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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通货的特点,对电子支付手段进行细分,重新界定了电子货币的范围.认为电子货币的存在并非货币发行权的分散,而是对中央银行发行的现金的替代.电子货币替代现金没有导致基础货币退出货币供应的源头地位.电子货币支付是建立在代理支付的清算关系之上,由于清算准备金因素的影响,电子货币流通下货币乘数的变化趋势仍然具有可控性,不会趋于无穷大.中央银行仍然居于货币供应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