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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和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群众关注的热点、各种政治观点和社会思潮、社会上的突发事件等,一经网络传播,立即就会引起网民关注,形成网络舆情热点。
面对突发事件,各级公权力机关如何及时收集网络舆情热点,研究其形成和发展规律?如何迅速了解和把握网络这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如何依法依规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真实信息,引导舆论,掌握主动,消除谣言和误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009年1月18日,国内首份月度舆情分析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显示:周久耕事件、周慧敏倪震闹剧等20个事件成为2008年12月份最大的舆情热点。报告认为,该月份的议题最大的特点是网络公众议题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转化,速度加快,网络舆情的潜伏期不断缩短,中国网民进一步理性和成熟,意见的合流速度加快。
网络热点事件频发亮出警示信号
每月的8至10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所对上月份的网络热点事件监测报告就会形成,并呈送给相关部门作舆情动态研究的重要参考。拿到新鲜出炉的5月份网络热点事件监测报告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发现报告数据呈现出一个重要变化。“相比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的热点网络事件在激增。”6月25日,喻国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2009年前4个月的网络热点事件数量为每月20件左右,但5月份就达31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警示信号。”喻国明指出。
湖北石首“6.17”事件
2009年6月17日20时36分,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东岳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接警后,110指挥中心先后指令巡警大队笔架山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展开现场走访、尸表检验、现场勘察等工作。经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5组人,初中文化程度,生前为该酒店厨师,住酒店6楼宿舍,留有一份遗书。当时,死者亲属对其死因表示怀疑,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拒绝火化,围观群众越聚越多,阻碍交通,部分警民发生冲突,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引发了群体性事件。6月20日,随着网络论坛和媒体对此事关注激增,石首市政府发布《致全市人民公开信》,表示要严格依法查明死因,号召市民不要被少数不法分子蛊惑,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不起哄。
从17日事发到20日石首市政府发布公开信,粗略统计约80个小时。对此,《人民日报》的评论说,在长达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3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500个相关主帖,在一些博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权威信息公布的不及时导致了石首市政府在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被动和事件的升级。
针对一些地方公权力机关应对能力差、处置网络热点事件方法措施不当的问题,央视新闻观察员白岩松说:“过去的很长时间里,这样的语言我们经常听到。(群体性事件)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不法之徒,或者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下)’。我们先说多数的人,不明真相的群体应该是多数吧?既然他不明真相,让他明了真相,这个多数不就摘出来了吗?再说‘不法之徒’这个用法,既然是不法之徒,为什么你没有对他进行法律方面的处置呢?那就说明是不是你还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你凭什么可以叫他不法之徒呢?这是一种荒唐的说法。再说‘别有用心’,法律上是否有别有用心的这样一个定罪?如果没有的话,是否可以因心定罪呢?你怎么能够猜测到他是别有用心呢?即便别有用心,如果没有触犯法律的话,你又如何定罪呢?”
