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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是指保障系统在特定条件下达到预期目标的能力。基于对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内涵的分析,揭示了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特性及生成规律,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 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规律
中图分类号:G674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内涵
效能是指系统在规定条件下达到规定使用目标的能力,是对其应用价值的具体度量,也是衡量系统优劣的客观指标。“规定条件”指的是环境条件、时间、人员、使用方法等因素;“规定使用目标”指的是所要达到的目的;“能力”则是达到目标的定量或定性的程度。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是指在特定条件下,该保障系统用于实施保障活动时,所能达到预期可能目标的程度。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由效率、效力和效果三个因素构成,包含以下3层含义:
一是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保障活动的效能。效能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有可寄宿的“主体”和赖以发挥作用的活动过程。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而言,这个“主体”就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活动过程就是系统的保障活动过程。因此,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既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的效能,又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能,它是从不同的角度对一个问题的两种认识。这种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认识明确了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研究对象,即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研究主要就是通过研究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各要素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来弄清效能的生成机理。
二是提高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的能力,满足院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需要。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固然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的事情,但其目的却并非在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而是在于能够为院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院校负担、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院校的发展与稳定。明确这一层含义的意义在于指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目的和检验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根本标准。在后勤社会化保障实践中,何种效能为高,何种效能为低?检验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否有利于提高院校的办学水平以及是否履行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职能。
三是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构成要素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率、效力和效果。保障效率是指保障系统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工作量,它是保障效能的数量表现;保障效力是指在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的关系当中,管理者的管理活动对管理对象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即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约束力、调遣力和感召力,它是保障效能的力度表现;保障效果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的保障活动所产生的有效结果。它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质量表现。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效率、效力和效果三者的相互关系中,保障效率是保障效能生成的关键,只有较高的效率才有较高的效能;保障效力是保障效能生成的基础,没有效力也就没有效能;保障效果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最终体现,保障效能最终通过保障效果才能体现出来。综上所述,如果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率高、效力大、效果好,那么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高;反之,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低。明确这一层含义的意义在于使保障效能的构成要素更明确,为衡量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提出更具体的标准,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提出更具体的目标。
二、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特性
特性,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它本质地、集中地反映了该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般形式和稳定结果。下面从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构成因素、存在方式、生成过程、作用形式等四个方面分析其特性。
(一)构成的完整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构成的完整性,意旨保障效能由效率、效力、效果三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构成的特性。一是构成保障效能的三个要素代表着保障效能的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反映保障活动。其中,保障效率是保障活动的数量表现,保障效力是保障活动的力度表现,保障效果是保障活动的质量表现。二是构成保障效能的三个要素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保障没有效率,再强的效力也不会取得效果;保障没有效果,再高的效率、再强的效力也不会有实际意义。三是保障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保障效能构成的完整性。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是保障系统诸要素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性复杂运动形式。所以,保障效能构成的整体性,反映的正是保障活动的成败取决于保障要素整体作用的本质。
