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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舞台上,胡乔木是中国共产党理论界的一位重要人物。而深圳特区是改革开放风向标,它的创建涉及很多理论问题。胡乔木关于深圳的一些正式和非正式的讲话,自然有其非常之处。目前为外界熟悉并有较多争议的,是他1982年冬关于特区性质问题的一席谈话。
胡乔木看深圳,前后态度有一些变化。笔者愚见,要立准胡乔木1982年冬谈话的思想位置,首先应弄清在此前后他的思想状况以及国内当时对深圳的一些主流看法。
1979年7月,中央下发50号文件,决定创办深圳特区。1980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在海内外的影响迅速扩大。特区百废待兴,发展思路并不是一开始就系统、清晰,一些负面现象比如走私、行贿、投机倒把、吃吃喝喝等很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各种看法纷至沓来。分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胡乔木对这些情况是警觉的。
1981年7月,中央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文件特别澄清了特区与租界的区别,会议纪要还删除了纪要修改稿中正面探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运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和建设经济特区的理论根据”等文字。胡乔木清不清楚会议期间薛暮桥、许涤新、钱俊瑞、范若愚等理论界人士就特区性质问题达成共识的“国家资本主义”的提法,因材料所限,笔者不得而知。特别提出这一点,是因为与胡乔木1982年冬的谈话有关联。
1981年底1982年初,中央几位主要领导人了解到广东等地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极为震动,批示严厉打击。2月,中央书记处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研究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问题,会上还印发了《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的材料。在中央书记处此前一次会议上,分管对外开放工作的中央书记处成员、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反对印发这样的材料,谷牧与胡乔木在会上一度有过争论。
胡乔木在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上的发言令与会者印象深刻。1982年2月12日,胡乔木在会上发言说,“对反走私贩私的斗争不能孤立地看,应该看成是我们当前全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面临的一场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与社会主义思想反腐蚀的严重斗争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面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的现象”,“我们进行了(反走私)这个斗争,我们的经济特区,我们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就会成功;不进行这个斗争,就会失败”。2月13日,在胡耀邦发言中间,胡乔木又插话说,“书记处研究室编的《旧中国租界的由来》这个材料,值得一看,也可以发下去。那些外国租界,本来并不是条约明文规定的,而是糊里糊涂地上了外国人的当,愈陷愈深,最后成了‘国中之国’。这对我们,特别是对现在搞特区的地方,很有教育意义”。
3月1日,中央批转了两省座谈会纪要,文件指出,“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政治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上必须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占绝对优势,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思想文化上,必须坚决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否则,我们就是从根本上打了败仗,违背了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根本出发点”。胡乔木的讲话、《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等材料随同会议纪要一起印发全党。一直公开强调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深圳特区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值得一提的是,1982年3月3日,王震在广州对省委负责人说,“小平同志说,如果经济没有个增长速度,我们这些人都要下台。不要把个别同志在个别问题上的尖锐的语言,作为对整个形势的估计,转移了中心工作”。
1982年8月,在十二大报告的起草过程中,胡乔木组织并批发了一封信,批评市场调节导向,认为“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9月,十二大政治报告在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上没有能取得进展。1982-1983年各主要报刊发表大量文章,批判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问题上强调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的“错误观点”。
广东和深圳特区这一年的头等重要工作,就是向中央写总结报告。广东起草的《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一共写了十三稿。1982年10月30日,陈云批示,“看了广东十月二十二日试办特区初步总结,很好”, “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谷牧于同年11月15日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汇报了试办经济特区的工作情况,陈云、李先念听取了汇报。同年12月3日,中央批转了根据谷牧的汇报提纲整理的《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指出,“(经济特区)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在政治、思想、文化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领导,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生产,扩大出口,改善人民生活,稳定边境地区秩序”。这一说法,对特区性质问题而言,仍具有不确定性,客观上为姓“社”姓“资”争论留下了空间。
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胡乔木,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始他第一次深圳特区之行的。1982年12月18日下午,胡乔木视察蛇口工业区,前后呆了一个小时。他在与深圳领导人梁湘的问答之间谈到了特区性质问题。
胡乔木:特区恐怕不能是社会主义的,不然的话,全国都可以办特区了,与社会主义应该有区别。
粱湘:那经济特区是什么性质的?