上海王帅发帖事件
2008年5月,河南灵宝市政府“租”用了该市大王镇农业用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2009年2月,在上海工作的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被灵宝警方跨省抓走,拘留了8天,原因是涉嫌诽谤,污蔑政府抗旱不力。最后,家人与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警方才以“证据不足”为由,将王帅取保候审。
王帅被保释回到上海一周后,3月2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俊秀的邮箱里出现一篇《一篇帖子狱中八日,幕后故事谁人敢报》的邮件,她以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敏感,迅速回复,询问相关情况,并留下发信人联系方式。通过进一步联系,王俊秀感到王帅很警觉,其间几次反复,既想让媒体报道,又怕会带来更大的灾难。显然,他被当地政府“教训”过之后,已经变成惊弓之鸟,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犬儒主义者,网络评论有人失望地称之为“目睹一颗‘公民之心’的死去。”
4月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掀起了舆论高潮。4月10日,灵宝官方回应称中国青年报这篇报道“严重失实,概念混淆,误导视听”,并称“王帅诽谤案正在办理中”。这篇文章激起了网民众怒,网民们纷纷发帖声讨,一时评论如潮。
面对网民强大的攻势,灵宝官方一度保持沉默。6天后,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公开表态,王帅诽谤案是一个错案。16日,灵宝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文中说,对王帅发帖事件的处理,公安部门执法是有错误的,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4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亲赴上海,向王帅道歉,并给予他国家赔偿共783.93元。
是什么力量促使灵宝及河南方面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压力,网络舆论的压力,民意的压力。这无疑给当地政府上了一课,也给全国人民及各级政府机构上了一课,以后要重视网上民意和网络监督。不能这样肆意违法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了。
当前,政府的公权力无疑是强大的,尤其是一些“不懂法、不讲法”的地方政府,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但网民的力量更强大,并以势不可挡之势迅猛发展。对于网络民意,政府不得不回应,这是大势所趋,不可回避。
在王帅发帖事件中,最初,灵宝市政府显然没有认清这一形势,面对强大的舆论依然一意孤行,甚至动用警力,跨省抓人,从而使自己越来越被动。这样的政府,这样的领导,谁能不怕?政府是领导掌权的,领导生气了,警察就出手,想怎么教训你就怎么教训你。在党中央号召全党执政为民的今天,人们不禁要问:灵宝市动用警察抓王帅,凭的是什么法律?他们是否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庆幸的是,在强大的网络舆论面前,他们最终不得不做出了改变。
人们不相信,一个举报的网帖,就能把灵宝市政府形象给破坏了,灵宝市政府的形象怎么那么脆弱。如果灵宝的领导真的在乎政府的形象,为什么在征地 这个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胆敢违法?为什么群众举报那么久,政府却迟迟不予理睬?难道合法的征地、耐心的疏导、细致的群众工作不是树立政府的形象,而动用警力压制舆论才算有了好的形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下的灵宝市,容不下一个举报的网帖,容不下一个仗义执言的愤青,这是百姓的不幸,更是民主与法制的悲哀。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王帅的家人答应砍了自家果树妥协赎身,如果不是王帅在看守所里被关得服服贴贴,这个愤青草民能否活着出来都很难说。
喻国明认为,王帅发帖事件一方面显示出当前网络监督力量的强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种问题解决方式背后隐含的危机。“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很多网络热点事件都是通过越级的方式得到解决。”喻国明指出:“当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机构解决不了相关问题的时候,其基本方式就是通过网络把它闹大,通过大规模群体的方式影响到上层,让上层知道,它可能就会获得一种越级的解决。”喻国明将之表述为一种“新型信访”,认为它可能带来更高层次的社会危机。
湖北邓玉娇刺死寻欢官员案
2009年5月10日20时,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招商办副主任黄德智、邓中佳酒后陪他人到该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误认为邓玉娇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邓贵大闻声后,也进入该房间,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说着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部、肩部扇击。邓玉娇称有钱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去,导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在侦查阶段,由于公众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情况不甚了解,有关部门案情通告的数次细节变更,在同情弱者的心理驱动下,媒体和网友基于经验和感觉对该案进行感性判断,一时之间,误会、谣言和假想在网上流传,使本该清晰明了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而相关的公权力机关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湖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舆论危机,最佳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在深入调查、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用确凿的事实和真相,用权威的信息发布,去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并进而起到引领舆论、释疑解惑的作用。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法院对“邓玉娇刺死寻欢官员案”一审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判处对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当天,新华社发布了对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的独家专访,对此案进行了法律解读。针对舆论广为关注的邓玉娇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其刺死邓贵大是正当防卫、特殊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其是否具有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等焦点问题,包括部分舆论对专业法律问题的误解,在一审判决公布后,湖北省检察机关迅速就“有罪免刑”的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法律政策依据等,请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专业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解读和剖析,并结合案件判决结果向媒体公布。目前,从案件宣判后的各方面反应来看,这些正面引导很好地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
邓玉娇案再一次唤起人们对一些官员贪污腐化、欺压民众的记忆。此前,媒体曝出的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四川宜宾国税局长买处案等,使得一些基层官员的形象,几乎等同于丑陋的化身,凸显出当今社会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两个阶层的对立和分裂。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从涉嫌猥亵女童的深圳海事局党委书记林嘉祥到抽天价烟的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从公款出游的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市官员旅游团到“一夫二妻”的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一起起事件因为网络监督,而发生急剧转向,使问题解决进入了快车道,人们不得不承认,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监督力量,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途径。从这个层面上讲,网络的发展不仅是一场信息革命,也是民主政治必然要经历的发展进程。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党和政府可以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党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和司法惩戒机制。与传统的媒体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和特点:
