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时代来临。此时代人们对公证服务的水平要求日益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探究新时代背景下公证服务的实行问题,并及时执行优化策略,以此保障人民的服务体验。本文首先简单叙述了“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公证服务的开展意义,其次分析了“互联网+”公证服务的现存问题,最后针对“互联网+”公证服务的优化,列举了几项策略,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公证服务;搜索
引言:
近年我国的公证服务行业发展蓬勃,成绩斐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推进,传统的公证服务已无法满足人们生活及生产的需求。行业工作人员亦及时意识到了此类现象,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完成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工程服务创新。但在创新工程服务实行期间,广大用户及工作人员发现了些许问题。因此,本文对“互联网+”与公证服务的相关探索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公证服务的开展意义
首先,创新公证服务能使其行业跟上时代发展节奏。“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技术已广泛影响各行业信息的搜集、搜索与应用。此类技术可实现用户心理形象的刻画,深层分析客户需求,进而便于行业企业应用此类信息,优化自身服务提供,达成现状突破性的业务能力发展。传统的公证服务应用系统的信息处理效率已无法满足当代客户群体的基本需求,当前时代人们工作繁忙,多应用网络技术替自己代劳诸多无需亲到亲为的事务,诸如预先下单、提前购票等节省排队时间的信息服务已影响了人们对当代服务便捷度的认知。由此,公证服务应及时创新,紧随时代步伐,避免因自身发展局限影响民众的整体服务体验。
其次,创新公证服务能优化行业事务管理全面性。当前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对公证服务的工作效率及质量均有一定要求。因此行业具备独特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其相关工作人员的从业要求相对严格。与此类境况相对应的,便是公证服务人才的紧缺。除却积极培养相关人才,优化人才待遇外,进行公证服务的创新,亦能及时补全此服务行业事务管理的全面性。行业工作人员在创新實行期间,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信息整合便利性,探寻城镇普通民众公证服务需求与市场经济运作的平衡点。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逐步优化服务人员业务及后台管理事务的工作执行效率。
二、“互联网+”公证服务的现存问题
“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日益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在创新探索期间,亦发现了些许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公证机构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当前我国公证服务的信息化发展探索对象主要为公证预约、线上申办及公证社交,由此延伸的公证平台研发亦呈多样化趋势。但因我国各地公证机构缺乏交流沟通,此类公证平台的构建相对多“各自为政”,进而造成尽管公证平台多样,但平台功能却大同小异的尴尬发展境况。
其次,是网络企业崛起带来的一定安全隐患。互联网时代网络企业创建相对便捷,此类企业的存在尽管为公证行业的信息化提供了一定助力,但其与国内正统的公证服务机构具有性质区别,在更为注重盈利性的目标驱动下,网络企业的公证服务相对缺乏公正性及可靠性。现阶段我国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暂无针对此类企业的监管条例,此种境况下,第三方互联网企业或会抢占公证机构业务,进而对公证服务的发展造成阻碍[1]。
三、“互联网+”公证服务的优化策略
(一)建设信息化公证应用平台
近年社交平台用户激增,其相关功能日益完善,诸如微信、微博的小程序现已支持信息查询,具备公证服务的建设条件。通过近年的数据统计,可知国内网民已占全国人口的七成左右。充分应用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的高宣传性,公证服务的优化将可更高效地落实。公证服务工作人员可联合技术人员在此类公众平台的小程序中添加人工及自动回复功能,便于用户进行信息查询,自主应用线上公证服务,完成执行目的。
尽管公众平台用户量较大,公证信息的录入亦可联合此类平台的实名注册进行更为便捷的操作,但公证服务机构依旧应建立属于自己的公证网络平台。上文提及各地均建有功能大同小异的此类平台,由此,国家应颁布促进各地公证机构沟通的倡议书,使各地机构进行网络平台构建信息共享。同时,当前网络云存储技术能为公证网络平台的调用及存储给予较强的助力,公证机构技术人员应加强对其的应用,并在平台系统中着重优化公证文书制作的应用功能[2]。
(二)创建及完善公证信息数据库
在平台初步建立后,公证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应紧随其后。此类数据库的信息应涵盖电子档及纸质档的公证资料。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相对繁重,针对当前人才紧缺现状,公证机构可将此类工作外包给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公司。同时,此类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亦可优化各地公证机构的信息交流,随着沟通体系的逐步形成,此类信息库或将以官方形式建立,进而促进全国公证信息统一存储目标的实现[3]。
(三)规范“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
针对网络企业的发展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颁布相对规范的“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其内容应涵盖服务提供、线上办证、公证执业等相关内容的详尽规则。此类法规制度的颁布,可有效保障民众的公证服务权益,使网络业务的办理有法可依,利于此类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初步实行成功后,国家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此类法规内容,并将其正式单独分出,命名为《公证法》。公证服务机构亦要不断总结网络办事的经验,为此类法规的完善提供助力。
结论:
总的来说,网络时代背景下,公证服务创新发展相对必要。相关工作人员应优先分析“互联网+”公证服务的现存问题,进而通过建设信息化公证应用平台、创建及完善公证信息数据库、规范“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等策略,逐步落实优化工作。只有保持发展推进状态,公证服务行业才能蒸蒸日上。国家相关机构亦应加强公证人才的培养,改善机构从业人员短缺现状,加强培训优化,以此促进公证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伟朦.“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J].法制博览,2020(06):131-132.
[2]廉啸天.“互联网+”背景下公证行业创新服务模式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0(05):162-163.
[3]陈庆吉.“互联网+公证”服务体系[J].中国公证,2020(02):56.
