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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4年以前建设的成品油石油库污水排放系统存在的生活污水排放建设标准不高、生产污水排放设施存在不足、油库码头未设置泄漏应急收集设施、未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库区污水管网未入市政污水管网,与现行国家标准《GB 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环境保护部第34号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不相符合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造措施,可为老旧油库环境保护达标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