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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文化、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实施《妇女发展纲要》的内容之一。针对本市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现状(2001年115.7/10万;2002年58.5/10万;2003年116.9/10万)。2004年以来,我市采取了有效的干预措施,无孕产妇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住院分娩率达98%,高危孕妇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具体做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