1 网络具有广泛的参与性。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社会知名人士的言论和媒体自身的意见,普通百姓的观点相对较少。尽管从理论上来讲,媒体应该代表公众,成为公众的代言人,但在现实运作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媒体的言论有时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呼声。互联网的运用使亿万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话语权,打破了精英阶层对媒体话语权的垄断。网络公共论坛(BBS)、新闻反馈及聊天室的出现,则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话语平台,任何一个会打字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连通网络的电脑,就可以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谢新洲认为,“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普通公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表达权,避免了传统媒体作为中介代言人的独断专行,甚至强奸民意。 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普及率达到22.6%,继2008年6月中国网民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正因为互联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说网络舆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
2 网络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受众的互动是网络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它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单向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传统媒体的报道,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地发表看法,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同时,这种相互交流形式使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众声喧哗”,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的碰撞,并最终促进舆论的形成。
传统媒体对民情、民意一般都有个加工、筛选的“把关”程序,有时一些更真实的、“原生态”的舆论呼声却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公 众的意愿和看法在网络上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同时,网络的匿名功能使得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观点时不必顾虑和担忧。这种“无记名投票”式的宽松、自由环境,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3 网络具有传播的快捷性。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在短时间内把天南地北的网众凝聚到一起,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
传统媒体中,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由此可见,网络在时效性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舆论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不间断变化的过程,而网络却能从始自终,连续反映这种变化,因而舆论监督的广度和力度也随之提高。
当然,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网络,也有它的缺陷:
首先,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了负面影响——虚假信息泛滥。虚假信息泛滥容易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观点和意见,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有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加以诽谤,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
其次,网络舆论中的情绪言论较为突出。网络上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在舆论热点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网络的大众化和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民主,毫无疑问将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但也正是由于其匿名性的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但不排除有些人出于个人目的,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而经网络迅速传播后,会形成很不好的影响。”孙柏英认为,网络舆论消极的一面应当引起重视,要防范不良信息迅速传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老百姓有时候是盲动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辨别力,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特别容易鼓动人们,会导致社会传染效应,在问题澄清前已经形成严重问题,再想改变就很难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展江认为,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失真。网络舆论监督盛行的背后,折射出传统监督方式的不足和问题,反映了我们在制度建设上的滞后和缺失。常态的监督应该是通过科学的体制建设,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最终让腐败失去生存的土壤。
虽然如此,人们对网络舆论监督还是寄以厚望。展江教授认为,“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而对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
公权力如何应对“麦克风时代”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传播的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都可能成为舆论监督的力量。有个形象比喻: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这对公权力和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网络监督功能的走强,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成立“网络纪检”,专门处理网络上反映的腐败线索,设立专职的网络发言人,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答复网友,保证渠道畅通,引导“网情”。今年3月,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马文对媒体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对网络线索非常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等机构都有很多部门监测这些线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也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去年专门组织力量收集编辑每日《涉检网络舆情》和《政法网络舆情》周刊。网络监督工作的加强,将促进各级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各地政府和基层组织也在积极进行应对舆情热点的探索。安徽省临泉县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办理媒体反映事项的暂行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各级各类纸制媒体、广电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反映情况,或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请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反映的事项,否则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曝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纪委于4月专门建立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关网络监督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关专家认为,这些举措表明网络舆论监督正逐步被各级公权力机关认可和重视,并使之制度化,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尊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基层的政府官员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者。