作者简介:张伟(1977年2月-),女,汉族,四级公证员,本科,单位:徐州市徐州公证处,研究方向:互联网与公证服务
(徐州市徐州公证处 江苏 徐州 221000)
关键词:“互联网+”;公证服务;搜索
引言:
近年我国的公证服务行业发展蓬勃,成绩斐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推进,传统的公证服务已无法满足人们生活及生产的需求。行业工作人员亦及时意识到了此类现象,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完成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工程服务创新。但在创新工程服务实行期间,广大用户及工作人员发现了些许问题。因此,本文对“互联网+”与公证服务的相关探索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公证服务的开展意义
首先,创新公证服务能使其行业跟上时代发展节奏。“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技术已广泛影响各行业信息的搜集、搜索与应用。此类技术可实现用户心理形象的刻画,深层分析客户需求,进而便于行业企业应用此类信息,优化自身服务提供,达成现状突破性的业务能力发展。传统的公证服务应用系统的信息处理效率已无法满足当代客户群体的基本需求,当前时代人们工作繁忙,多应用网络技术替自己代劳诸多无需亲到亲为的事务,诸如预先下单、提前购票等节省排队时间的信息服务已影响了人们对当代服务便捷度的认知。由此,公证服务应及时创新,紧随时代步伐,避免因自身发展局限影响民众的整体服务体验。
其次,创新公证服务能优化行业事务管理全面性。当前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对公证服务的工作效率及质量均有一定要求。因此行业具备独特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其相关工作人员的从业要求相对严格。与此类境况相对应的,便是公证服务人才的紧缺。除却积极培养相关人才,优化人才待遇外,进行公证服务的创新,亦能及时补全此服务行业事务管理的全面性。行业工作人员在创新實行期间,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信息整合便利性,探寻城镇普通民众公证服务需求与市场经济运作的平衡点。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逐步优化服务人员业务及后台管理事务的工作执行效率。
二、“互联网+”公证服务的现存问题
“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日益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在创新探索期间,亦发现了些许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公证机构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当前我国公证服务的信息化发展探索对象主要为公证预约、线上申办及公证社交,由此延伸的公证平台研发亦呈多样化趋势。但因我国各地公证机构缺乏交流沟通,此类公证平台的构建相对多“各自为政”,进而造成尽管公证平台多样,但平台功能却大同小异的尴尬发展境况。
其次,是网络企业崛起带来的一定安全隐患。互联网时代网络企业创建相对便捷,此类企业的存在尽管为公证行业的信息化提供了一定助力,但其与国内正统的公证服务机构具有性质区别,在更为注重盈利性的目标驱动下,网络企业的公证服务相对缺乏公正性及可靠性。现阶段我国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暂无针对此类企业的监管条例,此种境况下,第三方互联网企业或会抢占公证机构业务,进而对公证服务的发展造成阻碍[1]。
三、“互联网+”公证服务的优化策略
(一)建设信息化公证应用平台
近年社交平台用户激增,其相关功能日益完善,诸如微信、微博的小程序现已支持信息查询,具备公证服务的建设条件。通过近年的数据统计,可知国内网民已占全国人口的七成左右。充分应用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的高宣传性,公证服务的优化将可更高效地落实。公证服务工作人员可联合技术人员在此类公众平台的小程序中添加人工及自动回复功能,便于用户进行信息查询,自主应用线上公证服务,完成执行目的。
尽管公众平台用户量较大,公证信息的录入亦可联合此类平台的实名注册进行更为便捷的操作,但公证服务机构依旧应建立属于自己的公证网络平台。上文提及各地均建有功能大同小异的此类平台,由此,国家应颁布促进各地公证机构沟通的倡议书,使各地机构进行网络平台构建信息共享。同时,当前网络云存储技术能为公证网络平台的调用及存储给予较强的助力,公证机构技术人员应加强对其的应用,并在平台系统中着重优化公证文书制作的应用功能[2]。
(二)创建及完善公证信息数据库
在平台初步建立后,公证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应紧随其后。此类数据库的信息应涵盖电子档及纸质档的公证资料。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相对繁重,针对当前人才紧缺现状,公证机构可将此类工作外包给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公司。同时,此类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亦可优化各地公证机构的信息交流,随着沟通体系的逐步形成,此类信息库或将以官方形式建立,进而促进全国公证信息统一存储目标的实现[3]。
(三)规范“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
针对网络企业的发展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颁布相对规范的“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其内容应涵盖服务提供、线上办证、公证执业等相关内容的详尽规则。此类法规制度的颁布,可有效保障民众的公证服务权益,使网络业务的办理有法可依,利于此类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初步实行成功后,国家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此类法规内容,并将其正式单独分出,命名为《公证法》。公证服务机构亦要不断总结网络办事的经验,为此类法规的完善提供助力。
结论:
总的来说,网络时代背景下,公证服务创新发展相对必要。相关工作人员应优先分析“互联网+”公证服务的现存问题,进而通过建设信息化公证应用平台、创建及完善公证信息数据库、规范“互联网+”公证服务制度等策略,逐步落实优化工作。只有保持发展推进状态,公证服务行业才能蒸蒸日上。国家相关机构亦应加强公证人才的培养,改善机构从业人员短缺现状,加强培训优化,以此促进公证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伟朦.“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J].法制博览,2020(06):131-132.
[2]廉啸天.“互联网+”背景下公证行业创新服务模式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0(05):162-163.
[3]陈庆吉.“互联网+公证”服务体系[J].中国公证,2020(02):56.
作者简介:张伟(1977年2月-),女,汉族,四级公证员,本科,单位:徐州市徐州公证处,研究方向:互联网与公证服务
(徐州市徐州公证处 江苏 徐州 2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