶性循环。
(二)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机制尚不成熟
责任追究机制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逐步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从辩证思维的角度看,权力与责任是对立统一的:权力是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责任则是对权力范围的有效制约和限定。但是,制度及其机制构建和正常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经济社会实践的不断检验后补充和完善,其重要作用才能充分显现。而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机制的构建和运行实践时间极短,没有成熟的经验。正是由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欠缺和不成熟,导致考核方式过分依据量化考核技术和投票方式,甚至出现简单地以分数替代政绩、以票数替代民意的现象,而不愿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做综合分析;考核周期突出当期考核甚至年度考核,而缺乏从既往任期追溯、长期实践检验的角度全面、客观地进行考核。上述种种片面做法往往导致实践中选人用人的失误。客观地说,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方法是选人用人的重要手段,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确实成为某些领导规避用人失察责任的借口。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诱惑干扰和影响着科学合理、有效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完善和正常运行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干部考核往往侧重于经济发展、形象工程、短期政绩等显性、容易量化的指标,而轻视长远发展战略、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难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隐性指标。事实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正当的经济权利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它的正能量以增进公益; 而政治权利则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选人用人方面,由于个别领导干部经受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缺乏制度及其机制的制约和必要的的监督,把政治权利带入市场寻租获得非法利益,造成用人腐败和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四、对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见解与建议
当前处于经济新常态的全新发展条件下,在干部考核中处理好科学合理、有效易行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非常艰巨和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发展生产力、激发人民创造力、增强经济社会活力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实现现代化目标离不开这个最根本的社会基础。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既要考核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驾驭能力,又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筛选出来并使其得到恰当使用。
(一)必须坚持辩证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业绩观
首先,要以辩证思维正确处理科学合理与有效易行的关系。使选人用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激励和制约作用。只有在方法上更加科学合理,操作上才能达到有效易行,要使 “科学合理”寓于“有效易行”之中,“有效易行”体现科学合理的思想精神。其次,还要以辩证思维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两者虽然是识人的不同维度,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要把“以德为先”作为“德才兼备”的前置条件。中国早就有“先做人,后做官”的古训,虽然“才”是施展能力、取得业绩的重要基础,但缺少了“德”,能力和业绩就失去了正确方向,甚至成为祸害。只有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崇尚实实实在在干工作,树立正确业绩观,即树立以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为荣的业绩观,让大批能够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单位一线工作中实绩突出,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基层优秀干部得到选拔任用。要凸显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业绩作为价值取向,要使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成为我国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干部成长发展、建功立业的加油站和助推器。
(二)堵住传统选人用人形式的漏洞
选人用人机制以及干部成长过程都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性。传统选人用人方式中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问题,推荐结果选拔任用定位问题,民主推荐形式方法问题,民主民意集中及质量问题等等,长期困扰着许多区域、行业及部门的选人用人工作。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如:对民主推荐进行合理定位,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把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民主推荐情况只是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以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强调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人选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等等。2014年新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基础上形成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约机制,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这就为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依据。只有科学合理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得到正常运行,才能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以规范,切实把那些优秀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构建并完善选人用人过程中的考察识别机制
正确考察、准确识别是形成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为今后选人用人机制的构建完善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进措施。其一是从完善考察内容方面强调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干部工作实绩。其二是从考察方法上加以改进,优化程序,规定了考察一般应当坚持的方法,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办法,并新增了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方法,扩大了换届考察公示的范围,规定干部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必须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其三是突出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规定考察时除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外,根据需要还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其四是体现看平时、重一贯的要求,在考察程序中增加了综合分析的环节,要求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纵观以上内容,可以看到中央对深入考察、准确识别选拔干部的重视程度。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经济新常态的发展方式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为我们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强调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情,尽量让市场决定GDP的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的干部政绩观的弊端。
(四)构建并完善选人用人过程中的正当竞争机制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方式之一。要选拔服务型政府所急需的有知识、敢担当的领导干部,服务型政府和干部应当为市场机制运行提供好的投资环境,好的制度保障,好的监管方式,并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资源禀赋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做好发展规划、政策引导,让区域资源尽可能地合理利用起来。要从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制度机制、发展战略、政策方针导向等一列实践工作中准确识别干部的德与才。这样的考察识别机制是构建科学合理、有效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最为直接、最为坚实的保障。
首先,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科学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纠正以分取人现象是形成正当竞争机制的基本准则。要根据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实际发展状况确定干部选拔方式,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的权重,避免一刀切。要根据不同区域行业的不同发展特点,改进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而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避免简单地以年龄划线导致任职年龄的层层递减。其次,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考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在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的发展中,要依据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促进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根据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干部品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品德的评价标准。总之,要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形成良性正当的竞争机制,使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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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全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