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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也特别强调:我们的方针是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的发展,就是坚持“两个不动摇”。民营企业是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目前,各地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存在融资难问题,热切企盼金融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为此,笔者就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切实转变观念,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融资金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信社的主要服务对象,作为自己的“黄金客户”和“衣食父母”,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制定信贷政策,遵循平等、自立、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与民营企业建立互惠互利、良性互动的信企关系,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要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透彻分析和掌握资金运行情况,经常听取民营企业主对农信社金融服务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通过银企协调会、恰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信企合作平台,推动信企共同发展。
二、改进信贷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和授信制度。一是设立为民营企业的专门机构,专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明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并进行定期考核。二是制定和实施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将信用等级评估扩大到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条件不看其经营指标,重在考察其信誉及还款能力,科学确定民营企业授信审查指标,在信贷风险可防的前提下,方便民营企业及时得到贷款。三是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期限和额度。根据民营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防止脱离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求,人为延长贷款期限和额度,给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困难。四是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贷款安全、风险可防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实行限时承诺制,在收到贷款书面申请后,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五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在结算、银行卡、提现、财务管理、咨询评估、投资理财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方面的金融服务。
三、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信用意识。民营企业应增强信用观念,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对信贷资产的吸引力,应自觉坚持诚实经营,履行守信,提高企业的资信度。同时,应突破家族式管理,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财务会计报表行为,以良好的信誉和规范的经营行为赢得农信社的信任和支持。
四、发挥信用担保机构职能,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信用担保机构应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确保自身信用为基础,以提高企业信用为使命,以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为目的,坚持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的基本原则,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应确定合理的担保收费标准,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强与农信社的协作和信息构通。可实行企业联保贷款制和会员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会员优先担保,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顾问、资金评估等多种服务。
五、净化金融执法环境,提高农信社支持力度。当前金融执法环境不佳,致使农村信用社在发放民营企业贷款上难以放开手脚,客观上存在“怕贷”、“惜贷”的思想。对此,应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增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信用意识,净化执法环境,使企业不敢赖债,农信社向政府等有关部门建议应严格规范资产评估和收费,做到合理收费,尽量降低收费标准,延长评估有效期限,确保农信社顺畅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切实转变观念,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融资金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信社的主要服务对象,作为自己的“黄金客户”和“衣食父母”,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制定信贷政策,遵循平等、自立、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与民营企业建立互惠互利、良性互动的信企关系,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要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透彻分析和掌握资金运行情况,经常听取民营企业主对农信社金融服务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通过银企协调会、恰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信企合作平台,推动信企共同发展。
二、改进信贷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和授信制度。一是设立为民营企业的专门机构,专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明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并进行定期考核。二是制定和实施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将信用等级评估扩大到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条件不看其经营指标,重在考察其信誉及还款能力,科学确定民营企业授信审查指标,在信贷风险可防的前提下,方便民营企业及时得到贷款。三是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期限和额度。根据民营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防止脱离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求,人为延长贷款期限和额度,给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困难。四是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贷款安全、风险可防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实行限时承诺制,在收到贷款书面申请后,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五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在结算、银行卡、提现、财务管理、咨询评估、投资理财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方面的金融服务。
三、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信用意识。民营企业应增强信用观念,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对信贷资产的吸引力,应自觉坚持诚实经营,履行守信,提高企业的资信度。同时,应突破家族式管理,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财务会计报表行为,以良好的信誉和规范的经营行为赢得农信社的信任和支持。
四、发挥信用担保机构职能,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信用担保机构应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确保自身信用为基础,以提高企业信用为使命,以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为目的,坚持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的基本原则,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应确定合理的担保收费标准,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强与农信社的协作和信息构通。可实行企业联保贷款制和会员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会员优先担保,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顾问、资金评估等多种服务。
五、净化金融执法环境,提高农信社支持力度。当前金融执法环境不佳,致使农村信用社在发放民营企业贷款上难以放开手脚,客观上存在“怕贷”、“惜贷”的思想。对此,应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增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信用意识,净化执法环境,使企业不敢赖债,农信社向政府等有关部门建议应严格规范资产评估和收费,做到合理收费,尽量降低收费标准,延长评估有效期限,确保农信社顺畅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