(二)存在的客观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客观性是由保障活动的实践性决定的,即由保障要素这些特殊物质的客观存在性决定的。物质是客观的,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运动过程中生成的效能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存在于保障活动这一客观的实践活动之中,存在于保障活动的客观结果之中。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存在的客观性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保障的优劣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生成的渐进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的渐进性,是指保障效能的生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由保障活动各环节的效能渐次积累而成的,每一环节的效能都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一部分。只有保证每个环节都有效,同时注重提高每个环节的效能,才能获得高的保障效能。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的渐进性反映了保障活动的动态性和保障系统中各要素质之间的关联性。
(四)作用的外在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作用的外在性,是指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最终并非作用于保障系统内部,而是作用于保障系统外部,即作用于保障对象,这是由院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目的决定的。院校后勤工作主要是为院校的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保障院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教育服务决定了院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也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同时,社会化改革后,院校后勤将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中,为了保证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后勤部门(实体或企业)要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强化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以改革求生存、向市场要经费、向管理要效益的观念。因此,保障活动产生的效能也必然是以作用于保障对象为目的,它最终必然要输出到保障系统的外部,而不是针对保障系统本身。倘若后勤社会化保障的效能最终没有作用于保障对象,那么效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作用的外在性实质上反映了保障活动的目的性。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规律
“规律就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与趋势”。探讨和揭示事物运动和发展规律是一个古老的课题,但探讨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规律却还鲜有研究。研究后勤 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规律,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保障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矛盾运动,明确影响保障效能的矛盾关系,从而为提高保障效能提供现实依据。
(一)内因决定律
内因决定律是保障效能内、外部影响因素矛盾关系的本质反映。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因素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起决定作用,外部因素具有促进与制约作用,但这种促进与制约作用必须通过影响保障系统的内部因素起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内部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对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而言,如果系统内部要素的功能强且相互之问的联系紧密,那么系统的抗干扰和抗影响的“免疫力”就强,因而效能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相对就小:反之,效能就比较容易受外部影响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其生成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程度就强。因此,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必须强化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要素的建设,重视内部要素的决定作用;同时,正确认识外因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加强研究和利用外部因素促进和制约作用的力度。
(二)整体作用律
整体作用律反映的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各要素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系统论的观点认为,任何系统的功能,都不是各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减,而是存在着1+1>2或1+1<2的关系。所以,任何系统的效能必然是各个要素整体综合作用的结果,而非某一要素的效能,或某几个要素效能的代数和。从保障要素各自的作用来看,保障活动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诸要素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复杂运动形式,因此,保障活动的效能是各组成要素在其它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下发挥出来的效能的总和;从保障系统的内部结构来看,保障效能是由各个要素的效能有机组合而成的,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效能,系统缺少任何一个要素或任何一个要素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和效能,系统的整体效能就必然受到影响。
将该规律运用于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系统的整体优化配置。着眼于整体的最佳组合来配置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以及各组成要素,使其强弱互补,内耗最小。另一方面,正确协调矛盾的主、次方面。在抓矛盾主要方面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要立足整体谋划效能的提高。因为根据“木桶效应原理”,局部功能的“短板”将不可避免的影响整体功能,被忽视的那一块“板”可能正是最终决定整体效能高低的关键一环。
(三)连续相关律
连续相关律反映的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保障过程各环节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为研究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对保障系统作一下抽象,这样,无论保障组织的结构还是保障过程的结构,其各个要素、各个组织、各个部分、各个阶段,都可以称之为“环节”。这样,环节的效能就是保障效能的分解,保障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各环节均发挥应有效能,才能有效地生成保障的整体效能。一方面,保障系统中每一个环节的活动都是承前启后,有着双重的作用。缺少了任一环节,就直接影响到其后一个环节,进而发生连锁反应,影响整个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保障效能具有渐进性。每一个环节的效能既是整个效能的组成部分,又是下一个环节效能的基础;保障活动中间任一环节的效能生成较弱那么其后面环节的效能也会变弱,进而影响整体效能;保障活动最后一环的效能较弱那么会导致整个保障活动的弱性循环。
运用该规律,一方面,要科学处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建设,重视提高每一环节的效能。另一方面,在保障过程的各个阶段,管理者要注意抓重点,重视提高当前重点环节的效能。
(四)动态保持律
动态保持律反映的是在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保障活动与效果的矛盾运动关系,即只有在不断的动态调整中才能实现保障效能的生成与提高。一是动态生成。保障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动态性决定了保障效能生成的动态性。一个保障系统,不论它各个要素的功能多强,如果不投入运行,那么这个系统就不会生成效能。二是动态提高。进行了保障活动后即生成了效能,要想保持并提高所获得的效能,就必须及时总结保障过程,以便适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确保获得较高的保障效能。