胡乔木:应该是国家资本主义,列宁的文献上有记载,但还没有这样实践过,我们划出一小块地方试一下: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允许个体经济,这是社会主义领导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至于我们(并指同行的特区领导同志),烧成灰还是共产党员。
梁湘:这能不能公开发表?
胡乔木:公开还是不公开,要看有没有必要,需要时再讲,不需要去讲什么。
谈话内容没有超出1981年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达到的理论高度,但仍有其积极的一面。在当时国内理论界已经变得小心翼翼不能越雷池半步之际,胡乔木的这番谈话,客观上起了一些正面引导作用。
以历史事实而言,胡乔木的谈话,基本上代表了当时中央几位主要领导人对特区的看法。比如胡耀邦,他早在1981年1月就已经从中央党校范若愚等人的特区调研报告中了解到“特区经济的主要成分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管理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提法。胡耀邦并没有反对这一提法。
长期以来,一些公开发表的文章对胡乔木的这次谈话作了不甚准确的解读。流传较广、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突破——中国特区启示录》一书的有关章节。该书在“胡耀邦反对说特区姓‘资’”的小标题下,不恰当地引用了胡乔木此次谈话内容,书中还引用了胡耀邦于1985年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的一段话来点题,即“如果说胡乔木同志算他有缺点的话,那就是由于到基层的时间少了些,在经济问题方面的研究还不充分”。且不 论胡乔木后来的特区观为何物,笔者以为,该书作者这种脱离特定历史背景的“乾坤大挪移”式的笔法,极易产生歧义,并不足取。
随着中央1982年50号文件的颁布,邓小平在1982年12月22日及1983年1月3日,两次就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问题作出支持性的批示,特区形势已经明朗化。
胡乔木的谈话显然引起了谷牧及国内理论界一些人士的重视。1983年1月中旬,钱俊瑞、宦乡等人带领国务院调查组到深圳等地调研。宦乡说,“对特区性质的认识自胡乔木同志文章说特区不要隐晦资本主义四个字之后,才有比较多的共同语言,特区经济是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就是要按国家资本主义规律、办法办事,特区就是那么一小块地方,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问题”。
1983年4月11日,谷牧在深圳座谈会上说,“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不但在我们中国是特殊,而且在世界上也是比较特殊的地方。其特殊之处,就正如乔木同志说的那样,是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的”。同年4月25日,谷牧在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说,“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要办经济特区,搞个什么样的特区?对这个问题,经济学者们、理论家们就有争论。这个问题我找乔木同志交换过意见。我说,对他们的争论,我不想讲些什么,讲了会给他们造成框框,不如让他们自己到特区看看。他说这个办法好”。
1983年整整一年,国内外谈深圳特区,一如毛泽东当年所言,是“言必称希腊”,不谈特区性质问题简直就跟不上潮流。各种各样的谈论莫衷一是。
1984年初,邓小平亲临深圳视察并发表谈话,肯定了特区的成就和方向,推动了沿海城市对外开放进程。1984年5月,中央下发13号文件,决定开放由北至南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迈出的一大步。中央决定由谷牧负责仲裁、协调特区和对外开放城市的工作。同年5月18日,胡乔木致信刚从朝鲜访问回来的胡耀邦,简要汇报近期工作计划,“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因可能涉及的问题很多,在上次政治局会议上建议成立一个研究室,把世界上现有的各类特区、自由港之类的情况、历史、演变趋势,历史上有过的争议、教训、法律、惯例等材料收集起来研究一下,以供我们在处理棘手问题时参考。紫阳同志已同意,也与谷牧同志谈妥,现在只是物色人选问题。骨干物色得差不多,我就撒手不管了”。同年5月下旬至6月初,谷牧在广东视察期间提及此事,认为胡乔木的主意出得好。
邓小平1984年初关于特区建设的一系列公开谈话,暂时中止了党内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1984年6月8日,袁庚在给参加沿海部分开放城市经济研讨会人员作报告时说: “内地有些经济学家来蛇口参观,问我们: ‘你们这里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或是国家资本主义?’我们都不正面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愿意接受实践和时间的审判;同时也要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辩护。……所以我们应在解放思想的前提下工作,否则象蛇口这个干法,谁也不敢去做。”
1984年底1985年初,胡乔木在广东一共呆了两个月。期间,胡乔木曾第二次视察深圳特区并听取工作汇报。回京后的2月10日,胡乔木在致广东领导人林若的信中谈到了南方之行的一些感受:“广东在开放、改革、经济发展方面成绩很大,但在党内风气和社会风气方面说闲话的人也不少,我因未作实地调查,恕不多说。……除经济关系方面的问题外,社会风气特别是深圳、广州等地卖淫现象的发展之速和蔓延到内地各省(指各省妇女来穗卖淫)之广也很值得警惕,并需给以认真严厉的打击,否则必然影响到深圳和广州这个窗口以及整个中国的名誉。我想这是决不能对香港和其他外国商人游客纵容的。还有赌博性的抽彩之风似也不宜坐视。”
