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的规定以取缔为主,缺乏引导和疏通,对民间融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规定较模糊。融资渠道狭窄,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而民间资金充裕,由此催生出民间融资市场的职业化。而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民间融资盲目逐利,又易滋生高利贷、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不法行为。本文建议不但要对民间融资进行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规制,更应当给予宽松的环境引导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