这条规律给我们的启示是,要建立监控机制,采取科学的监控措施,以便能实时地监测保障活动的运行状况,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法,促使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 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规律
中图分类号:G674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内涵
效能是指系统在规定条件下达到规定使用目标的能力,是对其应用价值的具体度量,也是衡量系统优劣的客观指标。“规定条件”指的是环境条件、时间、人员、使用方法等因素;“规定使用目标”指的是所要达到的目的;“能力”则是达到目标的定量或定性的程度。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是指在特定条件下,该保障系统用于实施保障活动时,所能达到预期可能目标的程度。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由效率、效力和效果三个因素构成,包含以下3层含义:
一是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保障活动的效能。效能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有可寄宿的“主体”和赖以发挥作用的活动过程。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而言,这个“主体”就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活动过程就是系统的保障活动过程。因此,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既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的效能,又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能,它是从不同的角度对一个问题的两种认识。这种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认识明确了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研究对象,即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研究主要就是通过研究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各要素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来弄清效能的生成机理。
二是提高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的能力,满足院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需要。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固然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的事情,但其目的却并非在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而是在于能够为院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院校负担、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院校的发展与稳定。明确这一层含义的意义在于指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目的和检验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根本标准。在后勤社会化保障实践中,何种效能为高,何种效能为低?检验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否有利于提高院校的办学水平以及是否履行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职能。
三是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构成要素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率、效力和效果。保障效率是指保障系统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工作量,它是保障效能的数量表现;保障效力是指在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的关系当中,管理者的管理活动对管理对象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即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约束力、调遣力和感召力,它是保障效能的力度表现;保障效果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的保障活动所产生的有效结果。它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质量表现。在后勤社会化保障效率、效力和效果三者的相互关系中,保障效率是保障效能生成的关键,只有较高的效率才有较高的效能;保障效力是保障效能生成的基础,没有效力也就没有效能;保障效果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最终体现,保障效能最终通过保障效果才能体现出来。综上所述,如果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的效率高、效力大、效果好,那么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高;反之,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低。明确这一层含义的意义在于使保障效能的构成要素更明确,为衡量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提出更具体的标准,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提出更具体的目标。
二、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特性
特性,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它本质地、集中地反映了该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般形式和稳定结果。下面从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构成因素、存在方式、生成过程、作用形式等四个方面分析其特性。
(一)构成的完整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构成的完整性,意旨保障效能由效率、效力、效果三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构成的特性。一是构成保障效能的三个要素代表着保障效能的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反映保障活动。其中,保障效率是保障活动的数量表现,保障效力是保障活动的力度表现,保障效果是保障活动的质量表现。二是构成保障效能的三个要素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保障没有效率,再强的效力也不会取得效果;保障没有效果,再高的效率、再强的效力也不会有实际意义。三是保障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保障效能构成的完整性。后勤社会化保障活动,是保障系统诸要素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性复杂运动形式。所以,保障效能构成的整体性,反映的正是保障活动的成败取决于保障要素整体作用的本质。
(二)存在的客观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客观性是由保障活动的实践性决定的,即由保障要素这些特殊物质的客观存在性决定的。物质是客观的,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运动过程中生成的效能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存在于保障活动这一客观的实践活动之中,存在于保障活动的客观结果之中。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存在的客观性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保障的优劣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生成的渐进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的渐进性,是指保障效能的生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由保障活动各环节的效能渐次积累而成的,每一环节的效能都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一部分。只有保证每个环节都有效,同时注重提高每个环节的效能,才能获得高的保障效能。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的渐进性反映了保障活动的动态性和保障系统中各要素质之间的关联性。