弥合断裂的社会结构,修复对立的官民关系,必须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必须把权力真正还给人民。各级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改变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改善官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
如今,许多官员感觉工作压力加大,官不好当了,因为有无数的双眼在盯着。其实,这是件好事。如果是正当行使职权,你怕什么?有些人感觉有压力,是因为不容易滥用职权了,很多幕后交易不好做了。现在已经有很多官员改变了行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随便越权,成了公众面前的“玻璃人”,这样坦坦荡荡,其实心里更踏实。
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说:“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P,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前些年,由于资讯不发达,一些地方发生的恶性事件往往被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许多社会问题被掩盖了,而网络的发展使得许多问题显性化。公权力要直面问题,积极应对,才能解决问题。而堵、躲、压的做法,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有些官员总是把老百姓放在自己的对立面来看,认为老百姓是刁民,而没有从深层次去思考,为什么 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有认真为老百姓服务,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不予重视,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采取打压态度。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官民情绪严重对立的局面。一个开明的、先进的政府是不怕老百姓揭发问题的,发现并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政府廉洁高效。
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
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法宝。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3小时会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传播快捷的特点,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关键时候不“失语”,使谣言止于事实,稳定民众情绪。同时,针对网民最为关心、质疑最多的问题,请专家学者解答,或请相关部门直接与网民对话交流。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提供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人群的信息需求。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要充分发挥大众对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信任与依赖的优势,积极引导网络舆论的导向,推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放大正面舆论的效应,推动事件的圆满解决。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但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主要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并借助舆论监督启动干部问责制,才能平息事态。”
增强应对舆情热点的能力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是不够的,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响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和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我觉得在网络上还是应该多一些让大家畅所欲言,甚至吐吐口水,撒撒野的地方,这是必要的。人们的情绪得到宣泄之后,现实当中的冲突反而会减少一些。”喻国明指出,地方政府本身或者相关的公权力行使者,对于今天的这种社会特点缺少认识、把控和应对能力。6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回答有关媒体记者询问群众反映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盖别墅一事时,因说了句“你是要为党说话,还是为群众说话”,受到了网上铺天盖地的“群殴”。6月2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郑州市委、市政府成立调查组正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逯军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对此,喻国明认为,各级公权力部门在舆情引导中,应当注意工作技巧和手段、应对程序和流程办法。“各级政府也好,跟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基层公检法干警也好,应该在这方面进行集中的培训和教育,避免使本来不那么大的事情恶性化,这应该成为当前各方的共识。”
面对突发事件,各级公权力机关如何及时收集网络舆情热点,研究其形成和发展规律?如何迅速了解和把握网络这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如何依法依规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真实信息,引导舆论,掌握主动,消除谣言和误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009年1月18日,国内首份月度舆情分析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显示:周久耕事件、周慧敏倪震闹剧等20个事件成为2008年12月份最大的舆情热点。报告认为,该月份的议题最大的特点是网络公众议题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转化,速度加快,网络舆情的潜伏期不断缩短,中国网民进一步理性和成熟,意见的合流速度加快。
网络热点事件频发亮出警示信号
每月的8至10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所对上月份的网络热点事件监测报告就会形成,并呈送给相关部门作舆情动态研究的重要参考。拿到新鲜出炉的5月份网络热点事件监测报告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发现报告数据呈现出一个重要变化。“相比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的热点网络事件在激增。”6月25日,喻国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2009年前4个月的网络热点事件数量为每月20件左右,但5月份就达31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警示信号。”喻国明指出。
湖北石首“6.17”事件
2009年6月17日20时36分,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东岳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接警后,110指挥中心先后指令巡警大队笔架山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展开现场走访、尸表检验、现场勘察等工作。经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5组人,初中文化程度,生前为该酒店厨师,住酒店6楼宿舍,留有一份遗书。当时,死者亲属对其死因表示怀疑,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拒绝火化,围观群众越聚越多,阻碍交通,部分警民发生冲突,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引发了群体性事件。6月20日,随着网络论坛和媒体对此事关注激增,石首市政府发布《致全市人民公开信》,表示要严格依法查明死因,号召市民不要被少数不法分子蛊惑,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不起哄。
从17日事发到20日石首市政府发布公开信,粗略统计约80个小时。对此,《人民日报》的评论说,在长达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3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500个相关主帖,在一些博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权威信息公布的不及时导致了石首市政府在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被动和事件的升级。
针对一些地方公权力机关应对能力差、处置网络热点事件方法措施不当的问题,央视新闻观察员白岩松说:“过去的很长时间里,这样的语言我们经常听到。(群体性事件)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不法之徒,或者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下)’。我们先说多数的人,不明真相的群体应该是多数吧?既然他不明真相,让他明了真相,这个多数不就摘出来了吗?再说‘不法之徒’这个用法,既然是不法之徒,为什么你没有对他进行法律方面的处置呢?那就说明是不是你还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你凭什么可以叫他不法之徒呢?这是一种荒唐的说法。再说‘别有用心’,法律上是否有别有用心的这样一个定罪?如果没有的话,是否可以因心定罪呢?你怎么能够猜测到他是别有用心呢?即便别有用心,如果没有触犯法律的话,你又如何定罪呢?”