胡乔木在十三大上退居二线,改任中顾委常委。1987年11月,胡乔木第三次视察深圳特区。深圳已从1985-1986年的转轨困境中走出来,再次走上超高速发展轨道,成就令各地来的参观者印象深刻。胡乔木在视察时说:深圳离香港近,资本主义一些腐朽的东西比较容易进来。在努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这一条就不成。在1989年3-4月访美期间,胡乔木向听众介绍了关于深圳等经济特区试点的有关情况。1990年11月,在深圳特区创办十周年之际,胡乔木特地致信深圳市领导人,表示了祝贺。他说:“(深圳)已经由一个边远小镇一变而成为一座东方新兴的现代化重要工商业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方面都获得了深受国内外瞩目的高速发展,政治社会都安定而进步。深圳的十年巨变,不仅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深圳十年来的成就,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显示了党的改革开放方针和特区各项政策的正确性,显示了深圳市党政企业组织和各界人民的创造性和战斗力。”
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重申“特区姓‘社’不姓‘资’”。胡乔木是如何看待邓小平此次南巡的呢?笔者早前看过一篇文章,可惜现已忘其出处,记得文中提到胡乔木曾颇有意味地说,邓小平是党内最后一位有传奇色彩的领袖。胡乔木逝世于1992年7月。在他逝世前夕,坊间还盛传他关心十四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曾讲过“有些关于社会主义的旧概念现在不能再用了”一类的话。
胡乔木看深圳,前后态度有一些变化。笔者愚见,要立准胡乔木1982年冬谈话的思想位置,首先应弄清在此前后他的思想状况以及国内当时对深圳的一些主流看法。
1979年7月,中央下发50号文件,决定创办深圳特区。1980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在海内外的影响迅速扩大。特区百废待兴,发展思路并不是一开始就系统、清晰,一些负面现象比如走私、行贿、投机倒把、吃吃喝喝等很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各种看法纷至沓来。分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胡乔木对这些情况是警觉的。
1981年7月,中央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文件特别澄清了特区与租界的区别,会议纪要还删除了纪要修改稿中正面探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运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和建设经济特区的理论根据”等文字。胡乔木清不清楚会议期间薛暮桥、许涤新、钱俊瑞、范若愚等理论界人士就特区性质问题达成共识的“国家资本主义”的提法,因材料所限,笔者不得而知。特别提出这一点,是因为与胡乔木1982年冬的谈话有关联。
1981年底1982年初,中央几位主要领导人了解到广东等地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极为震动,批示严厉打击。2月,中央书记处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研究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问题,会上还印发了《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的材料。在中央书记处此前一次会议上,分管对外开放工作的中央书记处成员、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反对印发这样的材料,谷牧与胡乔木在会上一度有过争论。
胡乔木在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上的发言令与会者印象深刻。1982年2月12日,胡乔木在会上发言说,“对反走私贩私的斗争不能孤立地看,应该看成是我们当前全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面临的一场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与社会主义思想反腐蚀的严重斗争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面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的现象”,“我们进行了(反走私)这个斗争,我们的经济特区,我们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就会成功;不进行这个斗争,就会失败”。2月13日,在胡耀邦发言中间,胡乔木又插话说,“书记处研究室编的《旧中国租界的由来》这个材料,值得一看,也可以发下去。那些外国租界,本来并不是条约明文规定的,而是糊里糊涂地上了外国人的当,愈陷愈深,最后成了‘国中之国’。这对我们,特别是对现在搞特区的地方,很有教育意义”。
