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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是常见的血管外科疾病,多种静脉疾病均可导致静脉功能不全,其病因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先天性。下肢CVI的外科治疗主要用于原发性CVI和部分继发性CVI的病例。虽深静脉瓣膜重建术对纠正深静脉反流确有一定疗效,但对这类术式的作用仍存在争议,以致这类特殊的手术也仅在为数不多的一些血管外科中心开展。因此,对合并二个静脉系统以上病变者,使用一种方法针对一个静脉系统病变进行治疗,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疗效,对单一外科治疗方法的疗效评估也是困难的。有鉴于此,本文分别探讨了浅静脉系统病变、深静脉系统病变以及交通静脉系统病变的外科治疗方法和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