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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条例》颁布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要求全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招投标协会、市场主体等要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部门,更应当深入学习宣传好《条例》、掌握好《条例》、贯彻实施好《条例》。当前,要从普法宣传学习、清理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完善配套制度以及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