3月1日,中央批转了两省座谈会纪要,文件指出,“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政治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上必须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占绝对优势,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思想文化上,必须坚决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否则,我们就是从根本上打了败仗,违背了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根本出发点”。胡乔木的讲话、《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等材料随同会议纪要一起印发全党。一直公开强调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深圳特区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值得一提的是,1982年3月3日,王震在广州对省委负责人说,“小平同志说,如果经济没有个增长速度,我们这些人都要下台。不要把个别同志在个别问题上的尖锐的语言,作为对整个形势的估计,转移了中心工作”。
1982年8月,在十二大报告的起草过程中,胡乔木组织并批发了一封信,批评市场调节导向,认为“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9月,十二大政治报告在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上没有能取得进展。1982-1983年各主要报刊发表大量文章,批判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问题上强调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的“错误观点”。
广东和深圳特区这一年的头等重要工作,就是向中央写总结报告。广东起草的《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一共写了十三稿。1982年10月30日,陈云批示,“看了广东十月二十二日试办特区初步总结,很好”, “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谷牧于同年11月15日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汇报了试办经济特区的工作情况,陈云、李先念听取了汇报。同年12月3日,中央批转了根据谷牧的汇报提纲整理的《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指出,“(经济特区)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在政治、思想、文化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领导,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生产,扩大出口,改善人民生活,稳定边境地区秩序”。这一说法,对特区性质问题而言,仍具有不确定性,客观上为姓“社”姓“资”争论留下了空间。
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胡乔木,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始他第一次深圳特区之行的。1982年12月18日下午,胡乔木视察蛇口工业区,前后呆了一个小时。他在与深圳领导人梁湘的问答之间谈到了特区性质问题。
胡乔木:特区恐怕不能是社会主义的,不然的话,全国都可以办特区了,与社会主义应该有区别。
粱湘:那经济特区是什么性质的?
胡乔木:应该是国家资本主义,列宁的文献上有记载,但还没有这样实践过,我们划出一小块地方试一下: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允许个体经济,这是社会主义领导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至于我们(并指同行的特区领导同志),烧成灰还是共产党员。
梁湘:这能不能公开发表?
胡乔木:公开还是不公开,要看有没有必要,需要时再讲,不需要去讲什么。
谈话内容没有超出1981年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达到的理论高度,但仍有其积极的一面。在当时国内理论界已经变得小心翼翼不能越雷池半步之际,胡乔木的这番谈话,客观上起了一些正面引导作用。
以历史事实而言,胡乔木的谈话,基本上代表了当时中央几位主要领导人对特区的看法。比如胡耀邦,他早在1981年1月就已经从中央党校范若愚等人的特区调研报告中了解到“特区经济的主要成分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管理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提法。胡耀邦并没有反对这一提法。
长期以来,一些公开发表的文章对胡乔木的这次谈话作了不甚准确的解读。流传较广、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突破——中国特区启示录》一书的有关章节。该书在“胡耀邦反对说特区姓‘资’”的小标题下,不恰当地引用了胡乔木此次谈话内容,书中还引用了胡耀邦于1985年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的一段话来点题,即“如果说胡乔木同志算他有缺点的话,那就是由于到基层的时间少了些,在经济问题方面的研究还不充分”。且不 论胡乔木后来的特区观为何物,笔者以为,该书作者这种脱离特定历史背景的“乾坤大挪移”式的笔法,极易产生歧义,并不足取。
随着中央1982年50号文件的颁布,邓小平在1982年12月22日及1983年1月3日,两次就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问题作出支持性的批示,特区形势已经明朗化。
