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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政府为符合一定条件的老人提供老龄服务补贴,对于解决老人因生理功能退化而产生的生活起居困难非常有益。那么,具备什么条件的老人才能成为政府提供老龄服务补贴的对象呢?这既关乎财政支出,更关乎老人之间的平等权利。我国的老龄服务补贴对象立法,目前还出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草创状态,我们可以把澳大利亚的相关立法作为一个比较借鉴对象。因为澳大利亚的相关立法非常完善,即使与同是发达国家的美国、英国相比较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澳大利亚《1997老年人照护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法律文件规定了完善的政府提供老龄服务补贴对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