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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为意识形态划分的束缚,关于劳动性质的传统理论往往难以对人类劳动作出整体性的一致分析,因此,我们必须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实现理解上的突破,以发展和开放的眼光看待社会劳动的性质。在程恩富教授提出的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说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判断社会劳动性质的基本原则:凡是直接生产性的劳动的支出以及有助于提高直接生产性劳动的有效性的劳动,就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反之,如果只是促使创造价值分配和转移的劳动,就是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