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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香港精品购物展”上,我见到了蔡澜。
我提早到了,找了个角落,看他做菜。场景看起来既滑稽又凄凉,三两个欧巴桑围绕着他,他胡乱撕着卷心菜,面前是他要推销的一口无烟锅。卷心菜投下去,没有烟,空气中一股维生素被杀死的扫兴味道。隔壁展台旁,一群抛胸露腿的会展妹正在展示一款形迹可疑的按摩器,童颜巨乳倒是深得人心。
我很容易把这个场景跟时光、命运、河流这些纵深感的词汇联系在一起。他的白发,他红得发烫的脸,包括不太顺溜的国语都让此情此景毫无美感。
加上那些不粘锅,个个都跟禁欲期的唐僧似的,无论食物怎么泼煮滚烫都近不了肉身。说实话,这样几片卷心菜哪怕是蔡澜手撕的,能好吃到哪去呢?供他做菜的那口锅,也有着天理不容的价格。我鸡贼地想,估计他自己都会嫌贵吧。
在重庆的三天,蔡澜吃了一顿羊肉、两顿火锅和一顿江湖菜,以至于我只有带他吃路边摊才能显示超凡脱俗的新意。
走着走着,他从腋窝下掏出一部手机打了起来,我简直都傻了。这衣服是他专门做的,极挑人穿的荧光色,黄红蓝绿各一件,每件都在腋窝下加了个放手机的小口袋。这口袋实在是太突出了,我试图假装没看到,他也不断用夹手臂来掩饰。但我的视线却再也离不开它,它成了这条酱肉色美食街上唯一的高科技亮点,并传递出某种欢快的气氛。嘿,蔡澜的腋窝下夹着手机!
在小吃街上,我们分别搞定了好又来酸辣粉、胖子妈卤鸭舌、山城小汤圆和一个不知名的羊肉串。然后,蔡澜的饭后动作是烧一根雪茄。他可以在不停咳嗽中摸出一根又便宜又凶的Punch,看上去就是一根瘦弱的深灰色香烟,然后问要不要来一根。
坐在街边的大理石花坛上,蔡澜懒洋洋地聊起八卦。
我最喜欢的言情天后在他这里变成了一个迷恋吸血的暮光之城女主角。她脾气不好,要生气了,先在眉目间纠结怨气,然后要咬人,曾经咬到岳华的手臂出血。她老公小气得可以,别人给她写信,她是永远收不到的,都被她老公藏起来。她侄子倪震,还要说吗?
还有洪金宝。某次他们去澳门拍戏,住在有厨房的套间。洪金宝的老婆来借辣椒,因为那是极品特辣,蔡澜就给了她两颗。洪太还不太高兴,说他小气。洪金宝不介意,边切辣椒边打电话,然后又上厕所。然后惨剧发生了,他的某个地方肿了一星期。
有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是,当年金庸、倪匡、黄霑、蔡澜并称四大才子,光耀香江。而今,金庸耄耋,倪匡客居,黄霑离世……唯独蔡澜还在教人吃吃喝喝。他做的事都太烟火气,以至于每个时代都离不开他。在这里,历史成为一种听得到看得见的触感,或者说,他就是历史。这个历史在身边吃汤圆抽雪茄逼近眼前,和腋窝下的口袋一样耀眼,让人好奇又无法直视。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写过一个故事:当年他住在巴黎一栋老房子里,邻居卧病在床,靠孙女教钢琴来奉养的老祖母,居然是歌德的教女,当年她的洗礼仪式就是歌德亲自做的。茨威格写道:不想时隔百年,我还能亲眼见到一个被歌德的黑眼睛悉心爱抚、注视过的活人。
蔡澜就是这样一口人,我和茨威格的幸运不相上下。矫情的比喻是,他就是一颗被白蝶母贝最后才倾吐出来的大溪地珍珠,带着特有时代光泽的懒洋洋和傲娇。某些故事在他那里听不出真假和嘲讽,可是历史又有谁能绝对判定?
