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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旨在对土地流转问题的必然性,及土地流转的意义与风险防范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土地流转;必然性;意义;风险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3.025
土地流转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土地流转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1.1机械化促进土地流转
随着机械化的发展,为促进农村土地的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从而促生了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农户,为了方便各自耕种,简单地交换各自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1.2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相互促进
随着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劳动力的转移。在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二轮土地政策的原则下,加剧农村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大量劳动力向本地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或向外地移出,其中有一部分的转移劳动力全家转移,于是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于他人。
1.3镇、村的非农建设项目,导致土地流转
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建设需要一定量的农村土地,这使得土地经营被镇、村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1.4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培植承包大户、专业大户,既鼓励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组织培植对象,又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土地再次转包给村集体组织培植对象。
2土地流转的意义
2.1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土地要想规模化经营,就必须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土地通过一定形式集中起来,才能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按市场经济规律统一安排利用土地,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经营形式装备农业,创造更高、更多的价值。才能使得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在市场指引下,通过调整农业种植与产业结构,将相同或相近的产业或产品结合在一起,建成区域产业或产品优势,从而降低生产与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保障农业持续增产,实现农民增收。
2.2土地流转解决了原承包中土地规模过小的问题
土地连片集约、规模经营,推动建设农产品基地和示范同区。由此产生了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遵循市场经济的导向,通过“农户+基地+企业+市场”等多种生产经营方式,有机地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关接起来,有效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使得农民在自家门口就可以创业增收。
2.3盘活农村市场经济
要想有效地盘活存量与增量资源,优化分配土地与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各个生产要素,就只有土地合理流动,将土地从资源转变为资本,让更多的资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为农业生产开发服务,因此也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才能极大地提高土地的产出值。
3土地流转的风险
3.1农民问题
虽然农村经济组织的农民通过流转土地获得了一些资金,但是大多数人没有技术专长,想在城市立足有一定困难,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民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增强流转土地的农民在城市的适应能力,以免失业给社会安定团结留下隐患。此外一旦农业生产的主宰变为企业,流转的农民成为农业工资工人,农民自由安排农耕的权利失去了,并要严格按企业的要求定点定时去农田里耕作,将会严重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2土地价值问题
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大多数在偏远地区,有的甚至在山区,并且土地面积小,价值非常有限,只有较少部分邻大中城市市郊或沿海发达地区的才具有较大资产价值。通过转让宅基地和耕地获得的资金与在城市定居生活所需要的资金相比少之甚少。
3.3资金安全问题
当资本进入农村收购流转土地和宅地时,一是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情况,确保农民能够足额拿到自己流转土地的价值;二是引进资金项目在未来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引进资金不能对农村造成次伤害;三是要防止基层官员从中获利情况发生,使农民真正获利。
3.4农产品价格涨幅问题
避免因农产品价格上涨城市居民的利益被损害。土地流传前农户分散不具规模的各自生产国家可以长期制定产品价格。土地流转后资本控制了土地和生产,一些为了资金自身利益成长起来的协会将控制农产品的供应与价格,从而影响广大市民的“菜篮子”,加大通胀的压力。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企业将改变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成本高、收益低的传统的产业而转向水产养殖、蔬菜等生产和加工、花卉、牲畜养殖、水果。一旦大面积铺开这种农业模式,粮食产量会大幅萎缩,粮食价格会拉高,负担又转移到百姓身上。
3.5城市问题
农村人口涌入将给原本就有限的城市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医疗、教育等条件带来压力,就学,就医难等问题就会浮现出来;原本就拥挤的城市更加拥挤,居民生活空间也将进一步缩小。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问题要广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既要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其发展,又要对其规模加以控制,使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宋志斌.关于农村土地价值实现的思考[J].经济体制改革,2003,(05).
[2]蒋省三,刘守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势在必行[J].安徽决策咨询,2003,(10).
[3]黄爱军,付九海,董舒.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透视[J].江苏农村经济,2009,(02).
