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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第十八次会议上提交省政府初次审议的《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16年起施行。为使《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5年11月25—2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腊生一行到常州市武进区开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