上海王帅发帖事件
2008年5月,河南灵宝市政府“租”用了该市大王镇农业用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2009年2月,在上海工作的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被灵宝警方跨省抓走,拘留了8天,原因是涉嫌诽谤,污蔑政府抗旱不力。最后,家人与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警方才以“证据不足”为由,将王帅取保候审。
王帅被保释回到上海一周后,3月2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俊秀的邮箱里出现一篇《一篇帖子狱中八日,幕后故事谁人敢报》的邮件,她以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敏感,迅速回复,询问相关情况,并留下发信人联系方式。通过进一步联系,王俊秀感到王帅很警觉,其间几次反复,既想让媒体报道,又怕会带来更大的灾难。显然,他被当地政府“教训”过之后,已经变成惊弓之鸟,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犬儒主义者,网络评论有人失望地称之为“目睹一颗‘公民之心’的死去。”
4月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掀起了舆论高潮。4月10日,灵宝官方回应称中国青年报这篇报道“严重失实,概念混淆,误导视听”,并称“王帅诽谤案正在办理中”。这篇文章激起了网民众怒,网民们纷纷发帖声讨,一时评论如潮。
面对网民强大的攻势,灵宝官方一度保持沉默。6天后,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公开表态,王帅诽谤案是一个错案。16日,灵宝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文中说,对王帅发帖事件的处理,公安部门执法是有错误的,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4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亲赴上海,向王帅道歉,并给予他国家赔偿共783.93元。
是什么力量促使灵宝及河南方面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压力,网络舆论的压力,民意的压力。这无疑给当地政府上了一课,也给全国人民及各级政府机构上了一课,以后要重视网上民意和网络监督。不能这样肆意违法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了。
当前,政府的公权力无疑是强大的,尤其是一些“不懂法、不讲法”的地方政府,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但网民的力量更强大,并以势不可挡之势迅猛发展。对于网络民意,政府不得不回应,这是大势所趋,不可回避。
在王帅发帖事件中,最初,灵宝市政府显然没有认清这一形势,面对强大的舆论依然一意孤行,甚至动用警力,跨省抓人,从而使自己越来越被动。这样的政府,这样的领导,谁能不怕?政府是领导掌权的,领导生气了,警察就出手,想怎么教训你就怎么教训你。在党中央号召全党执政为民的今天,人们不禁要问:灵宝市动用警察抓王帅,凭的是什么法律?他们是否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庆幸的是,在强大的网络舆论面前,他们最终不得不做出了改变。
人们不相信,一个举报的网帖,就能把灵宝市政府形象给破坏了,灵宝市政府的形象怎么那么脆弱。如果灵宝的领导真的在乎政府的形象,为什么在征地 这个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胆敢违法?为什么群众举报那么久,政府却迟迟不予理睬?难道合法的征地、耐心的疏导、细致的群众工作不是树立政府的形象,而动用警力压制舆论才算有了好的形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下的灵宝市,容不下一个举报的网帖,容不下一个仗义执言的愤青,这是百姓的不幸,更是民主与法制的悲哀。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王帅的家人答应砍了自家果树妥协赎身,如果不是王帅在看守所里被关得服服贴贴,这个愤青草民能否活着出来都很难说。
喻国明认为,王帅发帖事件一方面显示出当前网络监督力量的强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种问题解决方式背后隐含的危机。“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很多网络热点事件都是通过越级的方式得到解决。”喻国明指出:“当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机构解决不了相关问题的时候,其基本方式就是通过网络把它闹大,通过大规模群体的方式影响到上层,让上层知道,它可能就会获得一种越级的解决。”喻国明将之表述为一种“新型信访”,认为它可能带来更高层次的社会危机。
湖北邓玉娇刺死寻欢官员案
2009年5月10日20时,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招商办副主任黄德智、邓中佳酒后陪他人到该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误认为邓玉娇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邓贵大闻声后,也进入该房间,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说着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部、肩部扇击。邓玉娇称有钱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去,导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在侦查阶段,由于公众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情况不甚了解,有关部门案情通告的数次细节变更,在同情弱者的心理驱动下,媒体和网友基于经验和感觉对该案进行感性判断,一时之间,误会、谣言和假想在网上流传,使本该清晰明了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而相关的公权力机关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湖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舆论危机,最佳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在深入调查、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用确凿的事实和真相,用权威的信息发布,去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并进而起到引领舆论、释疑解惑的作用。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法院对“邓玉娇刺死寻欢官员案”一审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判处对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当天,新华社发布了对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的独家专访,对此案进行了法律解读。针对舆论广为关注的邓玉娇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其刺死邓贵大是正当防卫、特殊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其是否具有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等焦点问题,包括部分舆论对专业法律问题的误解,在一审判决公布后,湖北省检察机关迅速就“有罪免刑”的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法律政策依据等,请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专业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解读和剖析,并结合案件判决结果向媒体公布。目前,从案件宣判后的各方面反应来看,这些正面引导很好地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