相比那些,他说过的猪油是人间美味、方便面是健康食品才更值得在乎。毕竟,有一天它们会写进每个人的食道史。
我提早到了,找了个角落,看他做菜。场景看起来既滑稽又凄凉,三两个欧巴桑围绕着他,他胡乱撕着卷心菜,面前是他要推销的一口无烟锅。卷心菜投下去,没有烟,空气中一股维生素被杀死的扫兴味道。隔壁展台旁,一群抛胸露腿的会展妹正在展示一款形迹可疑的按摩器,童颜巨乳倒是深得人心。
我很容易把这个场景跟时光、命运、河流这些纵深感的词汇联系在一起。他的白发,他红得发烫的脸,包括不太顺溜的国语都让此情此景毫无美感。
加上那些不粘锅,个个都跟禁欲期的唐僧似的,无论食物怎么泼煮滚烫都近不了肉身。说实话,这样几片卷心菜哪怕是蔡澜手撕的,能好吃到哪去呢?供他做菜的那口锅,也有着天理不容的价格。我鸡贼地想,估计他自己都会嫌贵吧。
在重庆的三天,蔡澜吃了一顿羊肉、两顿火锅和一顿江湖菜,以至于我只有带他吃路边摊才能显示超凡脱俗的新意。
走着走着,他从腋窝下掏出一部手机打了起来,我简直都傻了。这衣服是他专门做的,极挑人穿的荧光色,黄红蓝绿各一件,每件都在腋窝下加了个放手机的小口袋。这口袋实在是太突出了,我试图假装没看到,他也不断用夹手臂来掩饰。但我的视线却再也离不开它,它成了这条酱肉色美食街上唯一的高科技亮点,并传递出某种欢快的气氛。嘿,蔡澜的腋窝下夹着手机!
在小吃街上,我们分别搞定了好又来酸辣粉、胖子妈卤鸭舌、山城小汤圆和一个不知名的羊肉串。然后,蔡澜的饭后动作是烧一根雪茄。他可以在不停咳嗽中摸出一根又便宜又凶的Punch,看上去就是一根瘦弱的深灰色香烟,然后问要不要来一根。
坐在街边的大理石花坛上,蔡澜懒洋洋地聊起八卦。
我最喜欢的言情天后在他这里变成了一个迷恋吸血的暮光之城女主角。她脾气不好,要生气了,先在眉目间纠结怨气,然后要咬人,曾经咬到岳华的手臂出血。她老公小气得可以,别人给她写信,她是永远收不到的,都被她老公藏起来。她侄子倪震,还要说吗?
还有洪金宝。某次他们去澳门拍戏,住在有厨房的套间。洪金宝的老婆来借辣椒,因为那是极品特辣,蔡澜就给了她两颗。洪太还不太高兴,说他小气。洪金宝不介意,边切辣椒边打电话,然后又上厕所。然后惨剧发生了,他的某个地方肿了一星期。
有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是,当年金庸、倪匡、黄霑、蔡澜并称四大才子,光耀香江。而今,金庸耄耋,倪匡客居,黄霑离世……唯独蔡澜还在教人吃吃喝喝。他做的事都太烟火气,以至于每个时代都离不开他。在这里,历史成为一种听得到看得见的触感,或者说,他就是历史。这个历史在身边吃汤圆抽雪茄逼近眼前,和腋窝下的口袋一样耀眼,让人好奇又无法直视。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写过一个故事:当年他住在巴黎一栋老房子里,邻居卧病在床,靠孙女教钢琴来奉养的老祖母,居然是歌德的教女,当年她的洗礼仪式就是歌德亲自做的。茨威格写道:不想时隔百年,我还能亲眼见到一个被歌德的黑眼睛悉心爱抚、注视过的活人。
蔡澜就是这样一口人,我和茨威格的幸运不相上下。矫情的比喻是,他就是一颗被白蝶母贝最后才倾吐出来的大溪地珍珠,带着特有时代光泽的懒洋洋和傲娇。某些故事在他那里听不出真假和嘲讽,可是历史又有谁能绝对判定?
相比那些,他说过的猪油是人间美味、方便面是健康食品才更值得在乎。毕竟,有一天它们会写进每个人的食道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