胡乔木的谈话显然引起了谷牧及国内理论界一些人士的重视。1983年1月中旬,钱俊瑞、宦乡等人带领国务院调查组到深圳等地调研。宦乡说,“对特区性质的认识自胡乔木同志文章说特区不要隐晦资本主义四个字之后,才有比较多的共同语言,特区经济是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就是要按国家资本主义规律、办法办事,特区就是那么一小块地方,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问题”。
1983年4月11日,谷牧在深圳座谈会上说,“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不但在我们中国是特殊,而且在世界上也是比较特殊的地方。其特殊之处,就正如乔木同志说的那样,是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的”。同年4月25日,谷牧在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说,“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要办经济特区,搞个什么样的特区?对这个问题,经济学者们、理论家们就有争论。这个问题我找乔木同志交换过意见。我说,对他们的争论,我不想讲些什么,讲了会给他们造成框框,不如让他们自己到特区看看。他说这个办法好”。
1983年整整一年,国内外谈深圳特区,一如毛泽东当年所言,是“言必称希腊”,不谈特区性质问题简直就跟不上潮流。各种各样的谈论莫衷一是。
1984年初,邓小平亲临深圳视察并发表谈话,肯定了特区的成就和方向,推动了沿海城市对外开放进程。1984年5月,中央下发13号文件,决定开放由北至南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迈出的一大步。中央决定由谷牧负责仲裁、协调特区和对外开放城市的工作。同年5月18日,胡乔木致信刚从朝鲜访问回来的胡耀邦,简要汇报近期工作计划,“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因可能涉及的问题很多,在上次政治局会议上建议成立一个研究室,把世界上现有的各类特区、自由港之类的情况、历史、演变趋势,历史上有过的争议、教训、法律、惯例等材料收集起来研究一下,以供我们在处理棘手问题时参考。紫阳同志已同意,也与谷牧同志谈妥,现在只是物色人选问题。骨干物色得差不多,我就撒手不管了”。同年5月下旬至6月初,谷牧在广东视察期间提及此事,认为胡乔木的主意出得好。
邓小平1984年初关于特区建设的一系列公开谈话,暂时中止了党内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1984年6月8日,袁庚在给参加沿海部分开放城市经济研讨会人员作报告时说: “内地有些经济学家来蛇口参观,问我们: ‘你们这里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或是国家资本主义?’我们都不正面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愿意接受实践和时间的审判;同时也要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辩护。……所以我们应在解放思想的前提下工作,否则象蛇口这个干法,谁也不敢去做。”
1984年底1985年初,胡乔木在广东一共呆了两个月。期间,胡乔木曾第二次视察深圳特区并听取工作汇报。回京后的2月10日,胡乔木在致广东领导人林若的信中谈到了南方之行的一些感受:“广东在开放、改革、经济发展方面成绩很大,但在党内风气和社会风气方面说闲话的人也不少,我因未作实地调查,恕不多说。……除经济关系方面的问题外,社会风气特别是深圳、广州等地卖淫现象的发展之速和蔓延到内地各省(指各省妇女来穗卖淫)之广也很值得警惕,并需给以认真严厉的打击,否则必然影响到深圳和广州这个窗口以及整个中国的名誉。我想这是决不能对香港和其他外国商人游客纵容的。还有赌博性的抽彩之风似也不宜坐视。”
胡乔木在十三大上退居二线,改任中顾委常委。1987年11月,胡乔木第三次视察深圳特区。深圳已从1985-1986年的转轨困境中走出来,再次走上超高速发展轨道,成就令各地来的参观者印象深刻。胡乔木在视察时说:深圳离香港近,资本主义一些腐朽的东西比较容易进来。在努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这一条就不成。在1989年3-4月访美期间,胡乔木向听众介绍了关于深圳等经济特区试点的有关情况。1990年11月,在深圳特区创办十周年之际,胡乔木特地致信深圳市领导人,表示了祝贺。他说:“(深圳)已经由一个边远小镇一变而成为一座东方新兴的现代化重要工商业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方面都获得了深受国内外瞩目的高速发展,政治社会都安定而进步。深圳的十年巨变,不仅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深圳十年来的成就,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显示了党的改革开放方针和特区各项政策的正确性,显示了深圳市党政企业组织和各界人民的创造性和战斗力。”
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重申“特区姓‘社’不姓‘资’”。胡乔木是如何看待邓小平此次南巡的呢?笔者早前看过一篇文章,可惜现已忘其出处,记得文中提到胡乔木曾颇有意味地说,邓小平是党内最后一位有传奇色彩的领袖。胡乔木逝世于1992年7月。在他逝世前夕,坊间还盛传他关心十四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曾讲过“有些关于社会主义的旧概念现在不能再用了”一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