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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公路局工程四处,山东菏泽274000)
摘 要: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决定着项目的开展与实施。
关键词: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优化;效益
在当前的公路建设中,施工环境面临着不少困难和压力,一项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制约了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成本,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和建设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战争”式的公路建设组织模式,已不适应当今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环境的协调。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甚至到施工单位撤离现场,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协调各种复杂关系的步骤。实践证明,在公路建设施工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门利益驱动。公路建设中,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项目,都牵扯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利益。国土部门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电力、广电、通信、城建、公用事业、水利等部门少不了各种管、线的拆迁,水务部门需要办理施工手续,公安需要办理暂住手续,税务需要纳税,就连水泥散装办(政府机构)也不时找上门来,等等。这些部门不少又都是政府垂直管理部门,都有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行规”,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本来可以轻松办理,往往需要走“程序”办理、按“标准”收费,甚至拿本部门的有关“依据”,向公路建设单位收取不合理费用,否则就不予配合,敷衍应付,拖延工期。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沿线的少数群众,缺少大局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则借公路建设之机千方百计想发“公路财”,扳着自己家的门框说话,“在我门前过,留下买路钱”。有的巧立名目,索要补偿;有的占山为王,垄断物料供应,哄抬物价,强买抢卖;有的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强行承包单项工程,不达目的就无理取闹,扰乱施工秩序,阻挠和干扰施工。
三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借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待遇,部分群众打着少数民族的旗号,借机搞封建迷信活动,路不能这样修,桥不能那样建,水井不能动,房屋不能迁。既不让拆迁,又不让覆盖,由于条件限制,无法绕行,拖延工期。
四是个别村镇干部素质差。沿线有些村镇借公路建设之机,要求施工单位为之无偿加宽平交道口和修建通往村庄的道路,或者以种种借口向施工单位索要补偿,要求变更设计,增加设施。在不能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便想法设法出难题,发动村民设“关卡”,甚至闹事,干扰和阻挠施工。
五是公路用地未确权。目前,除新建的高速公路以外,其它干线公路大都是历史上形成的道路,公路用地尚未确权,随着公路建设等级的不断提高,在大修改建过程中,势必又牵扯到拓宽问题,往往拓宽占地部分无土地使用手续,使少数人员钻了空子,施工单位和协调人员无能为力。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中,由于行业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城市建设有城建的补偿标准,水利和黄河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水利河务的补偿标准,公路建设又有公路部门的补偿标准。而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也不同,高速公路建设有专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工程,国家仅投资工程主体部分,其大修改建过程中的配套资金均有当地人民政府承担,落实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同为一个地方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黄河部门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比较高,而普通干线公路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增加了协调难度。
七是个别协调人员的综合素质差。公路建设中,个别工程协调人员工作力度不大,政策知识贫乏,专业技术外行,社会协调能力较差,协调方式方法不灵活,工作思路不开阔,缺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开拓精神,形成有名无实。
二、影响施工环境的主要原因
公路建设不同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特点是战线长,涉及面广,建设周期短,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比较短,协调单位都是设置的临时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尽管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公路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看起来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协调工作均有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公路部门承担。这样一来,给沿线一些村镇、单位和群众造成错觉和误解,认为修建公路就是当地公路局的事,与政府无关。从而不配合、不支持,导致工作被动,形式与效果不统一。
二是全局观念差。由于受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使,在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方面,有些单位和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及长远、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单位与国家的关系,片面的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三是法制教育不到位。沿线一些单位、村镇受利益驱使,缺乏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小农思想严重。借公路建设之机,变着法子获取“救济”,企图“抢抓机遇”“脱贫致富”,“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能捞一把是一把,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反正张嘴三分利。
四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对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公路建设中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大,沿线少数群众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的自觉性不高。
三、优化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措施
施工环境的好坏,充分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反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品德和精神,优化公路建设环境,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证体系。公路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作为业主和施工方,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思想沟通,确保行动一致;又要增强工作主动性,选派专人负责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预测,早防范,早汇报,早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县、乡人民政府,是公路的直接受益方,为工程建设搞好协调服务是自己份内的事,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应从有关部门抽调责任心强、干事精炼的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能,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困难谁克服,现场办公,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的补偿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到位。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审计与督查,严禁各级截留与挪用,要增加预测性,做到未雨绸缪,超前工作,排查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应该说,绝大多数群众好的,是有觉悟的,只要我们工作到位,政策兑现,资金落实,人民群众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的。
(三)加大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散发和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讲足政策,讲清道理,让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群众对公路建设认识到好处,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教育沿线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小家与国家的关系,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同时,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认认真真地协调好每一项工作。
(四)严格各种防范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按照教育引导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原则,严格掌握各种政策界限,强化法律意识,杜绝盲干乱干,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同时,施工单位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联系,争取政策,公安机关要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对个别教育无效和各种严重干扰破坏公路建设的地痞流氓等不法分子,公安部门要杀一儆百,给予坚决的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任其发展。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政府及其部门和施工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大、责任心强、懂政策、会协调的领导干部从事公路建设协调工作。要加强对协调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和胜任协调工作,切实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摘 要: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决定着项目的开展与实施。
