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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作为确定涉外法律关系准据法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理念。但凡自由必有限制,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也不例外。从国际私法的制度和实践来看,均体现了对该原则的限制。这似乎与该原则本身所倡导的自由相抵触,导致理论与实践存在冲突。如何调和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摆脱被限制的困境等问题殊值讨论。文章在对上述现状的剖析过程中,兼评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意思自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