邓玉娇案再一次唤起人们对一些官员贪污腐化、欺压民众的记忆。此前,媒体曝出的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四川宜宾国税局长买处案等,使得一些基层官员的形象,几乎等同于丑陋的化身,凸显出当今社会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两个阶层的对立和分裂。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从涉嫌猥亵女童的深圳海事局党委书记林嘉祥到抽天价烟的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从公款出游的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市官员旅游团到“一夫二妻”的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一起起事件因为网络监督,而发生急剧转向,使问题解决进入了快车道,人们不得不承认,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监督力量,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途径。从这个层面上讲,网络的发展不仅是一场信息革命,也是民主政治必然要经历的发展进程。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党和政府可以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党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和司法惩戒机制。与传统的媒体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和特点:
1 网络具有广泛的参与性。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社会知名人士的言论和媒体自身的意见,普通百姓的观点相对较少。尽管从理论上来讲,媒体应该代表公众,成为公众的代言人,但在现实运作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媒体的言论有时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呼声。互联网的运用使亿万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话语权,打破了精英阶层对媒体话语权的垄断。网络公共论坛(BBS)、新闻反馈及聊天室的出现,则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话语平台,任何一个会打字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连通网络的电脑,就可以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谢新洲认为,“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普通公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表达权,避免了传统媒体作为中介代言人的独断专行,甚至强奸民意。 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普及率达到22.6%,继2008年6月中国网民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正因为互联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说网络舆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
2 网络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受众的互动是网络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它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单向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传统媒体的报道,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地发表看法,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同时,这种相互交流形式使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众声喧哗”,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的碰撞,并最终促进舆论的形成。
传统媒体对民情、民意一般都有个加工、筛选的“把关”程序,有时一些更真实的、“原生态”的舆论呼声却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公 众的意愿和看法在网络上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同时,网络的匿名功能使得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观点时不必顾虑和担忧。这种“无记名投票”式的宽松、自由环境,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3 网络具有传播的快捷性。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在短时间内把天南地北的网众凝聚到一起,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
传统媒体中,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由此可见,网络在时效性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舆论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不间断变化的过程,而网络却能从始自终,连续反映这种变化,因而舆论监督的广度和力度也随之提高。
当然,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网络,也有它的缺陷:
首先,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了负面影响——虚假信息泛滥。虚假信息泛滥容易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观点和意见,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有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加以诽谤,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
其次,网络舆论中的情绪言论较为突出。网络上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在舆论热点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网络的大众化和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民主,毫无疑问将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但也正是由于其匿名性的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但不排除有些人出于个人目的,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而经网络迅速传播后,会形成很不好的影响。”孙柏英认为,网络舆论消极的一面应当引起重视,要防范不良信息迅速传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老百姓有时候是盲动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辨别力,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特别容易鼓动人们,会导致社会传染效应,在问题澄清前已经形成严重问题,再想改变就很难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展江认为,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失真。网络舆论监督盛行的背后,折射出传统监督方式的不足和问题,反映了我们在制度建设上的滞后和缺失。常态的监督应该是通过科学的体制建设,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最终让腐败失去生存的土壤。
虽然如此,人们对网络舆论监督还是寄以厚望。展江教授认为,“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而对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
