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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是组织编制与实施城乡规划的主体。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审批周期冗长、规划内容繁杂及事权关系不清等弊端,使得地方政府对其又爱又恨,编制战略规划成为地方政府规避总体规划弊端的方法之一。文章以湖北省黄石市2049战略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从地方政府的视角剖析战略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目标、过程、内容及实施等方面的异同,分析二者存在的"最大公约数",从城市共识、全域治理和机制保障等方面提出战略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同对接、形成合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