关键词: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优化;效益
在当前的公路建设中,施工环境面临着不少困难和压力,一项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制约了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成本,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公路建设施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和建设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战争”式的公路建设组织模式,已不适应当今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施工环境的协调。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甚至到施工单位撤离现场,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协调各种复杂关系的步骤。实践证明,在公路建设施工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门利益驱动。公路建设中,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项目,都牵扯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利益。国土部门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电力、广电、通信、城建、公用事业、水利等部门少不了各种管、线的拆迁,水务部门需要办理施工手续,公安需要办理暂住手续,税务需要纳税,就连水泥散装办(政府机构)也不时找上门来,等等。这些部门不少又都是政府垂直管理部门,都有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行规”,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本来可以轻松办理,往往需要走“程序”办理、按“标准”收费,甚至拿本部门的有关“依据”,向公路建设单位收取不合理费用,否则就不予配合,敷衍应付,拖延工期。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沿线的少数群众,缺少大局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则借公路建设之机千方百计想发“公路财”,扳着自己家的门框说话,“在我门前过,留下买路钱”。有的巧立名目,索要补偿;有的占山为王,垄断物料供应,哄抬物价,强买抢卖;有的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强行承包单项工程,不达目的就无理取闹,扰乱施工秩序,阻挠和干扰施工。
三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借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待遇,部分群众打着少数民族的旗号,借机搞封建迷信活动,路不能这样修,桥不能那样建,水井不能动,房屋不能迁。既不让拆迁,又不让覆盖,由于条件限制,无法绕行,拖延工期。
四是个别村镇干部素质差。沿线有些村镇借公路建设之机,要求施工单位为之无偿加宽平交道口和修建通往村庄的道路,或者以种种借口向施工单位索要补偿,要求变更设计,增加设施。在不能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便想法设法出难题,发动村民设“关卡”,甚至闹事,干扰和阻挠施工。
五是公路用地未确权。目前,除新建的高速公路以外,其它干线公路大都是历史上形成的道路,公路用地尚未确权,随着公路建设等级的不断提高,在大修改建过程中,势必又牵扯到拓宽问题,往往拓宽占地部分无土地使用手续,使少数人员钻了空子,施工单位和协调人员无能为力。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中,由于行业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城市建设有城建的补偿标准,水利和黄河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水利河务的补偿标准,公路建设又有公路部门的补偿标准。而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也不同,高速公路建设有专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普通干线公路的大修改建工程,国家仅投资工程主体部分,其大修改建过程中的配套资金均有当地人民政府承担,落实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同为一个地方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黄河部门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补偿标准比较高,而普通干线公路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增加了协调难度。
七是个别协调人员的综合素质差。公路建设中,个别工程协调人员工作力度不大,政策知识贫乏,专业技术外行,社会协调能力较差,协调方式方法不灵活,工作思路不开阔,缺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开拓精神,形成有名无实。
二、影响施工环境的主要原因
公路建设不同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特点是战线长,涉及面广,建设周期短,影响施工环境的因素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比较短,协调单位都是设置的临时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尽管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公路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看起来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协调工作均有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公路部门承担。这样一来,给沿线一些村镇、单位和群众造成错觉和误解,认为修建公路就是当地公路局的事,与政府无关。从而不配合、不支持,导致工作被动,形式与效果不统一。
二是全局观念差。由于受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使,在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方面,有些单位和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及长远、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单位与国家的关系,片面的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三是法制教育不到位。沿线一些单位、村镇受利益驱使,缺乏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小农思想严重。借公路建设之机,变着法子获取“救济”,企图“抢抓机遇”“脱贫致富”,“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能捞一把是一把,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反正张嘴三分利。
四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对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公路建设中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大,沿线少数群众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的自觉性不高。
三、优化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措施
施工环境的好坏,充分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反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品德和精神,优化公路建设环境,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证体系。公路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作为业主和施工方,既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思想沟通,确保行动一致;又要增强工作主动性,选派专人负责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预测,早防范,早汇报,早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县、乡人民政府,是公路的直接受益方,为工程建设搞好协调服务是自己份内的事,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应从有关部门抽调责任心强、干事精炼的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能,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困难谁克服,现场办公,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补偿政策。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的补偿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到位。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审计与督查,严禁各级截留与挪用,要增加预测性,做到未雨绸缪,超前工作,排查问题,化解矛盾,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应该说,绝大多数群众好的,是有觉悟的,只要我们工作到位,政策兑现,资金落实,人民群众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的。
(三)加大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散发和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讲足政策,讲清道理,让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群众对公路建设认识到好处,尝到甜头,得到实惠。教育沿线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小家与国家的关系,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配合公路建设。同时,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认认真真地协调好每一项工作。
(四)严格各种防范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按照教育引导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原则,严格掌握各种政策界限,强化法律意识,杜绝盲干乱干,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同时,施工单位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联系,争取政策,公安机关要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对个别教育无效和各种严重干扰破坏公路建设的地痞流氓等不法分子,公安部门要杀一儆百,给予坚决的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任其发展。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政府及其部门和施工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大、责任心强、懂政策、会协调的领导干部从事公路建设协调工作。要加强对协调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和胜任协调工作,切实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