(四)作用的外在性
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作用的外在性,是指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最终并非作用于保障系统内部,而是作用于保障系统外部,即作用于保障对象,这是由院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目的决定的。院校后勤工作主要是为院校的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保障院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教育服务决定了院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也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同时,社会化改革后,院校后勤将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中,为了保证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后勤部门(实体或企业)要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强化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以改革求生存、向市场要经费、向管理要效益的观念。因此,保障活动产生的效能也必然是以作用于保障对象为目的,它最终必然要输出到保障系统的外部,而不是针对保障系统本身。倘若后勤社会化保障的效能最终没有作用于保障对象,那么效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作用的外在性实质上反映了保障活动的目的性。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规律
“规律就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与趋势”。探讨和揭示事物运动和发展规律是一个古老的课题,但探讨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规律却还鲜有研究。研究后勤 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规律,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保障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矛盾运动,明确影响保障效能的矛盾关系,从而为提高保障效能提供现实依据。
(一)内因决定律
内因决定律是保障效能内、外部影响因素矛盾关系的本质反映。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因素对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的生成起决定作用,外部因素具有促进与制约作用,但这种促进与制约作用必须通过影响保障系统的内部因素起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内部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对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而言,如果系统内部要素的功能强且相互之问的联系紧密,那么系统的抗干扰和抗影响的“免疫力”就强,因而效能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相对就小:反之,效能就比较容易受外部影响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其生成受外部因素的影响程度就强。因此,为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就必须强化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要素的建设,重视内部要素的决定作用;同时,正确认识外因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加强研究和利用外部因素促进和制约作用的力度。
(二)整体作用律
整体作用律反映的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内部各要素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系统论的观点认为,任何系统的功能,都不是各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减,而是存在着1+1>2或1+1<2的关系。所以,任何系统的效能必然是各个要素整体综合作用的结果,而非某一要素的效能,或某几个要素效能的代数和。从保障要素各自的作用来看,保障活动是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诸要素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复杂运动形式,因此,保障活动的效能是各组成要素在其它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下发挥出来的效能的总和;从保障系统的内部结构来看,保障效能是由各个要素的效能有机组合而成的,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效能,系统缺少任何一个要素或任何一个要素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和效能,系统的整体效能就必然受到影响。
将该规律运用于提高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系统的整体优化配置。着眼于整体的最佳组合来配置后勤社会化保障系统以及各组成要素,使其强弱互补,内耗最小。另一方面,正确协调矛盾的主、次方面。在抓矛盾主要方面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要立足整体谋划效能的提高。因为根据“木桶效应原理”,局部功能的“短板”将不可避免的影响整体功能,被忽视的那一块“板”可能正是最终决定整体效能高低的关键一环。
(三)连续相关律
连续相关律反映的是后勤社会化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保障过程各环节矛盾运动的必然联系。为研究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对保障系统作一下抽象,这样,无论保障组织的结构还是保障过程的结构,其各个要素、各个组织、各个部分、各个阶段,都可以称之为“环节”。这样,环节的效能就是保障效能的分解,保障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各环节均发挥应有效能,才能有效地生成保障的整体效能。一方面,保障系统中每一个环节的活动都是承前启后,有着双重的作用。缺少了任一环节,就直接影响到其后一个环节,进而发生连锁反应,影响整个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保障效能具有渐进性。每一个环节的效能既是整个效能的组成部分,又是下一个环节效能的基础;保障活动中间任一环节的效能生成较弱那么其后面环节的效能也会变弱,进而影响整体效能;保障活动最后一环的效能较弱那么会导致整个保障活动的弱性循环。
运用该规律,一方面,要科学处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建设,重视提高每一环节的效能。另一方面,在保障过程的各个阶段,管理者要注意抓重点,重视提高当前重点环节的效能。
(四)动态保持律
动态保持律反映的是在保障效能生成过程中,保障活动与效果的矛盾运动关系,即只有在不断的动态调整中才能实现保障效能的生成与提高。一是动态生成。保障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动态性决定了保障效能生成的动态性。一个保障系统,不论它各个要素的功能多强,如果不投入运行,那么这个系统就不会生成效能。二是动态提高。进行了保障活动后即生成了效能,要想保持并提高所获得的效能,就必须及时总结保障过程,以便适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确保获得较高的保障效能。
这条规律给我们的启示是,要建立监控机制,采取科学的监控措施,以便能实时地监测保障活动的运行状况,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法,促使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