公权力如何应对“麦克风时代”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传播的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都可能成为舆论监督的力量。有个形象比喻: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这对公权力和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网络监督功能的走强,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成立“网络纪检”,专门处理网络上反映的腐败线索,设立专职的网络发言人,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答复网友,保证渠道畅通,引导“网情”。今年3月,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马文对媒体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对网络线索非常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等机构都有很多部门监测这些线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也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去年专门组织力量收集编辑每日《涉检网络舆情》和《政法网络舆情》周刊。网络监督工作的加强,将促进各级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各地政府和基层组织也在积极进行应对舆情热点的探索。安徽省临泉县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办理媒体反映事项的暂行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各级各类纸制媒体、广电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反映情况,或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请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反映的事项,否则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曝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纪委于4月专门建立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关网络监督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关专家认为,这些举措表明网络舆论监督正逐步被各级公权力机关认可和重视,并使之制度化,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尊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基层的政府官员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者。
弥合断裂的社会结构,修复对立的官民关系,必须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必须把权力真正还给人民。各级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改变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改善官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
如今,许多官员感觉工作压力加大,官不好当了,因为有无数的双眼在盯着。其实,这是件好事。如果是正当行使职权,你怕什么?有些人感觉有压力,是因为不容易滥用职权了,很多幕后交易不好做了。现在已经有很多官员改变了行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随便越权,成了公众面前的“玻璃人”,这样坦坦荡荡,其实心里更踏实。
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说:“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视之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P,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
前些年,由于资讯不发达,一些地方发生的恶性事件往往被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许多社会问题被掩盖了,而网络的发展使得许多问题显性化。公权力要直面问题,积极应对,才能解决问题。而堵、躲、压的做法,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有些官员总是把老百姓放在自己的对立面来看,认为老百姓是刁民,而没有从深层次去思考,为什么 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有认真为老百姓服务,对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不予重视,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采取打压态度。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官民情绪严重对立的局面。一个开明的、先进的政府是不怕老百姓揭发问题的,发现并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政府廉洁高效。
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
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法宝。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3小时会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传播快捷的特点,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关键时候不“失语”,使谣言止于事实,稳定民众情绪。同时,针对网民最为关心、质疑最多的问题,请专家学者解答,或请相关部门直接与网民对话交流。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提供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人群的信息需求。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要充分发挥大众对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信任与依赖的优势,积极引导网络舆论的导向,推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良性互动,放大正面舆论的效应,推动事件的圆满解决。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但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主要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并借助舆论监督启动干部问责制,才能平息事态。”
增强应对舆情热点的能力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是不够的,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响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和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我觉得在网络上还是应该多一些让大家畅所欲言,甚至吐吐口水,撒撒野的地方,这是必要的。人们的情绪得到宣泄之后,现实当中的冲突反而会减少一些。”喻国明指出,地方政府本身或者相关的公权力行使者,对于今天的这种社会特点缺少认识、把控和应对能力。6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回答有关媒体记者询问群众反映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盖别墅一事时,因说了句“你是要为党说话,还是为群众说话”,受到了网上铺天盖地的“群殴”。6月2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郑州市委、市政府成立调查组正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逯军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对此,喻国明认为,各级公权力部门在舆情引导中,应当注意工作技巧和手段、应对程序和流程办法。“各级政府也好,跟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基层公检法干警也好,应该在这方面进行集中的培训和教育,避免使本来不那么大的事情恶性化,这应该成为当前各方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