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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美学家莱辛曾说过“美是艺术的最高法律”.在他看来,艺术创作就是概括、提炼和构造审美意象的过程,是画家审美趣味与审美观念的显现.可以说,审美意象的塑造是整个艺术创作的核心,也是决定作品艺术水平的关键因素.“意象”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最早出现在《易传》用来表示美的本体,是审美主客体情景交融的产物.换言之,“情”与“景”是审美意象形成的关键因素和基本结构.在绘画上,审美意象的构思和塑造对画家的创作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画家熟练地运用各种形式语言,并结合自身的审美体验与创作经验,将审美情感熔铸到艺术形象之中,从而形成为观众可以感知的审美意象.同样,上述特点也体现在陈华的写意人物画的创作上,反映了其对审美意象在绘画中作用的思考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