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6月26日和27日,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组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对辽宁档案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由国家档案局和天津、上海、吉林、湖南和青岛档案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估组认真听取了辽宁省档案局(馆)关于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自查情况打分说明,详细查看了评估办法要求提供的各种依据性文件,实地检查了省档案馆,抽查了沈飞集团和沈阳市铁西区的档案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