作者简介:荣斐,本科学历,兴城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经济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关键词:土地流转;必然性;意义;风险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3.025
土地流转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土地流转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1.1机械化促进土地流转
随着机械化的发展,为促进农村土地的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从而促生了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农户,为了方便各自耕种,简单地交换各自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1.2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相互促进
随着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劳动力的转移。在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二轮土地政策的原则下,加剧农村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大量劳动力向本地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或向外地移出,其中有一部分的转移劳动力全家转移,于是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于他人。
1.3镇、村的非农建设项目,导致土地流转
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建设需要一定量的农村土地,这使得土地经营被镇、村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1.4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培植承包大户、专业大户,既鼓励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组织培植对象,又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土地再次转包给村集体组织培植对象。
2土地流转的意义
2.1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土地要想规模化经营,就必须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土地通过一定形式集中起来,才能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按市场经济规律统一安排利用土地,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经营形式装备农业,创造更高、更多的价值。才能使得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在市场指引下,通过调整农业种植与产业结构,将相同或相近的产业或产品结合在一起,建成区域产业或产品优势,从而降低生产与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保障农业持续增产,实现农民增收。
2.2土地流转解决了原承包中土地规模过小的问题
土地连片集约、规模经营,推动建设农产品基地和示范同区。由此产生了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遵循市场经济的导向,通过“农户+基地+企业+市场”等多种生产经营方式,有机地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关接起来,有效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使得农民在自家门口就可以创业增收。
2.3盘活农村市场经济
要想有效地盘活存量与增量资源,优化分配土地与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各个生产要素,就只有土地合理流动,将土地从资源转变为资本,让更多的资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为农业生产开发服务,因此也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才能极大地提高土地的产出值。
3土地流转的风险
3.1农民问题
虽然农村经济组织的农民通过流转土地获得了一些资金,但是大多数人没有技术专长,想在城市立足有一定困难,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民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增强流转土地的农民在城市的适应能力,以免失业给社会安定团结留下隐患。此外一旦农业生产的主宰变为企业,流转的农民成为农业工资工人,农民自由安排农耕的权利失去了,并要严格按企业的要求定点定时去农田里耕作,将会严重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2土地价值问题
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大多数在偏远地区,有的甚至在山区,并且土地面积小,价值非常有限,只有较少部分邻大中城市市郊或沿海发达地区的才具有较大资产价值。通过转让宅基地和耕地获得的资金与在城市定居生活所需要的资金相比少之甚少。
3.3资金安全问题
当资本进入农村收购流转土地和宅地时,一是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情况,确保农民能够足额拿到自己流转土地的价值;二是引进资金项目在未来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引进资金不能对农村造成次伤害;三是要防止基层官员从中获利情况发生,使农民真正获利。
3.4农产品价格涨幅问题
避免因农产品价格上涨城市居民的利益被损害。土地流传前农户分散不具规模的各自生产国家可以长期制定产品价格。土地流转后资本控制了土地和生产,一些为了资金自身利益成长起来的协会将控制农产品的供应与价格,从而影响广大市民的“菜篮子”,加大通胀的压力。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企业将改变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成本高、收益低的传统的产业而转向水产养殖、蔬菜等生产和加工、花卉、牲畜养殖、水果。一旦大面积铺开这种农业模式,粮食产量会大幅萎缩,粮食价格会拉高,负担又转移到百姓身上。
3.5城市问题
农村人口涌入将给原本就有限的城市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医疗、教育等条件带来压力,就学,就医难等问题就会浮现出来;原本就拥挤的城市更加拥挤,居民生活空间也将进一步缩小。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问题要广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既要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其发展,又要对其规模加以控制,使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宋志斌.关于农村土地价值实现的思考[J].经济体制改革,2003,(05).
[2]蒋省三,刘守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势在必行[J].安徽决策咨询,2003,(10).
[3]黄爱军,付九海,董舒.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透视[J].江苏农村经济,2009,(02).
作者简介:荣斐,本科学历,兴城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经济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