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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传统观点认为,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金融抑制或正规金融供给不足引起的。笔者认为,非正规金融的广泛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其运行机制契合了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因此它并不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相反它在我国农村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对非正规金融应该进行依法管理,而不是一味地打击和取缔。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应该形成一种竞争、分工、合作与转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